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背井离乡
墨瑟一个人在河边哭了好久,等哭够了,他拉开领口,看着“父亲”留给他的礼物,那轮洁白的圆环印记。
虽然不知道有什么用,但至少让墨瑟知道,也有人关心着自己,希望自己幸福。
墨瑟用河水洗了洗脸,不顾湿漉漉的身体,抱着罐子一路跑回了家,在父亲和奶奶的坟前磕了几个头。
“我要成为一个名震天下的大英雄!”
下定决心的墨瑟,耍帅般的看向夕阳,然后被一阵冷风吹得瑟瑟发抖,肚子也发出了咕咕咕的叫声。
“嗯……英雄也是要吃饭的!”
坐在火炉边,炉子上炖煮着一小锅杂烩,墨瑟一边等待着食物,一边悠哉的烤着火,盘算着之后的打算。
“先去妲丹城吧,那里是离村子最近的大城市了,应该也是有冒险者公会的,就从那里开始本大爷的英雄之路吧!”
吃饱喝足后,墨瑟美美的睡上了一觉,第二天,村子里的吹牛大王就销声匿迹,有人说清早看到有个人离开了村子,往东边去了,不过墨瑟的离开,对这个偏僻宁静的小村庄并没有什么影响。
墨瑟背着行囊走在官道上,他没钱坐驿站的马车,更买不起驴马,所以只能靠脚。
行囊里装着几件儿还算得体的衣服,临时烙的饼,和一个破旧的水袋,父亲那把老旧的短剑挂在腰间。
墨瑟心情大好,今天天气晴朗无风,让有些寒冷的深秋多了一丝暖意,有些玩儿心的墨瑟一路走,一路调皮的挥舞着短剑,砍掉一些矮树上的树叶。
说到底他也只是个十四岁的大孩子。
……
等走到中午,墨瑟找到一块儿路牌。
“大……妲,妲丹?是妲丹吧,嗯,继续往这边走。”
墨瑟艰难的辨认了路牌上的字后,盘坐在路牌下,啃起了还没变得干硬的饼。
远远的从另一条路驶来一辆马车,看上去非常精致,等到了路口,车才停下,墨瑟看到,车上有一朵带着荆棘的花朵徽记,墨瑟虽然没有见识,但也能猜到马车里坐着的不是普通人。
马车行驶的非常缓慢,似乎比起赶路,跟偏向于让车中的人坐的舒适。
“喂,小哥。”
那驾车的马夫把车停在路口,他穿着一身轻皮甲,说是马夫,但怎么看都更像是侍卫。
“妲丹城是往这边走吗,这路牌上的字我实在认不来。”
马夫讲的是盖尔德帝国的语言,怎么会认不得盖尔德的字?墨瑟疑惑的想,但实际上是因为这块儿路牌由嘎尔玛村维护,嘎尔玛村识得大字的就没两个人,所以写的七扭八歪,得亏墨瑟靠着半看半猜的本事能认得出来,寻常人恐怕很难看懂这路牌。
“是的,就朝这边走。”
墨瑟虽然疑惑,但也热情的给他指了路,毕竟对方看上去又不是什么坏人。
“十分感谢。”
那马夫行了个平民礼,就跳上马车,“哈”的叫了一声,两匹马儿就走了起来。
墨瑟冒出了搭车的想法,可话还没说出口就咽了回去,因为他猜测车里可能坐着贵族,早些时候听村子里的人说,贵族和平民身份差异很大,是不能平起平坐的,平民见了贵族是需要低头行礼的。
