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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埃里克的人生企划

    “发生什么事了吗?”

    伯爵快步地从城堡的楼梯走了下来。

    “有什么值得高兴的事情吗?”

    “不,没有,伯爵大人。有个山鹬被明艳的阳光恍了眼,然后晕头转向地撞在了墙壁上。仅此而已。”其中一个留着络腮胡子的骑士,憋笑着和伯爵说道。

    “是吗?那这可怜的小家伙还真是倒霉。还好现在不是夏天。”

    伯爵看了一眼埃玛,显然他知道刚才发生了什么。

    “你们就一直抱着这个烂笑话过冬吧。”

    埃玛将书放回了一旁的书架上,离开了大厅,一直下到了楼下的庭院。

    她突然想起了埃里克,那天回来了之后,便再没有见到他出现,这家伙一路上吵着要双倍的报酬,结果却不告而别了。

    难道是在集市上发现了他以前批发出去的良心?

    也好,要是这家伙真留下来,确实不好打发。

    等等,我为什么会想起他?

    庭院的不远处就是马厩,这个时间点已经有几个扈从制作草料,打理马的毛发。

    “阿芙拉!”

    她喊出了一个名字,但是这并不是人的名字,而是马的。

    这是她的专属坐骑,是父亲在她14岁生日的时候送给她的,这也是男性嗣子成为扈从的年龄。

    阿芙拉相当温顺,并且相当聪明,能够听懂她的命令,每次喊出她的名字必会得到回应。然而熟悉的啼鸣声并未响起。

    “诶?”

    埃玛心里一沉。

    “阿芙拉!”

    仍然没有。

    她眉头一皱,连忙两步并作一步快步到了马厩。

    视线扫过一群马匹,却没有见到熟悉的身影。

    “早上好,埃玛小姐。”

    “阿芙拉去哪了?”

    “我.......我我不知道啊,大小姐,那天不是我值班。”

    “前天我回来的时候,没有看到阿芙拉吗?”她拉住了一个扈从。

    随后这个扈从叫住了另一个正在铡草料的扈从。

    “博福特,你看见大小姐的阿芙拉了吗?阿芙拉不见了。那天大小姐回来,我不是让你去照顾阿芙拉吗?”

    “阿芙拉......”

    博福特停下了手中的动作。

    “哦,我想起来,是个教士。”

    “教士?弗朗西斯先生?”

    “不,是那天和大小姐一起回来教士,他说自己是什么......什么兽医,好像是这个单词,我记不清了。他说阿芙拉的毛色有问题,被恶魔附了身,他可以免费为它祝圣。

    我当时没有多想,就去做别的事了。不过我看见他是空着手......”

    博福特的话还没有说完,便被埃玛的手势打断。

    “怎么了?小姐。”

    “我没事。”

    埃玛长呼了一口气,转过身,便准备离开。

    走着走着,她突然笑了起来。

    与愉悦的笑声不同,这笑声让博福特感觉有些毛骨悚然。

    ..........

    某森林中

    与来夏陵时不同,这回没有飘雪,落的是更有份量的东西————冰雹。

    埃里克戴着修道士的兜帽,布料并不厚,因此冰雹打在脑袋上还是有些疼的。

    不过他现在毫不介意这种细枝末节的事情。

    “啊嚏!”

    坐在自己毛驴上的埃里克突然打了个喷嚏,手上的那个红玛瑙戒差点飞了出去。

    “谁在想我?肯定是博希蒙德那个混蛋,那家伙偷鸡摸狗的时候又报了自己名字。”

    他揉了揉自己的鼻子。

    光芒打在红玛瑙之上,折射出瑰丽的色泽。这令他十分愉悦。

    微光闪过,玛瑙戒指消失在了他的手中,放置到了存储空间之中。

    这次真是收获颇丰。

    他现在储备的资金,再加上自己积累一些赃物,应该够他拉起一伙大概一百人的雇佣军团,虽然是杂牌的。

    埃里克已经准备好了,要是罗贝尔夺位失败,他就在诺曼底拉一只雇佣军,去加利西亚参加圣战,如果进行得顺利的话,自己说不定可以反攻阿普利亚。

    突然间埃里克就察觉到了灌木丛中明显不正常的骚动。

    “向天堂的守护者致敬,荣耀之父的杰作......”

