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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这一刀二十年的功力!

    三个人通过不同的角度像陈远叙述着他如今的情况。但实际上,在场的几位其实都不知道这个浑身冒着银光的家伙是谁,要是知道,风雨阁干嘛还出来抓人,直接抄敌人老家不香吗?

    而他们所说的种种自然也是纯纯在忽悠人,其实陈远只要仔细想一想就能反应过来:他王尘一个阳间的人,怎么可能弄到阴间的生物,更别说把他带在身上作为武器使用了。只可惜,他已经疯了,他不会想这些。

    强大的气势再次开始飙升,陈远贪婪的吸收着来自这座大山中的能量。在这一刻恐怖的能量仿佛变得有了温度,他感到自己的筋脉中流过的不再是能量,而是岩浆。灼烧的触感让他无比的痛苦,可正是这种浑身灼烧的痛感,才让他有了生活在这个世界的实感。

    没错,我还活着,我还没死。什么三魂七魄缺其一,我可是这个世界的奇迹,是天神!就算是缺其一又如何,夺回了不就是了!

    咔嚓!

    一声惊雷的爆响,陈远瞬间便出现在了王尘的背后,无论什么时候,“开山拳”陈远所依仗都是自己的那一双铁拳!

    而迎接他的,则是一柄软剑,软剑看上去秀气十足,应当是女人所用,软剑包裹住了袭来的拳头,顿时让他有了一种一拳打在棉花上的感觉。

    飞剑式:404防御!让敌人的攻击就犹如在黑夜中打开网页的你一般,迎接一个404!

    一旁林如烟看着那把软剑,脸上有些红。没错,这把软剑正是她的,当初自己换成了出云,这把软剑就被王尘软磨硬泡的要走了。后来一直便没怎么见到过这把软剑,哪曾想它既然被王尘改造成了飞剑。

    软剑就像是一个巡航卫星,不停地游走在王尘的身边,同时他挥舞起了自己手中的诛心剑,不停的想让诛心剑去碰到陈远。

    借助软剑的化劲防御,再加上自己手中诛心剑的格挡,一时间投鼠忌器的陈远竟然还真没能短时间接触到王尘。

    王尘不停的和陈远换招,同时也在不断的观察这这把软剑的情况。软剑确实是林如烟的没错,但是他在得到手后便进行了许多的改造,其中最重要的便是血炼。

    通过献祭许多奇珍异宝,再加上让使用者也就是王尘遭一趟雷劫,以此来为宝物开启灵智,让它拥有一定的自主性。然后再通过后天的训练,让他真正的变成全自动一体机。

    其实血炼真正的手法是直接献祭生物,如果心足够黑,直接拉人献祭也是可以的。这样甚至效果最好,因为就相当于你的剑此时便多了一个剑魂,一个大脑。

    但是帮他血炼的工匠也提醒,这样做虽然快捷,但是实在是有违天和,属于逆天而行,雷劫将会是空前的规模。老天爷是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存在的。不过如果王尘非要坚持,他也可以做,毕竟他也好久没见过铁头娃被雷劈死的场景了,还是挺震撼的。

    所以没错,到现在为止,软剑的每一次抵挡其实都是自己在动,并没有王尘的操纵。王尘也给软剑重新起了个名字——化身。

    他真心的希望这把软剑有一天真正的可以出现自己的意识,可以化身为“人”,如果真有这么一天,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是不是也算是他和林如烟的第一个孩子……

    只是虽然全自动的软剑看上去很不错,但也终究是有限度了,狂如迅雷,速如百渡的铁拳终究不是一个刚刚产生灵智不久的法宝能挡得住,即使是结合这王尘的剑法也不行。没办法,谁让他的剑法只能称之为二流呢。

    眼看着防御即将被攻破,甚至有几拳确实落在了王尘的身上。忍着想吐血的冲动,王尘反手抽出诛心剑,在小鱼的一脸懵逼中,直接被抛向了远方。水晶在空中闪烁着绚丽的光辉,它印着小鱼懵逼的脸,以及陈远那越来越近的狰狞的面庞。陈远不敢直接触碰水晶剑,他便控制着雷电,想要将水晶剑打破,将小红鱼捉住。

    小红鱼终于也意识到了他想做什么,在危机的关头,如血一般的赤色光芒从它的身上爆发而出,原本秀气的水晶剑在此刻看上去就如同一把屠戮了无数生灵的魔剑一般,红色的光芒照亮了在场的每一个人,连同王尘在内,所有人都吃下了一记杀人诛心!