但可以跟着马车走,那马夫看上去身强体壮,还穿着甲,虽然不指望遇到危险能照应自己,但地痞流氓应该也不敢随意接近。
于是墨瑟把吃了一半的饼包好塞进行囊里,把手上的碎渣拍进嘴里,就迈开步子跟在马车后面。
这马车虽然慢,但也比寻常人走的要快的多,墨瑟有些营养不良,身材枯瘦,虽然轻快,但是体力却非常差。
没一会儿这家伙就开始喘着粗气被马车拉开距离。
“夫人,那孩子不知道为什么在追着我们的车跑,他倒也怪,明明不是习武之人,却带着一把骑士短剑。”
马夫对车内的人说。
随机,马车的窗户打开,一个打扮精致的贵妇探出半张脸瞧了瞧墨瑟,只是这小子只顾埋头跑,没看见有人在看他。
“想来是要进城的村民,只是看上去不大,不知道是不是遇到了什么祸事,伯格,你问问他是否顺路,顺路的话就让他做我们的车吧。”
“夫人……这成何体统啊……”
只是夫人的话让车夫也很为难,毕竟盖尔德帝国是出了名的贵贱分明,让一个低贱的农民乘坐贵族的车有伤风化。
“倒也是……对了伯格,你也是平民出生,那就让他跟你坐一起,不就好了。”
夫人不温不火的说,伯格也只能奉命行事,夫人平时没什么爱好,倒是很喜欢接济平民,只是原因伯格并不清楚,权当是夫人心善。
“小哥,我家夫人让我问你,你去哪里,顺路的话,就搭我家的车吧。”
“哦!我去妲丹城!”
墨瑟听到这话,喜出望外,没想到对方居然真的好心让自己乘车。
马车停下,伯格一把将轻飘飘的墨瑟薅上了马车。
“小哥,你这身板儿也太差了,一个人走野外的道路,遇到危险可就麻烦了。”
“我不怕,我是要当大英雄的人。”
墨瑟拍了拍胸脯,得意的说,虽然他现在什么也没有,但目标很明确,要做那举世闻名的英雄。
“哈哈哈,好,好志气,那你是要去妲丹城的入伍军队,还是去做冒险者?我看你拿着剑呢。”
“哦,我是要去做冒险者,我父亲的日记里说探险可比打仗有意思多了。”
“是啊,是啊,当冒险者相当有意思,但也相当危险哦。”
“大叔也做过冒险者吗?”
墨瑟一听这话,立马两眼放光,要跟面前的前辈取取经。
“哈哈哈,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伯格在先前的路上只能闷头驾车,无聊的很,又不好跟车里的人物聊话,现在搭上墨瑟这个话多的主,倒也是不无聊了,憋了几天的话茬一下子讲了个痛快。
聊的兴起了,就连马车的速度都快了几分。
别看墨瑟没有什么亲身见识,但这位嘎尔玛村的吹牛大王凭借着父亲日记中的种种,居然跟伯格一个老江湖聊的有来有回,说话又声动风趣,不仅伯格哈哈大笑,惹得车内的人物也不时发出笑声。
这令墨瑟的表现欲相当满意,他已经有很久没有这样被人不带偏见的回应了。
车走了一下午,两人就已经熟络了,甚至开始称兄道弟了起来。
伯格靠墨瑟解了闷子,墨瑟靠伯格学到了不少见闻和经验,两人都十分开心。
