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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是那偷来的钱给了他们自信的资本,是那偷来的钱让他们衣着华丽。

    我就这样躲在一旁,看着他们的行踪。

    他们去了商场,去了饭店,去了珠宝店,他们笑得很幸福。

    按理来说,我也应该很幸福,但我却觉得有些反感,我看了看小西,不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

    他们用偷来的钱获得了幸福,即使偷盗的事情是由我和小西做的,但看到他们那样毫无愧疚的样子,我觉得很别扭。

    跟了很久,我不想再观察了,就和小西说回宾馆。

    我想躺在床上,喝点热水,把世间的烦恼全部抛弃。

    小西看起来心情不太好,我懒得问了,实在太累了,病痛也让我没有力气,她也什么都没说,看我躺下就走了。

    生病的时候睡觉实在太舒服了,宾馆的床很软,四年的大学生活,在外面工作的半年,以及在家里的日子,我从来没睡过这么柔软的床。

    出乎意料的是,小西很久都没有回来,我的嗓子还是疼痛,但算是恢复得不错了。

    我决定出门看看,去晒晒太阳,哦,代善灵的阴影好像快要过去了。

    天气还是很冷,我带着口罩,希望在冷空气和鼻腔之前有一层防护和缓和。

    冬天的太阳并不温暖,如果透过玻璃在屋子里晒太阳会更好一些。

    在外面走着,我突然看到一个熟悉的面孔,那好像是我的大学同学,我们两个是老乡,刚进学校就认识,不过他总是和女朋友在一起,和其他男生交流很少。

    我们两个也只是点头之交,因为老乡的关系而打个招呼而已,并不熟络。

    他看到我之后,离得远远地就打招呼,他身边没有跟着女朋友,真奇怪。

    我穿过人行道,走过去,他长得不算帅,留着分头,胡子刮得干干净净,脖子围着围巾,一身风衣。

    “嗨,好久不见。”他说。

    “是啊,好久不见,这次没和女朋友出来?”我说。

    “你感冒了?声音听起来不太对劲。”他挑挑眉。

    “嗯,前几天感冒了,现在还没好。”我点点头。

    “最近过得怎么样?”他说。

    我耸耸肩,“一般般,我之前在一个慈善基金里工作了一段时间。”

    “公益事业,蛮好的。”他说。

    我感觉到我们两个之间话题并不多。

    “话说,你就住在附近吗?”我问他。

    “是啊,”他说,“其实,我快要结婚了。”

    “真的?”他大学时候谈的不少女朋友,毕业后竟然这么快就要结婚?我觉得不可思议。

    “真的,”他点点头,“你也知道,我大学时候,几乎没怎么和同学说过话,四年下来,连自己班的人都认不全。”

    “呃,也没那么糟啦。”我双手掏着上衣的兜。

    “我觉得,回归传统价值观,也没什么不好。”

    “传统价值观?”

    “对,就是传统价值观,我以前,总是想着特立独行,但是,我并没有得到什么东西。”

    “那回归传统价值观意味着什么?结婚?”

    “差不多吧,我总觉得自己不是普通人,想走自己的路子,其实走正常人的路子就蛮好的,结婚生子,然后慢慢过完自己的一生。”

    “我还没想过那么远的事情。”

    “二十多岁,真的不远了。”他看着我。

    我并不了解他,他的话我也不太明白,或许是在情海流浪的赤子突然想要回头了。

    我突然想到,他或许会对人生的意义有些认识,就问他有什么想法。

    “人生的意义?你怎么突然问这个?”

    “有段时间想到了,一直没想通。”

    他摇摇头,“我不清楚。”

    我们站在红绿灯下面,却一直不走,他说自己不清楚,我不觉得他会骗我。

    接着,他说想请我吃顿饭,我推辞,但是他坚持邀请,我们就去了附近一家饭店。

    吃饭的时候,我们又加了对方的联系方式,饭店里的空调开着暖风,很舒服。

    吃了几个烤串,他又点了白酒,我说我不会喝酒,而且这几天感冒了。

    他说人生得意须尽欢,少喝点也行。

    我忽然发现他变了很多,太多了。

    大学时候,他始终特立独行,没和别人来往过,这才毕业了不到一年,怎么会变化这么多呢?像扭扭捏捏的知识分子突然变成社会上左右逢源的老大哥。

    这就是他说的传统价值观?这差距也太大了吧。

    盛情难却,我还是喝了杯白酒,味道很辣,我原本很疼的嗓子竟然有了点缓和,但我不敢接着喝。

    我酒量不太好,一杯酒下肚,头脑已经有些昏昏沉沉了。

    “话说,你谈女朋友没有?”他问道。

    我摇摇头,“没有。”

    “没有?那有没有喜欢的?”

    “有过,但是我表白了,没成功。”我说。

    他笑了笑,“好啦,朝前看吧。”

    酒入愁肠,我感觉自己控制不住自己的嘴了,“真是奇怪啊,你说恋爱到底要怎么谈呢?我以为我们已经暧昧过了,我觉得她对我也有意思,怎么就失败了呢?”

    我感觉自己像个失败者。

    他拍着我的背,没有说话。

    这些天做的事情也让我想不通,我问他,“爱情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他说,“你想听本质的,还是庸俗的?”

    “庸俗的是什么?”

    “庸俗的就是,人们说,两个人一见钟情,就好像此生应当在一起。”

    “那本质的呢?”

    “本质地说,爱情,是人类社会自己提出的文化概念,它并不存在。除了自身的文化概念,它也根本没有能力表达其它的什么东西。”他说。

    “这太无情了。”我又喝了杯酒,他把酒瓶子拿开了。

    “听我说,诗华,咱俩没那么熟悉,不过我就这么叫你了,你直接叫我阿飞就行,”他说,“我们是学社会科学的,做人不能那么感性。”

    “可我就是想不通。”两倍白酒,酒精已经完全麻醉我的大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