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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过去

    罗夏听闻,没有意外,反而有点惊喜。

    “胡乱采集的草药竟然能换一百磅小麦!”

    一百磅约等于地星的一百斤。

    夏洛克长老怕眼前这个熊地精酋长不知道一百磅是多少,特意举例说明。

    “那如果换成武器呢?”

    “哦?那你要换什么武器呢?”夏洛克听闻,并不意外。

    一般来贸易地就这两类资源,他对此也是轻车熟路。

    “那要看种类了。”

    罗夏想了想,装备他自己是差不多的了,多鲁的锁子甲和钢斧够他用的了,主要是部落的其他成员。

    罗夏成为首领后才发现,自己的武器和装备竟然算是整个部落第二好的了。罗夏有弓箭,有铁质的钉头锤,而其余熊地精还是用木棒!

    虽然熊地精力气普遍惊人,但是武器竟然只有木棒。

    之前罗夏红还不是首领,在多鲁带领一起狩猎时,就注意到这个问题,没想到情况如此严重。

    “真特么坑啊。”

    “长老,不知道钉头锤能换几个?”

    “恐怕只能换一个。”

    罗夏心里一沉,不过也早有预料。

    “那如果是枪头呢?我就要铁质的枪头就行?”

    夏洛克一听,灰色的眼眸微微眯起,仔细地打量了罗夏这个有一米七身高的熊地精。

    “这样的话,嗯,可以换十个。”

    罗夏听了,直接说道:“那麻烦长老,我就要是个铁质地枪头。”

    夏洛克长老听见,却没有如往常那样换取需要的物资。

    “达克,你想不想换点别的。”

    冷不丁地,从这个地精长老嘴里传来了这句话。

    罗夏有点惊讶,“不知道长老你想让我换什么呢?”

    “达克,你跟其他熊地精有些不同,和我见过的其他酋长也不一样。”

    “在我看来。你们部落现在最要紧的就是食物问题。你的想法就算通过武器来更好的狩猎,可你有没有想过其他途径来解决?”

    “不知道是什么途径?”

    夏洛克长老微微一笑,道:“达克,不知道你的上一个首领去哪了?我的记忆力还不错,上一次你们这个部落好像不是你当首领吧。”

    夏洛克并没有回答,而是问了这么一个问题。罗夏听见,迟疑了片刻,回答道:“自然是被我杀了。”

    这种事情没必要遮掩,熊地精向来如此,或者是原始社会强者为尊,这就是赤裸裸的社会法则。

    “达克,你应该明白狩猎是不稳当,想要长久的,稳定的获取食物就必须通过种植或放牧来解决。”

    “但你部落成员少,资源少,要想解决只能扩张,可你们武器简陋,和其他的熊地精占不到优势,而这块地区的地精基本上都是我们部落,其他的部落都是狗头人,豺狼人这种种族,想要征服并不容易。”

    “硬打,你的成员只会减少得更厉害。所以,你要不要来我们部落呢?我们部落是很欢迎的,我也邀请过多鲁,但他不同意。”

    罗夏听夏洛克长老这些话,知道这话中肯。但罗夏知道这种事情自己是不能答应的。这对部落的妇孺可能是一件好事,但不利于罗夏这个首领。

    “夏洛克长老,谢谢你的好意,但我不能这么做。”

    夏洛克听见罗夏的拒绝,也没有意外,只是微微叹了口气。似乎也早料到罗夏的回答。罗夏见他这样,没有尴尬,又问了一句。

    “长老,我想问下,你去过森林之外吗?”

    “哦?你对外面的世界感兴趣?”

    “是的。”

    夏洛克长老听了,沉吟,脸上露出缅怀的神情。罗夏一看,就知道这个夏洛克长老有故事。罗夏从进来就感觉这个夏洛克长老和这个部落的画风差距有点大。

    就好像你去热带雨林冒险,在一个食人族部落里面看到一个老人,一经交流发现这个食人族老人竟然是一个物理学博士一样的感觉。

    也许是太久没有和别人说过,又或者是看到这个在这个熊地精身上看到自己以前的影子,夏洛克没有拒绝,反而饶有兴趣的和罗夏讲述了自己的往事。

    “外面的世界?呵,我说说我自己所了解到的吧。”

    “你知道吗?我以前也是一个地精部落的地精,那时候我还只有四岁,但我每天都爱瞎琢磨一些东西,那时候我最得意的就是自己搞了一个陷阱,抓到了一只野兔。”

    “我现在还能记得我当时有多么的开心。可惜,后来我五岁的时候,部落被人类的冒险者攻陷,也许要说一声幸运,他们是一支专业的捕奴队,原本是来抓精灵,可惜没抓到就只能抓我们这些地精弥补一下损失。”

    “后来,我们被运送到一个营地,因为我比较聪慧吧,那个捕奴队营地的管事竟然教我算术,那个管事通晓地精的语言,我也比较认真学,我好像天生对知识就比较感兴趣,我学的也很快。甚至我还学会了人类的语言。”

    “后来,我才明白为什么会教我这些?一只会人类语言和算术的地精价格可不便宜。我因为这些技能被一个商会的会长看上,他花了十个金币买下了我。”

    “我比较识时务吧,我一直为他服务,他叫亚斯金·林顿,他让我负责商会的算账和货物的清点。因为我的勤恳努力工作,我为他工作了二十年之久,为他节省了不少支出和麻烦事。”

    “在这期间,我也利用一切机会学习了很多知识,他也乐意我学习其他,因为我是他的财产,学的越多,就越值钱嘛。”

    夏洛克长老说到这里,有些自嘲道。

    “我接触地理,器械,人类王国,甚至还有关于职业者的一些信息。”

    “我们所在的大陆被人类称为费索大陆。我知道你们部落是从红土荒原那边迁徙过来的,我们现在这里是苏伦半岛,隶属于佛瑞斯王国迪威涅斯郡。我们所处的森林名字叫罗兰之森。”

    “我之所以会来这里,是因为一次意外。我为他工作了二十年后,亚斯金·林顿带我上船进行海贸。海洋贸易利润惊人,但风险也极大,因为之前的一次生意失败,他孤注一掷选择了这条路,如果成功就能翻身。可惜,他失败了。”

    “风暴席卷了我所在的船只,没有意外,船直接被卷到空中,随后落下,整艘船直接解体,我不知道除了我之外还有没有人生还,想来是没有了。”

    “也许是神灵的恩赐,虽然我们地精没有自己的神,但我奇迹般地来到这了这里。我在距这里一百里的海岸边醒来。”

    “然后我就遇到了这个部落的祭祀,留在了这个部落。”

    罗夏听完,震惊不已,夏洛克长老际遇的离奇简直像一个故事,而现在故事的主人公就活生生在自己目前。

    虽然夏洛克长老只是粗略的讲述,但罗夏也明白这其中的辛苦。一个地精在人类社会工作二十年,没有受到过刁难,白眼这种事几乎为零。

    地星不同肤色,不同种族,不同信仰的人之间造成的歧视问题几千年来都没有得到解决,更何况在这里,有些东西会变,但智慧种族的一些通病可不会。

    “这个部落以前可不是这样呢。那时候这个部落才几百个地精,经常被狗头人,财狼人,还有你们,嗯熊地精的奴役,祭祀阿力克并没有施法的能力,因为没有神,就连神术也没有。”

    在罗夏思考间,夏洛克长老又开始讲述了自己为这个部落做出的贡献,脸上的表情动容,看起来有几分得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