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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抵达中部最大城——格林伍德

    牧云在茂密的深林中跋涉着,现在,他终于能正式开始梳理一下自己现在的情况了

    虽然有些记忆已经成功被他吸收,但还有很多记忆碎片在脑海里翻涌,现在他需要尽快找出自己现在需要的东西。

    他开始慢慢吸收那些剩余的记忆,一边往前跋涉一边回忆着那些凌乱的碎片中比较关键的部分,并以它们为中心慢慢延伸到其他部分后拼到一起。

    等到牧云抵达那条小河边的时候,他也已经大致将所有记忆梳理一遍了

    这个世界与自己原来的世界完全不同,这里不仅人人有魔力

    而且还有着有各种各样的神明,并且终于像其他穿越异世界的小说里的一样基本都处于欧洲中世纪封建王国时期,并且有着多种多样的奇幻种族

    不过对于有98种性别的地球人类来说还太少了点(

    但世界环境是地球的puls升级版,除了一个被当地人称为奥莫斯的太阳外还有三个月亮,由近到远分别是:亚尔维德,克利奥斯和维奥斯,每个也都有自己独特的含义及宗教地位,而三个月亮的存在也使得这个世界每天傍晚的夜景都颇为奇幻

    一年15个月,一个月32天,一周8天,连一天也大约有28小时

    而之前倪克赛斯提到的自己所处的斯里蒂亚王国大体位于被称为法格里斯大陆的西南角

    而法格里斯在这个世界的主要语言克霍伊语中是“神造之地”的意思

    同时可能还有一片位于这片大陆东北方,被所有在法格里斯上生活的精灵视为故乡的海尔菲斯

    但还从未有任何冒险者或航海家抵达过那片神秘的大陆,甚至连其实际存不存在都不能确定

    因为只有精灵声称此事,而且精灵在这里还属于稀有种族

    很多人一辈子都不可能真正见到一位长耳朵的精灵,其他可能存在的大陆则仍处于迷雾之中

    而重要的是自己现在的身份是柯兰·斯蒂芬,正是这斯里蒂亚王国的二皇子

    这个身份明明是好事,但却让牧云格外蛋疼

    这意味着自己的种田计划需要进行一次全方位的大调整,起码不能像之前一样安逸了

    虽然是个王子有一堆头衔并且有几片封地,但因为常年都蹲在王都瑞格修斯也无法真正管理,现在全是王室代管

    所以在自己这一堆公爵和伯爵的头现中最实际的还是王都城防卫队总卫队长这个头衔

    最起码咱现在也是正儿八经的王国正狮旗的人

    父亲则是威利斯四世,达特利尔·斯蒂芬,母亲则是威斯特公爵的妹妹,利维尔·特斯特

    同时还有一哥一妹一弟

    大皇子赫尔曼·斯蒂芬,三皇女诺顿·斯蒂芬,四皇子阿尔文·斯蒂芬

    但从记忆里的片段来看,前任在某些方面的耿直导致自己与兄弟之间的关系并不是十分和善

    但还没到直接翻脸的地步,这个就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了,牧云也没啥好办法,只能前人造孽今人受了

