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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归乡路

    大汉,辽东。

    六月三伏,是一年当中气温最高且最闷热的时间段,毒日当空炙烤着大地。

    经过一上午的暴晒,黄土垫成的官道之上,散发着一股子令人窒息的烟尘,像雾似的凝滞不动。

    路旁一处茶摊,掌柜的一边招呼过来喝水歇脚的商旅行人停好车马,一边大声催促着小伙计,抓紧时间烧水泡茶,忙得满头大汗不得片刻清闲。

    赵启坐在树下,望着眼前这片忙碌地景象呆呆发愣。

    他穿越到这方红楼世界已然将近一月。

    但即便没有精研细读过《红楼梦》这本旷世奇书,也该知道眼下这个时空,已被魔改的面目全非,与原著所述相差万里之遥。

    这么说吧,曹公落笔之时设定的背景,至少应该是冷兵器时代,可现在自己的怀中,却明明插着一把十分违和的单动式转轮手枪!

    更别提不远处的马车里面,还藏着两杆被称为“德隆造”的后装线膛步枪!

    这踏马全乱了好吧??

    穿越也好魔改也罢,若是能把老子整到那贾府之中,就算不是宝玉,就是随便哪个少爷身上,也至少还有那软玉温香的一帮子姐姐妹妹相陪。

    总比眼前这种境遇要强上万倍!

    赵启上辈子也在大学期间为了完成梦想,入伍当了两年义务兵,退伍归来完成了学业之后,就拿着那笔经济补贴开始了自己的创业之路。

    可惜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使得他不得不进去狠狠地踩了两年缝纫机,故而倒也算得上是一名三栖人才。

    离开纺织行业后,赵启又经过了多年的摸爬滚打,直到三十五岁这一年,才终于勉强混到小有身家四个字。

    但还没等他多享受几天这番辛苦得来的成果,便在一次酒后,嘎巴一声死在了会所的按摩床上。

    紧接着就魂穿异世,来到这个大汉朝,大汉天朝。

    此大汉非彼大汉,跟刘邦压根没啥关系,不过那位年号德隆的皇帝倒是也姓刘,名叫刘垣。

    至今在位已经四十七年还没挂掉,说明他的身子骨倒是够结实的。

    赵启的前身,这个与他同名同姓还未满二十的年轻小伙,是在德隆四十四年冬天,被朝廷征召进的辽东勇营,归到大帅牛继宗麾下,远征高丽帮助国王李拓平叛。

    他的作战对象,是反王李善与邻国扶桑组成的联合叛军。

    对,牛继宗就是那个只在秦可卿出殡之时,才被提过一嘴的镇国公之孙,现袭一等伯。

    在本时空中,他是挂兵部尚书衔,节制四镇总兵的诸军统帅。

    所谓“勇营”,在高丽战争初期,仅仅只是作为一支负责押运粮草,协助各大军镇正兵作战的二线部队存在,挂靠在军镇的协标之下。

    它们的最高编制只在营级层面,由军镇派出中下层军官,担任营将以及队官统率勇营士卒。

    营下又设四队,队里再分三哨,每哨有三个棚大概四五十人,这么算下来一个营的人数在五六百人左右。

    但随着战争强度的不断提高,正兵损耗愈发严重,勇营兵便被推上了前线战场。

    上了一线作战,那跟以前在后方摸鱼截然不同,不玩命拼杀压根也活不到战争结束。

    赵启的前身便是在这种情况下,被活生生磨出了一身的杀人技。

    德隆四十六年春,因精于骑射作战勇敢立下战功,赵启被擢升为勇营哨官。

    现在他怀中这把原产泰西的转轮枪,也是自他那次的立功对象,一名扶桑大佐军官手中缴获而来。

    这场战争打了数年也未分胜负,但自今年年初开始,汉军开始显出颓势,在战场之上节节败退。

    二月底的柳京保卫战,两军战事正紧,牛继宗这个总指挥忽然弃城而逃,致使敌军攻入城内,高丽王都失守,国王李拓自尽。

    三月,咸兴道沦陷。

    四月,平海道沦陷。

    五月,汉军一路退至安东河南岸,无敌统帅牛继宗下令全军集结后发起反击,与敌决战,结果再次惜败,遂渡河而归。

    是役,汉军损失惨重,漂溢的骸骨蔽满河面,流出的鲜血染红河水。

    赵启的前身即是在这场大战中,被炮弹震得魂飞魄散,他所统领的第三哨也近乎团灭。

    好在还有两名部下秦庆武和许知义侥幸没死,将其和另外一名幸存者白喜春背上,逃离了安东河战场。

    这才有了穿越者的鸠占鹊巢,融合了前身记忆的新赵启浴火重生。

    苏醒过来的赵启,经过最初一段时间的迷茫之后,逐渐接受了现实,同时也厘清了下一步的思路。

    先把这哥几个带回老家,然后趁着军中应该还没来得及给地方官府通报之前,接上各自的家人赶紧跑路去邻省辽西,借此躲避后续的通缉追捕。

    当逃兵可不是小罪,依照军规逮到之后可是要明正典刑开刀问斩的。

    至于后续,踏马得这会没那么多心思考虑后续,逃命要紧。

    可越想快走,这行进的速度却始终都提不起来。

    自安东府到他们的老家兴平府,其间的几百里路程,如若按照正常情况,有个十天左右怎么也都到了。

    但他们足足走了二十来天,才刚刚摸到兴平府的边。

    其一,马车之上还带着一个伤号白喜春,长久的颠簸不利于他的伤情恢复。

    二来,就是这鬼天气太过操蛋,今年也不知怎了,辽东遇上了数十年难得一遇的大旱,天气炎热且无雨,地里的庄稼都几近绝收。

    这种大热天还敢长时间顶着日头赶路,那就是纯找死,热射病可不是闹着玩的。

    最后,则还得倒出功夫,在路过各州府县镇的之时,把他们在战场之上的缴获,分散着出手变做现银,再将银子换成银票便于携带。

    既然决定拖家带口背井离乡,无钱傍身可怎生得了?