    埃里克突然唱起了赞美诗,这突如其来的举动,显然把灌木丛中的人给吓坏了。

    或许是意识到躲藏已是徒劳,那人走了出来。

    肮脏的脚上没有穿鞋子,全身裹着破布,戴着一副生锈的战场铁头盔,头盔盖住了他的脸,一把锈迹斑斑的“剑”,或许用生锈的铁片来形容更加合适。一条染血的布绑着他的上臂,明显是最近受了伤,也许他是个逃兵。

    看着这“恶徒”的狼狈样,埃里克看了直摇头。

    就算他把脖子送上来,他都懒得砍,简直浪费体力条。

    他站在路中央,挡住了埃里克的去路,比起劫匪,他更像是个无家可归的穷苦乞丐。

    “上帝保佑你,孩子。”

    尽管对方的年龄好像比他大一点。

    “你算个什么司铎?”

    劫匪指责的是埃里克的头发,他并没有留神职人员经典的发型,地中海头型,也就是头顶光头,旁边是头发。这种头型对于普通教士来说并非强制,虽然大多都会剃以表示虔诚。

    埃里克觉得反正那群剃头的修道士也没几个遵守圣本尼狄克特守则,所以没必要执着于剃头这个事。

    “我是王桥修道院的修道士。”

    “你胆子可真大。居然敢一个人在森林里走。你不怕被抢吗?”

    “没人可以抢我。一个修道士身上能有什么东西。修道士的所有都是属于上帝的。蠢货才会抢上帝的东西。你的灵魂会遭劫,落入永恒的地狱。”

    这套说辞在大多情况下很有说服力,即便是在英格兰。

    【说服失败。】

    “上帝有没有收到,我不知道,但是大多数东西总会进教士的口袋里。你还有头驴,我要这个。”

    劫匪不依不饶,显然生存已经压倒了信仰。

    “也许你更需要的是食物,你想吃点面包吗?”埃里克从包裹里取出了一块面包。

    【说服失败。】

    “不,我需要的是钱,不是面包。所以我要这头驴。”

    “也许你该冷静点。但可能有人会说:‘我知道埃里克修士有匹小马驹,它前额上有一道白色的十字架印记,就和你的这头一样,你的这头是从哪来的。’

    要知道行窃,是会被剁掉手的。”

    【说服成功,口才经验+10.】

    “你很聪明。”劫匪显得有些窘迫。

    “你也很聪明,没必要为了一头驴得罪教会。因为你上哪也卖不了。”

    埃里克松了一口气。能用口才解决,还是不动手比较好。

    毕竟他们也是可怜人,如果活得下去的话,没必要这样。

    “那我要点面包。”

    “荣幸之至。”

    对方接过了埃里克手中的面包,灌木丛中走出了四个与他同样衣衫褴褛的“劫匪”,拿着粪叉,柴刀之类的农具,与他们相比,第一个劫匪还体面了不少。

    埃里克将鞍囊取下,从中取出面包和奶酪。

    修士没有办法拒绝这种请求,为饥饿的人提供食物,是修士神圣的责任。

    主说:“喂养我的羔羊。”

    其他几个人似乎有些不好意思,从埃里克手里接面包时,捂着脸。显然对于劫掠一个修士这种事情,感到羞愧。

    其中一个大个子对埃里克说:“谢谢你,修士。我饿惨了。我为这罪恶的行为而忏悔。”

    不等埃里克回应,第一个劫匪打断了他道:“没必要感谢他,感谢我们自己吧。这些都是我们上交的什一税。”

    “无奈之举,上帝不会因此惩戒。”

    埃里克重新骑上了小驴。

    【达成成就,神佑世人(3/3)】

    【口才经验+60,虔诚+100,威望+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