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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不愉快的见面

    对轩来说,现在有一个好消息与一个坏消息,但或许是两个坏消息。辕果然如他所想的那样,把店长从丹阳叫到了京兆城,二人骑着高头大马,气宇轩昂,好不威风,如果是以前,他一定会冲上去与二人寒暄一下,顺便借他们胯下的马爽一把,可惜现在不行,他不仅没有上前攀谈的欲望,甚至想就这样悄悄地摸着掩体远离他们。

    他看见了那个熟悉的鬼脸面具,三人凑在一起俨然一副小团体的样子。

    虽然轩不会贸然断定辕选择与对方组成联盟而放弃自己,但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他与辕也只是单纯的互助关系,自己对他寻找那劳什子“继承者”的帮助确实没有那么大那么准确,如果对方能拿出更为精准的信息,那辕临阵倒戈也不是不可能。毕竟在这个破碎的世界里,没有什么是不能舍弃的,也没有什么是不能背叛的,包括朋友,信仰,甚至是生命。

    可是对方如果真的重新选择了盟友,就没有回来找他的必要,看对方的神情,分明是在找自己的踪影,这让轩在心底仍留有一丝希望,当然,也不排除最坏的结果,那就是对方与辕交易的对象就是自己,或者自己梦见的那个恢弘的存在。

    不论如何,轩都不宜露面,即使他决定与辕聊聊也需要找个单独相处的机会,避免与那个恶鬼的直接见面。

    “这附近不是一个人都没有吗,你那个委托人不会是溜了,或者干脆是死了吧?”黎懒洋洋地说,他似乎完全不知道“礼貌”这俩字是怎么写的。“躲起来了吧,三匹马在大路上跑,聋子都听见了。”店长御着马来回踱步,“有办法找到他吗?”他问辕。“我们只是说了在桥头会面,但是他要是藏了起来……”辕也表示自己无可奈何,同时偷偷地瞥了一眼四处乱看的黎,他完全明白轩藏起来的理由。

    “喊喊?”黎从附近逛了一圈回来了,在他看来,这里完全是一副标准的末世荒废都市的景象。“你看这周围空空荡荡,但想给你来上一下的噬魂者可不是没有,人家对人类活动还是蛮敏感的,你叫一声,我立马跑。”店长低头点烟,“而且人家跟你很熟吗?你叫他就出来?说不定人家就是看你这一身不友好的样子才躲起来的。”“他娘的,这也不行那也不行,什么鸟人摆那么大谱,老子等不了,老子走了。”说罢就调转马头,准备离开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

    店长悠然地吐了一口烟圈,然后从嘴里传出了一声口哨,原本老老实实驮着黎的马突然人立而起,一下子把猝不及防的黎蹶到了地上,然后颠儿颠儿地踏着小碎步走到店长身边。“动不动就溜,活了这么久连点耐心都没有。”店长揉搓着白蹄马的鬃毛,一副过来人的语气。“你他娘的……”摔在地上的黎一下子急了,不顾屁股上的疼痛感爬起来就准备和店长好好交流一番,可是脏话刚说出口,就被辕给打断了:“等下,我有办法找到他人了。”他在马上朝前方疯狂挥手,店长和黎也停止了掐架,朝着辕挥手的方向望去。

    一道白色的闪电从那个方向飞驰而来,店长看见了它白得反光的鬃毛,黎看见了高速运动下快到模糊的黑色四蹄,眨眼间,那道闪电就出现在了他们面前。“好一匹马王!”店长带着惊讶又遗憾的语气赞叹道,而黎就完全无法掩饰脸上的遗憾了,即使他已经见识到了这匹马惊人的速度,也还是嫌弃它的独眼,残耳与身上的伤疤。

    辕从枣红马身上下来,想要跟许久不见的老朋友打个招呼,未曾想那神骏的所谓“马王”忽悠着扭过了辕伸出的双手,绕过他直奔他身后的那匹枣红马,只留下一双伸长的胳膊尴尬地在半空举着。

    店长给辕选的枣红马是匹温顺的母马。

    “还真是匹……无拘无束的马。”此刻那匹薛里战哪有半分神骏马王的样子,倒更像是一个调戏良家妇女的老流氓,饶是之前流露出惊叹之意的店长此刻也不知道该露出怎样的表情,而黎早就爆发出一阵毫不留情的嘲笑声了,此刻他对这匹残疾马闪电般的奔跑速度产生的羡慕早就被他抛到了九霄云外。

    辕收回手,尴尬地抓了抓自己的脑袋,他也不生气,他知道这匹马从来不按常理出牌。“知道他在哪儿吗?”把白马那长长的马脸从枣红马身旁掰开,辕盯着它的独眼问到,这匹疯马通人性,应该听得懂他的意思。

    看到这匹薛里战窜了出来,偷偷躲着的轩吓出了一身冷汗,即使马再通人性,也没法缕清人与人之间复杂的关系,它只知道轩辕二人曾经一起行动过,二人也没有爆发过冲突,那么在它的认知中,二人就是亲友关系,而它也在这个小族群中,它自是不介意带领迷失的亲友找到大群的。

    轩由衷地期望这匹笨马看在另外两个陌生人的立场上,拒绝辕的要求把他们带到自己身边,可惜并不能如愿,虽然它在二人身上逗留了许久,努力地分辨二人是否具有威胁性,但是依然通过了它的检测,眼见那笨马领着三人离他越来越近,轩终究是没法偷偷摸摸地逃跑了,他从掩体中起身,二话不说撒腿就跑。

    “等……”还没等店长从喉咙里挤出一句话来,轩就跑没影了,三人正要追上去,带头的薛里战却如同打了鸡血一般窜了出去,似乎轩跑了它比他们还着急。对方有马,轩就没打算往自己的猎人小屋方向跑,中间那一大片荒野轩无论如何都跑不过四条腿,除非那匹笨马现在追上来还让自己像遭遇金虎那晚一样骑着跑。

    作为大城市的京兆,人口众多,相对的,车辆也众多,更别说在大灾当头的时候,潮水般的车辆将原本宽敞的马路都堵得水泄不通,甚至于人行道上都有急于逃生的司机开上去,当然,他们还是死了。此刻轩却十分感谢这密密麻麻的车流,拜其所赐,除了发疯的薛里战,骑马的三人不得不放缓马速,而他凭借着两条灵活的双腿在钢铁洪流中却如鱼得水,眼见二者之间的距离逐渐拉大,轩吊起来的心也一点点地放回肚子里。

    如果说再像这般拉扯下去,轩能够在体力用尽之前从三人的视野中消失,可惜人算不如天算,他忽略了“猪队友”这一因素,那匹神经马在车辆相对较少的人行道上左窜右窜,时不时高跳以跨越拦路的车辆,此时竟后发先至,超越了逃跑的轩,堵在了他面前,像一个胜利者一般扬起头,高傲地站着,一门心思全在身后三人身上的轩没能刹住脚步,就这么结结实实地撞在了它的胸脯上。

    店长三人察觉到阻塞的马路上不适合策马奔腾时,就下了马,和轩一样依靠双腿追赶,速度甚至比轩还快上几分,奈何二者相距太远,一时间难以追上,神经马这一堵截无疑是帮了三人一把,总算是在他跑没影之前追上了他。

    喘着粗气的黎一把捞起坐在地上被神经马围着转圈乱拱的轩,准备好好教训这个不听人说话的胆小鬼。他刚抓起轩,一个脸熟的面具展现在他面前,让他不由得使劲眨了眨眼睛,似乎有一种刺痛的幻觉从双眼传了过来:“原来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