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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一城之隔

    “你是说,你不会因为与我相识对我有所了解而把我变成怪物?”轩的声音有些变调,他现在的心情就像一个失足落下悬崖的倒霉蛋,在即将触底的最后一刻,发现自己的脚脖子上系着一根救命绳。

    “我从别人嘴里得知你的信息已经好几个月了,你不是还活蹦乱跳的有力气在我耳朵旁边嚷嚷?”少年盘膝坐下,“好好吃你的饭,别浪费了——我记得在你们的认知中,浪费可耻来着。”

    轩讪讪的捡起掉在地上的罐子,重新盛满肉菜汤,他被吓得不轻,现在心脏还噗通直跳。吹散了飘荡在汤上的热气,他小小地抿了一口,拾起筷子在里面搅和,得知自己并不会死,同时更是得知了老爷子相识的那位老人可能也尚在世上,他的心情轻松了许多,甚至长久以来的孤独感也貌似消散了一些。

    人终究还是社会生物。

    “……辕,怎么样?”最后一片莲菜下肚,轩打了个鱼肉味儿的嗝,向着少年问道。

    “你是指什么?”

    “当然是你的名字,那是我曾经想用的假名,但是终究是和我的真名有点关联,就没敢用,现在拿出来刚刚好。”他卸下面具,深吸了一口清凉的空气,他已经好久没有像现在这样放肆地把整张脸暴露在空气中了。

    “有没有人跟你说过你很好骗?”少年古怪地看着那张不帅,但也不难看的脸。

    “有哦,甚至因为这个在我大学毕业之后还给黑心企业白打了一个多月白工。”似乎回想起了当时早八晚九还要加班的痛苦日子,轩的脸忍不住抽搐了一下。“但是哪些当可以上,哪些不该上,我还是分得清楚的,有时候,吃点小亏让能我觉得自己还生活在过去那个尔虞我诈的社会,还蛮开心的。”

    对于轩这种说法,少年只能报以沉默,他没有经历过轩所说的那个“尔虞我诈的社会”,他来到这个世界时,就早已是一副残破的景象,连人都没见到几个,更别说什么社会了。“名字不错,可是没关系吗。”

    “没关系,你不是有那个什么‘认识障碍’的法术吗,不会联系到我身上的。”轩满不在乎。“而且,我怕自己的名字长久不用,自己就会把他给忘了,有个人在我旁边,好歹能起个提醒作用。”

    拿一点点清水涮了涮锅子和当做饭碗的罐子,轩就准备收拾收拾休息了,帐篷虽然不大,两个人挤挤还是勉强能躺下的,夏天的夜晚虽然不冻人,可是蚊虫却是极其烦人。

    日月交替,轩他们距离小镇越来越近,辕的驾驶技术也越来越娴熟,相较于来时的曲折,返回时显得更为安稳,不得不说,轩在来时学到的教训还是有几分用处的,再加上辕作为特殊个体,事实上并不需要食物补给,所以他们一直跑到淮陵城才停下来,原因无他,他们吃饱了,车饿了。

    说实话,能跑到淮陵,轩已经是十分满意了,毕竟辕在学着开车的时候耗费了不少时间,上路之初又因为是新手行进的并不快,能到达距离越城仅仅一城之隔的淮陵已经大大出乎了他的预料。可是这样就催生了另一个问题,这车,是丢,还是留?

    换做轩之前的想法,如果只能坚持到半途,那这车子纵然他有多么不舍,也会毫不犹豫地抛弃掉选择轻装上路,毕竟他心中早就有着一个驰马纵横的准备,但是如今,这辆无法动弹的铁马却如同鸡肋般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帮我一把。”轩伸出能动的左手把住车头,他最后还是选择保一波这辆劳苦功高的铁马,“可是它已经没有动力了。”辕提醒道。“我知道,我知道,但是就快到目的地了,只要能撑到那儿,就能让它重新启动起了,这年头,想找个跟它一样好使还不闹脾气的交通工具可不容易!”轩哼唧哼唧地推着罢工的铁马,这对一个半残废的人来说着实不易。

    仲夏实在不是一个干活的好天气,更别说穿着这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一身了,推行了不到百里,他就已经是大汗淋漓,虽然辕能够使用推动风元素流动的魔术带来些许清凉,但也并非毫无代价——代价就是他需要通过进食来补充所消耗的能量,而经过近一个月的长途跋涉,他们的食物已经所剩无几了。照这架势,他们无论如何都得在淮陵城稍作歇息才能再度上路了。

    经历了几个时辰的艰苦路程之后,在太阳收回最后一丝光芒之前,轩终于看到了那个让他望眼欲穿的指示牌,只要下了公路,就能进入淮陵城。

    “还要走多久?”辕手里抓着半只烤熟的兔子,那是他们在太阳下山之后摸黑打到的,花费了不少时间,但还是挺值得的,兔子一家子都被他们一锅端了。

    “按照今天这速度,我估计还要……一周半吧,那小镇大概就在淮阳和越城的中间位置,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一周半就到了。”轩咬了一口手里的兔子,味道不太好,这玩意儿空有肉的口感,却没有肉该有的那种脂肪的香甜,反而有一股草腥味,他手里的香料和盐所剩不多,没法支持他大肆挥霍,所以他只在这一锅野菜兔肉汤里加了一点。

    “当然,如果咱们能找到办法直直地穿过淮陵城,就能节省两……三天时间!咱们大概只需要一周就能到达那座小酒馆。”轩举起罐子喝了一口汤,把嘴里没滋没味的兔子肉冲下肚子。

    “才三天?”辕撕下一条兔子腿塞进嘴里,他对味道并不十分在意,只要能供给他足够的能量就行。“三天那还是运气好!”对面的家伙晃了晃手里的那只兔子,“咱们在公路上跑了那么久都没下来,我存的那点吃的早就没了,这点肉干都是抓的那几只恶心的乌鸦的肉,老实说,要不是前几天的那场大雨,咱们连水都一定都不剩了。”说起乌鸦,轩就忍不住干呕两下,要不是为了照顾肚子,这种吃腐尸的家伙他无论如何都不会下嘴。

    “又不是我吃的。”辕嘟囔着,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跟轩相处那么几天,过去那个高冷的少年早就不见踪迹,现在的他才更有一个十五六岁少年该有的样子,性子急,牢骚多,还爱贫嘴。

    “早几天也行,我去看看带着那个大家伙能不能直接穿过这座城,你在这儿等着。”快速地把手里的半只兔子吃完,辕一口溜干了野菜汤,起身就准备进城去瞧瞧,轩也没准备拦他,继续慢条斯理地吃着手里的兔子,人家原本就属于更高位面的存在,现在充满了电,更不怕他会出什么意外,还不如把心思放在眼前这只难吃的兔子身上。

    “顺便找找里面还有什么是咱们可以用的,罐头,或者药店里的纱布,绷带什么的,你不需要,我还是要的。”轩含含糊糊地说到。

    待少年的身影消失在黑暗中,轩嘴里咬着一截兔腿,从篝火里抽出一根火把开始布置一些安全措施,许久不用的红外线报警器再就业。虽然他嘴上抱怨着辕给他带来了不少麻烦,但是他还是蛮喜欢和少年同行的,这个神秘的少年满足了他对仙人的所有幻想,更重要的是,他能守夜能帮忙过滤雨水,还能在轩打鸟的时候提供援助,简直是个万能的工具人——当然,这种想法只能埋藏在心里,否则,对方肯定会用某种并不严重却又让人十分难受的方式报复回来,比如被一大群蚊子叮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