    只有两人未曾受到影响,一个是从始至终都站在一旁的五柳先生,他看着那把红色的剑只是一脸的好奇,像一位老顽童一般。而另一个便是一直闭着眼睛的霍斩云!

    红色的光芒转瞬即逝,强大的刀势便冲天而起!睁开了眼睛的霍斩云一步向前踏出,随后纵身跃起,钢刀同刀鞘猛烈的摩擦,带出了一道道火星,那如同星河一般的刀芒带着霍斩云斩断世间所有的决心,然后……

    一往无前!

    杀人诛心的效果很快便消失,当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清醒过来之后,看到便是霍斩云潇洒收刀入鞘,然后遵循着真男人从不看爆炸的原则,背对着陈远,那背影就像一颗挺拔的杨柳。

    空中,被拦腰斩断的陈远不敢相信的看着自己的身体,不过是红光闪过的刹那,脑中一片空白的空档,自己就已经被重创了。

    这个时候,他也明白了,刚才王尘和林如烟说的那些不过是在忽悠他,如果真的像王尘等人说是的那样会偷他的魂魄,又怎么会直接让所有人都吃这一招。

    “啊啊啊啊!”剧烈的疼痛刺激着陈远的神经,他不顾一切的吸收着银矿脉的力量,想要恢复创伤,让自己的身体可以重新愈合,只是不论他让能量怎样在身体中流动,一种无形无质的存在都斩断了所有,下半身的知觉终究是感受不到了。

    霍斩云抱着自己的铁刀,看着做无用功的陈远,骄傲的说道:“没用的,这一刀的刀势足以让一条小河分开半个时辰,你觉得自己的身子能不能顶得住半个时辰的大出血呢?”

    “这一刀二十年的功力,你挡得住吗?”

    这绝对是自己爬过的最长一段距离。帕兹勒心惊胆战的向山洞外看了看。这时桃花源早已变了模样,带来温暖的太阳早已不知所踪,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夜空。繁星点点,却不见明月。

    西域虽然遍布大漠,自然资源匮乏,但是他们却拥有这个世界最澄清的天空。因为缺乏玩乐的项目。每当夜晚降临,精力充沛的好儿郎不愿意睡觉,就喜欢躺在仿佛没有边界的旷野中,静静的看着那片同样没有边界的美丽的天空。

    “是陌生的星空呢。”帕兹勒抬头怔怔的说道。

    这一天的遭遇哪怕是对于这个年纪轻轻就走南闯北的西域商人也实在是太冲击了。怀中的宝袋中数量庞大的银矿足够抵得上这一次行商的收入,甚至还要多出不少。

    虽然结果是把家传的宝物买了,但是这本来也是计划之中,没什么可惜的。

    帕兹勒无力的坐在了地上。他知道虽然他嘴里说着自己是大漠的好儿郎,但其实部落里的人根本没有人会这样看他。如果不是这几年自己担下了外出行商这个没人愿意挑起的危险差事,如果不是自己把部落里的东西卖给了大燕的人,给他们带回了粮食,丝绸,布匹。他们现在还会骂自己是败家子,是部落的蛀虫。

    我不是败家子,我也不是蛀虫,我只是不愿意像阿爸那样一辈子都只是埋头敲敲打打,我只是不愿意像其他的同龄人那样,早早的娶个女人,然后养一群儿子,再让儿子去放羊。

    外面的世界那么大,我只是想多看两眼罢了。但是没有人理解自己,甚至长大后的自己也不理解:看着一天天变老的阿爸,你真的还能不顾一切的去追求你的梦想吗?

    直到部落和大燕通商,自己做了第一个商人,这一切的纠结才终于结束。不就是钱吗?我可以挣啦,我可以挣好多。路上的风景更是可爱的紧。虽然强盗,麻匪总是不断,但那又何妨?

    是啊,钱才是一切,这里的人是死是活和他一个西域人有什么关系?有了这次的收入,阿爸不用再继续每天劳神,阿妈不用再整天叹气,部落的姑娘也不会再用冷眼看他。

    他突然想起了之前在路上林如烟对他介绍的那些:上巳节时节的流觞曲水,六月时的观音会,中秋节时放纸灯赏月,当然了还有七夕,那天不会宵禁,永宁城会热闹一晚上的……只是可惜,也许大燕的风景真的就没有了。

    帕兹勒握紧了拳头,在他的眼中,这片陌生的星空每一颗星星都变成一枚枚银币,然后染上了大燕人血。

    握紧了防身用的铁刀,帕兹勒蹑手蹑脚的向那间屋子走去。我可不是为了救大燕人,帕兹勒在心中暗暗说道:只不过是因为大燕人更有钱,自己的家传宝物卖给他们更值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