直到太阳落山,伯格找了个平坦地方停下了车。
“夫人,今晚休息一晚,明早出发快一些的话,明晚就能到妲丹了。”
“知道了。”
墨瑟还是头一次听到车内的人说话,只觉得声音悦耳动听,像是歌者一般。
不知道车内有几个人,但肯定身份不低。
“伯格大哥,我替你守夜,你驾了一天的车,也辛苦了,我搭了你们的车,也得做些回报嘛。”
墨瑟是懂得知恩图报的,很多事情并没有人教育过墨瑟,但善良的他心里有着自己思考出的准则。
“哦!那就劳烦墨瑟老弟啦。”
伯格也不客气,躺在篝火旁睡了起来,聊了一天,他也知道墨瑟不是坏人,只是个想要追寻梦想的普通人,谈不上多信任,只是知道墨瑟还挺老实。
夜晚很是寂静,墨瑟坐在篝火旁,没别的事干,干脆擦起了剑。
实际上,墨瑟并不会保养剑,只是学着父亲日记里有模有样的擦着。
老旧短剑上满是时间的痕迹,锈斑,缺口,划痕,再加上根本没有被打磨过,短剑钝的很,恐怕用来砍人不用点力气连伤口都留不下来,说是剑,还不如当做是钝器,连切菜都费劲。
“也不知道你会跟我多久,总之你是我人生中第一把剑,总得有个名字,胜利之剑倒是浮夸得很,干脆就叫你旧剑吧。”
墨瑟百无聊赖,居然跟剑聊起了天。
说着,马车那边传来了动静,走下来一个贵妇人和一个少女,身后跟着一个侍女模样的女人。
墨瑟借着火光,不看不要紧,一看干脆就移不开眼光了。
那贵妇人和少女都穿着贵族的裙装,贵妇人打扮精致,但似乎为了长途旅行做了取舍,并没有化上妆容,只是将一头红发高高盘起,穿金戴银,显露着高贵的气质,贵妇人看不出实际年龄,在墨瑟看来或许只有三十多岁,身材姣好皮肤白皙光滑,面容更是出奇的美。
但那少女才是让墨瑟看痴了的存在。
少女身材娇小,一头墨绿色的长发顺滑的搭在肩上,一身洁白长裙衬托着发育良好的身姿,鹅蛋脸上五官精致,一对桃花眼显得楚楚可怜,琼鼻樱唇都长的恰到好处,好似一朵含苞待放的蔷薇,看的墨瑟胸口里的东西小鹿乱撞。
两女长的有六七分相思,不难猜出两女的关系,胡乱猜也知道,不是母女就是姐妹了。
就连其后带着的侍女都长的格外精致,但在大小两个美人面前也只能变得黯淡无光。
“迪雅,那男孩在看你呢,你瞧,他都痴了。”
“哎呀母亲,不要取笑我,是谁说要下车透透风的。”
虽然不知道有什么用,但至少让墨瑟知道,也有人关心着自己,希望自己幸福。
墨瑟用河水洗了洗脸,不顾湿漉漉的身体,抱着罐子一路跑回了家,在父亲和奶奶的坟前磕了几个头。
“我要成为一个名震天下的大英雄!”
下定决心的墨瑟,耍帅般的看向夕阳,然后被一阵冷风吹得瑟瑟发抖,肚子也发出了咕咕咕的叫声。
“嗯……英雄也是要吃饭的!”
坐在火炉边,炉子上炖煮着一小锅杂烩,墨瑟一边等待着食物,一边悠哉的烤着火,盘算着之后的打算。
“先去妲丹城吧,那里是离村子最近的大城市了,应该也是有冒险者公会的,就从那里开始本大爷的英雄之路吧!”