    “小启哥,喝点吧。”随着这声轻唤,一条粗壮的手臂托着碗凉茶递了过来,打断了赵启的思绪。

    “谢了老秦。”赵启回过神来,接过茶碗一饮而尽,苦涩的茶水下肚,旺盛的心火便立时被压了下去,“这天儿真他娘热得邪乎!”赵启抹了把额头上的汗水骂道。

    “谁说不是了,打我记事起,也没赶上过这种时候。”秦庆武放下茶壶,一屁股坐在他的身旁。

    “许知义呢?”

    “我打发他去河沟子整点水回来,好给喜春擦擦身上。”

    秦庆武回话间,看看四下无人在意,小心地从怀中掏出一个皮夹子,递到了赵启手中。

    “最后那点零碎都散完了,这是照你吩咐换好的四大号银票。”

    “你拿着,跟花名册放一起,让弟兄们贴着自己的卖命钱睡,安心。”

    赵启看都没看就将皮夹子又塞了回去。

    听到这个理由,秦庆武一时语塞,想了半天也不知该如何接话,只好将皮夹子重新收好,低声报起账来,“两把战刀出了一百四十两,那包金牙出了...”

    “不用报细账,直接说总数。”

    “加上原有的饷银,一共是两千二百七十三两。”

    “嗯,具体的账目你心里得有个数才行,回头才好给他们家里分。”

    这笔两千多两的巨款,不单单属于赵启四人,同时也是第三哨的已故袍泽,留给家中的最后一笔遗产。

    等他们安顿好了之后,还得按照名册上的原籍地址,挨家送钱以了英魂遗愿。

    “你放心,我都记着了,错不了。”秦庆武点头应道。

    这时,一位中等身材又黑又壮的青年,手里拎着个木桶从远处走了过来。

    “嘿!你俩来个人帮把手,这小子太沉了,我自个整不动他!”

    此人正是这支逃兵小队当中的另外一名成员,许知义。

    “我去吧!”秦庆武闻言一按赵启肩膀,抢先站起身来说道。

    “嗯,辛苦了,记得给喜春多喝点水以防中暑。”

    “知道。”

    眼瞅着日头偏西,茶摊上的商旅行人陆续减少,喝了一肚子凉茶灌了个水饱的赵启,摸了摸自己那不见一丝赘肉,只有块块腹肌隆起的小肚子,感觉有些发胀。

    即便已经穿过来有一阵子了,但这种身材,还是让习惯了常年端着个啤酒肚的他很有些不适应。

    老实说,如果忽略掉身上的枪眼刀疤,赵启对于这副身体还是相当满意。

    一米八多的个头加上壮硕的身材,搭配着俊朗的五官,比前世那副饱受烟酒摧残的秃头肥佬形象,强到不知道哪里去了。

    但如果有的选,他还是宁愿回到上辈子那个太平盛世,当个奉公守法的普通胖子,即便是每俩月去一次会所也在所不惜。

    可惜,这世上没有如果,也再没了会所。

    拍打掉屁股上的尘土和草棍,赵启起身来到马车跟前。

    这辆大车连同另外两匹驮马,都是他们逃离战场之后从附近乡镇购买而来的代步工具,不然单凭双腿,不知要走到何年何月才能到家。

    隔着车窗看了一眼里面,好似黑熊成精又高又壮的白喜春,靠着车厢壁正在呼呼大睡。

    重度脑震荡患者的常见现象,头昏嗜睡恶心呕吐。

    “刚才又吐了一回,不过量不太多,说明肚子里能存下食儿了,加上外伤基本也都结痂,我估摸着再有个两三天也就恢复了。”秦庆武站在一旁轻声说道。

    赵启点了点头,有老秦这么个人在身边就是舒服,不用张嘴就知道你想问啥,抬抬胳膊就知道你想做啥,是个当大秘的好材料。

    “赶紧的吧?再墨迹一会,怕是二更之前都到不了兴隆堡。”许知义从树上解下两匹驮马的缰绳向他们催促道。

    从他的说话用词上就能看出来,这货的性格作风,与颇通人情世故的老秦刚好相反。

    难怪大家同期入伍,赵启做到了哨官,老秦也是棚长,而他依然是普通的大头兵。

    当然,这也可能与几人的年龄和身世有关。

    别看秦庆武对赵启口称小启哥,其实他的年龄在四人当中反而最大,今年已然二十七岁,而且早早就成家立业,心思成熟。

    许知义今年二十三,作为家中独子,自小被寡母一人拉扯长大甚少约束,故而养成了他这种大大咧咧不拘小节的行事风格。

    “娘的,跟个催命鬼一样,出发!”

    随着赵启一声令下,逃兵小队离开了官道旁的茶摊,沿着一条岔路驶向了兴隆堡方向。

    到了那里,才算真正进入了几人的家乡兴平府境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