    至于自己为什么会一个人出现在山上和身上的伤口这方面的记忆却格外破碎,完整的记忆截止在前身离开王都时

    随后到自己醒来的这期间几乎只剩下了几个毫不相干的片段,使人根本无法理解。

    而关于自己前往这里的原因,记忆中是因为自己哥哥赫尔曼的建议

    因为自己现在的父亲达特利尔·斯蒂芬因事务繁忙无法离开王都参加每年的皇家狩猎

    所以在此前的一次皇家会议上,赫尔曼建议先将城防卫队的管理权暂交给伍斯特公爵

    让原本只能蹲在王都,说是监政但完全是摆设的柯兰参加这次活动

    在得到国王的许可后自己的前身也得以离开王都参加今年的皇家狩猎。

    这本来是和王国中大贵族攀关系的最佳时机,王国的数十位公爵和伯爵都参加了此次活动,结果就栽在这里了,这里面没点事情牧云自己是不信的,自己的前身大概率是被坑了。

    牧云寻思了一下,自己应该是撞上经典的继承人斗争了,点也太背了

    如果是仇杀还好说,但继承权这东西对自己来说是个烫手的山芋

    扔又不好扔,拿手里人家还惦记

    所以现在最要紧的事情是尽快赶回王都,只有回到王都自己才能掌握自己的为数不多的一点权利

    毕竟就现在这个情况要地没地要人没人,自己这三王子身份还不一定完全管用。

    只有拿回自己城防卫队的指挥权,这样无论发生什么情况,也算是有几分自保的资本了。

    在几种赶路方式中最快就是走水路,最近的城市是格林伍德

    自己可以前往那里寻找前往下游离王都最近的港口城市达特尔,这比直接走陆路快了将近两三个月。

    其他的大多都是些生活方面的细节,没啥值得说道的,牧云有自信在需要的时候准确找到它们

    现在他终于大致了解这个世界了。

    牧云走到那条小河边蹲下,低头向河面看去,他终于完整的看到了自己现在的样子

    清可见底的水中倒映着一张年轻而又充满锐气的脸

    脸上因沾染了不少泥土而脏乱不堪,一头金黄的短发也十分杂乱,草叶和树枝零碎的点缀其间使其平添了几分乡野气息

    而对于牧云自己来说,这是一副即陌生又熟悉的面孔。

    虽然已经在路上脱下了那身残破的轻铠,但那件作为内衬的皮甲仍然套在身上,皮甲表面的精美纹路大多已经被泥污抹平,衣物也基本都污损破碎,显得十分狼狈。

    牧云沉默的盯着水里的自己,久久不发一言

    一片树叶缓缓从空中落下拍碎了水中的倒影,将牧云从沉思中惊醒。

    他抬头看看了四周发现四周无人后,伸手捧了捧水拍在脸上在简单梳洗了下后才起身继续沿河而下。

    ……

    几条小河顺着起伏的山势流淌着后交汇在一起形成一股向平原奔流而去,后融入横穿大半个王国的格尔斯特河,而王国最大的城市之一——格林伍德就坐落在这条河边

    格林伍德位于王国中部的法莱丘陵,城主是第十二代卡德伯爵:巴德温·伍德。

    从东北两境而来的货物借助四季通航的河运在此集中后运往南境及王都,或顺流而下前往位于王国西部入海口的圣罗尼亚港

    通畅便捷的交通使其成为了王国中部地区的经济中心,被誉为“流淌着金币的城市”吸引着来自各地的商人来此贸易,让一个原本只有几百人的小庄园发展成了与王都瑞格修斯相提并论的大城市。

    而弗尔里斯教会第十届教皇圣特修斯五世则为这座城注入了浓厚的宗教气息

    他在建城初期便在此主持建造了现在弗尔里斯教会总部的核心建筑——圣特修斯教堂,并慢慢扩建成了现在的弗尔里斯教会的最大教堂,成为了教皇及教廷驻地

    浓厚的宗教信仰和优秀的地理位置共同造就了这座宏伟而繁荣的城市。

    牧云坐在一辆运送草药的马车的车斗里看着格林伍德高耸的城墙,从脑海里翻涌上来的记忆慢慢平静了下来。

    路上的行人大部分是商人和护送的侍卫,剩下的是教会的侍从和一些市民以及附近农庄运输蔬菜的马车。

    这是他第一次接触这个世界的城市,和现代的钢铁丛林不同,这个世界的城市还是中世纪的堡垒城市

    这座城市有着仅次于王都的高耸城墙,城墙上每隔几十米就有一个突出幕墙的圆形塔楼,同时都开有十字型的箭缝便于弓弩射击

    城墙墙垛间可以看见几架披着麻布的弩车和投石机,时不时能看见几个穿着轻甲拿着长矛的士兵在上面来回巡逻

    城墙表面是光滑的灰色墙面,覆盖城墙的魔能镀层上大面积的雕刻着增幅类和防御类的符文刻痕,刻痕里面充盈着幽蓝色魔能光辉

    为了建造这座中部地区最厚重的城墙,根据情报光是建筑城墙就花费了一个普通伯爵领全年的税收。

    但他不是来感叹这个的

    他需要在这里购买一些补给后立刻启程赶往位于王都瑞格利斯,毕竟走水路最快也得近一个月,现在自然是越快越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