吃饱喝足后,墨瑟美美的睡上了一觉,第二天,村子里的吹牛大王就销声匿迹,有人说清早看到有个人离开了村子,往东边去了,不过墨瑟的离开,对这个偏僻宁静的小村庄并没有什么影响。
墨瑟背着行囊走在官道上,他没钱坐驿站的马车,更买不起驴马,所以只能靠脚。
行囊里装着几件儿还算得体的衣服,临时烙的饼,和一个破旧的水袋,父亲那把老旧的短剑挂在腰间。
墨瑟心情大好,今天天气晴朗无风,让有些寒冷的深秋多了一丝暖意,有些玩儿心的墨瑟一路走,一路调皮的挥舞着短剑,砍掉一些矮树上的树叶。
说到底他也只是个十四岁的大孩子。
……
等走到中午,墨瑟找到一块儿路牌。
“大……妲,妲丹?是妲丹吧,嗯,继续往这边走。”
墨瑟艰难的辨认了路牌上的字后,盘坐在路牌下,啃起了还没变得干硬的饼。
远远的从另一条路驶来一辆马车,看上去非常精致,等到了路口,车才停下,墨瑟看到,车上有一朵带着荆棘的花朵徽记,墨瑟虽然没有见识,但也能猜到马车里坐着的不是普通人。
马车行驶的非常缓慢,似乎比起赶路,跟偏向于让车中的人坐的舒适。
“喂,小哥。”
那驾车的马夫把车停在路口,他穿着一身轻皮甲,说是马夫,但怎么看都更像是侍卫。
“妲丹城是往这边走吗,这路牌上的字我实在认不来。”
马夫讲的是盖尔德帝国的语言,怎么会认不得盖尔德的字?墨瑟疑惑的想,但实际上是因为这块儿路牌由嘎尔玛村维护,嘎尔玛村识得大字的就没两个人,所以写的七扭八歪,得亏墨瑟靠着半看半猜的本事能认得出来,寻常人恐怕很难看懂这路牌。
“是的,就朝这边走。”
墨瑟虽然疑惑,但也热情的给他指了路,毕竟对方看上去又不是什么坏人。
“十分感谢。”
那马夫行了个平民礼,就跳上马车,“哈”的叫了一声,两匹马儿就走了起来。
墨瑟冒出了搭车的想法,可话还没说出口就咽了回去,因为他猜测车里可能坐着贵族,早些时候听村子里的人说,贵族和平民身份差异很大,是不能平起平坐的,平民见了贵族是需要低头行礼的。
但可以跟着马车走,那马夫看上去身强体壮,还穿着甲,虽然不指望遇到危险能照应自己,但地痞流氓应该也不敢随意接近。
于是墨瑟把吃了一半的饼包好塞进行囊里,把手上的碎渣拍进嘴里,就迈开步子跟在马车后面。
这马车虽然慢,但也比寻常人走的要快的多,墨瑟有些营养不良,身材枯瘦,虽然轻快,但是体力却非常差。
没一会儿这家伙就开始喘着粗气被马车拉开距离。
“夫人,那孩子不知道为什么在追着我们的车跑,他倒也怪,明明不是习武之人,却带着一把骑士短剑。”
马夫对车内的人说。
随机,马车的窗户打开,一个打扮精致的贵妇探出半张脸瞧了瞧墨瑟,只是这小子只顾埋头跑,没看见有人在看他。
“想来是要进城的村民,只是看上去不大,不知道是不是遇到了什么祸事,伯格,你问问他是否顺路,顺路的话就让他做我们的车吧。”
“夫人……这成何体统啊……”
只是夫人的话让车夫也很为难,毕竟盖尔德帝国是出了名的贵贱分明,让一个低贱的农民乘坐贵族的车有伤风化。
“倒也是……对了伯格,你也是平民出生,那就让他跟你坐一起,不就好了。”
夫人不温不火的说,伯格也只能奉命行事,夫人平时没什么爱好,倒是很喜欢接济平民,只是原因伯格并不清楚,权当是夫人心善。
“小哥,我家夫人让我问你,你去哪里,顺路的话,就搭我家的车吧。”
“哦!我去妲丹城!”
墨瑟听到这话,喜出望外,没想到对方居然真的好心让自己乘车。
马车停下,伯格一把将轻飘飘的墨瑟薅上了马车。
“小哥,你这身板儿也太差了,一个人走野外的道路,遇到危险可就麻烦了。”
“我不怕,我是要当大英雄的人。”
墨瑟拍了拍胸脯,得意的说,虽然他现在什么也没有,但目标很明确,要做那举世闻名的英雄。
“哈哈哈,好,好志气,那你是要去妲丹城的入伍军队,还是去做冒险者?我看你拿着剑呢。”
“哦,我是要去做冒险者,我父亲的日记里说探险可比打仗有意思多了。”
“是啊,是啊,当冒险者相当有意思,但也相当危险哦。”
“大叔也做过冒险者吗?”
墨瑟一听这话,立马两眼放光,要跟面前的前辈取取经。
“哈哈哈,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伯格在先前的路上只能闷头驾车,无聊的很,又不好跟车里的人物聊话,现在搭上墨瑟这个话多的主,倒也是不无聊了,憋了几天的话茬一下子讲了个痛快。
聊的兴起了,就连马车的速度都快了几分。
别看墨瑟没有什么亲身见识,但这位嘎尔玛村的吹牛大王凭借着父亲日记中的种种,居然跟伯格一个老江湖聊的有来有回,说话又声动风趣,不仅伯格哈哈大笑,惹得车内的人物也不时发出笑声。
这令墨瑟的表现欲相当满意,他已经有很久没有这样被人不带偏见的回应了。
车走了一下午,两人就已经熟络了,甚至开始称兄道弟了起来。
伯格靠墨瑟解了闷子,墨瑟靠伯格学到了不少见闻和经验,两人都十分开心。
直到太阳落山,伯格找了个平坦地方停下了车。
“夫人,今晚休息一晚,明早出发快一些的话,明晚就能到妲丹了。”
“知道了。”
墨瑟还是头一次听到车内的人说话,只觉得声音悦耳动听,像是歌者一般。
不知道车内有几个人,但肯定身份不低。
“伯格大哥,我替你守夜,你驾了一天的车,也辛苦了,我搭了你们的车,也得做些回报嘛。”
墨瑟是懂得知恩图报的,很多事情并没有人教育过墨瑟,但善良的他心里有着自己思考出的准则。
“哦!那就劳烦墨瑟老弟啦。”
伯格也不客气,躺在篝火旁睡了起来,聊了一天,他也知道墨瑟不是坏人,只是个想要追寻梦想的普通人,谈不上多信任,只是知道墨瑟还挺老实。
夜晚很是寂静,墨瑟坐在篝火旁,没别的事干,干脆擦起了剑。
实际上,墨瑟并不会保养剑,只是学着父亲日记里有模有样的擦着。
老旧短剑上满是时间的痕迹,锈斑,缺口,划痕,再加上根本没有被打磨过,短剑钝的很,恐怕用来砍人不用点力气连伤口都留不下来,说是剑,还不如当做是钝器,连切菜都费劲。
“也不知道你会跟我多久,总之你是我人生中第一把剑,总得有个名字,胜利之剑倒是浮夸得很,干脆就叫你旧剑吧。”
墨瑟百无聊赖,居然跟剑聊起了天。
说着,马车那边传来了动静,走下来一个贵妇人和一个少女,身后跟着一个侍女模样的女人。
墨瑟借着火光,不看不要紧,一看干脆就移不开眼光了。
那贵妇人和少女都穿着贵族的裙装,贵妇人打扮精致,但似乎为了长途旅行做了取舍,并没有化上妆容,只是将一头红发高高盘起,穿金戴银,显露着高贵的气质,贵妇人看不出实际年龄,在墨瑟看来或许只有三十多岁,身材姣好皮肤白皙光滑,面容更是出奇的美。
但那少女才是让墨瑟看痴了的存在。
少女身材娇小,一头墨绿色的长发顺滑的搭在肩上,一身洁白长裙衬托着发育良好的身姿,鹅蛋脸上五官精致,一对桃花眼显得楚楚可怜,琼鼻樱唇都长的恰到好处,好似一朵含苞待放的蔷薇,看的墨瑟胸口里的东西小鹿乱撞。
两女长的有六七分相思,不难猜出两女的关系,胡乱猜也知道,不是母女就是姐妹了。
就连其后带着的侍女都长的格外精致,但在大小两个美人面前也只能变得黯淡无光。
“迪雅,那男孩在看你呢,你瞧,他都痴了。”
“哎呀母亲,不要取笑我,是谁说要下车透透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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