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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麦小玲人长得漂亮,重要的是脾气也好,人好相处,从读书到出来工作,从来不泛追求者。但说来奇怪,出现过的追求者里面,没有一个人能够真正打动她的心。即使是答应过试着相处的,到最后也都是无疾而终。渐渐地,在别人的眼里,她反而成为了一个自视甚高,清高不容得别人高攀的女孩。今年她即将要踏入三十岁的大关,可是终身大事却连一点影儿都没有。这么优秀的女儿,却到了三十岁还没嫁得出去,这让何冬花的脸往哪儿搁。所以她才会病急乱投医,硬拉着女儿去见算命先生,才有了东街的那出闹剧。

    新的一个学期开始了,教务室里一派繁忙的景象。麦小玲早早地就来到教务室,准备着上课要用的资料。她研究生修的是英语,目前正是这间大学英语系的一名老师,教的是大一。大一新生的英语对于她来说还是挺容易的,新生们已经提前到学校进行军训,还要过两天才正式开始上课。她只是不习惯这学期接手大一的教程,所以就早早来准备。要她一下子从大四老师变成大一的老师,任谁都会有点不习惯。但要服从学校的安排,让她教哪一级,她就得教。

    这时,系里面的另一名老师走到她的身边,压低声音跟她说道:“小玲,听说了没?我们系里新来了一位老师。听说是个大才子,刚从北方的一所大学调过来的。我还听说啊,是咱们校长硬挖过来的人才。你没有没见过?”

    麦小玲一愣,自己还是头一回听说,哪来的机会见面啊。正想说话,教务室的门被人敲了几下。来人是她们第一次见,那人敲门问道:“请问,这里是英语系的教务室吗?我找系主任,请问他在不在?”那人说话慢条斯理的,一字一句,咬字清晰,标准的普通话,让人听了感觉非常舒服。不像这里有些老师说话总带点本地口音,有时说话像嘴里含着一颗枣子,模糊不清。

    如此好听的声音还是第一次听到,清清脆脆的,如珠玉落盘般,又如美丽的音符,一声声敲打在听者的心头。麦小玲本来是背对着他的,听到他那清扬的声音,转过头来,看向门外。用四个字来形容她对那人的第一印象“文弱书生”。真的,他真像古代书中形容的书生形象。那衣服,烫得笔直;那头发,一丝不苟;脸色略带苍白,身子单薄,腰却挺直。如竹如兰,就那样安安静静地站着,目光平静如水,仿佛这周围的一切,对他来说,都是只一个陪衬。君子如玉,说的也许就是如他那般。

    麦小玲只匆匆看了一眼,但是心中的那根弦,却仿佛被人轻轻地触动了一样,心止不住地多跳了一下。她抬眼一看,刚才在对着她说话的那位老师,也正在悄悄地打量着门外那人。不等她答话,那位老师已经热情地迎了上去。原来,他就是别人口中的大才子,是校长从别的高校挖过来的人才。

    那人叫杨扬。一听到这个名字,麦小玲心中暗暗一笑,真的很难想象他看起来那么清高的一个人,会有一个这么可爱的名字。杨扬,她在心中默默地又多念了一遍。关于他的一切,她都一直是在道听途说。两个人就只是点头打了一下招呼,对于一直都很淡然的她来说,点头之交是她与周围的人最好的相处方式。

    听说他曾出国留学,听说他精通三国语言,听说他主修西方历史文化,听说他是用英文来讲述西方历史文化的,也正是因为这一点,校长才把他给挖了过来。英文系里从来都不缺商务英语、实用英语的老师,缺的正是讲述西方历史文化的老师,精通西方国家的古代史及近代史,并且还能兼起教法语及德语两门外语,找到一个这样的老师,那就叫一举多得,一个人就能顶三个人。也难怪校长花了那么大的力气,把他从寒冷的北国拉到这温暖的南国来。最后她还听说,他已经结婚,他的对象也是当地一家学校的老师,只不过对方教的是高中。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她的心好像被什么东西刺了一下,酸酸的,麻麻的,还有点疼。当她再次偷偷地看了一眼,那坐在教务室里最大的办公桌旁的他时,嘴角泛苦,自嘲地摇摇头,把心里的那个刚刚冒出来的念头,硬生生地压了下去。突然,她想起了那句诗:“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对于她来说,却是恨不相逢未娶时。缘份,终是有缘而无份。她的心思,无人得知,只能放在最深的心底,再关上心门,重重紧锁。谁又曾想到,一向以“难追”而闻名的她,却对一个声音好听的他,对一个已婚的男人上了心呢。

    时间是治愈一个人的最佳良药。一个学期匆匆而过,压在麦小玲心底的那个秘密,一直是密不透风,旁人无从得知半点风声。她也学会把心中的念想慢慢淡化,想着要随时间的消逝,心中的念想就会消失不见。她也打算好把这份美好的感情放在心中,直到老去的也不会提起的。可是学期结束前一天的那个聚会上发生的事,却让她心底的种子,竟然一夜之间,开始破土而出,在她的心田生根发芽了。

    无惊无险又过一年。这个学期结束之后,将又迎来一个新的春节。新的一年即将来临,众人得抓紧时间的尾巴,庆祝自己这一年的安然度过,完美落幕。于是有人提议,学期结束,寒假假期的前一天,一起去放松放松,去喝喝小酒,去唱唱K歌,庆祝旧的一年顺利度过,也预祝来年顺利。这个提议得到大部分人的同意。同意的人里面不包括麦小玲。她不喜欢去人多的地方,不喜欢过分的喧哗。她喜欢自己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听着音乐,看着自己喜欢的书刊,写写日记,记录下生活当中的点点滴滴。到最后,她还是被人拉着去参加了聚会。同样,不情不愿的人里面,还有一个杨扬。

    如果不是那一次,麦小玲的心不会这么乱。她就是在那个晚上,发现他的性格原来与自己的是如此地相似。他不善饮酒,不善言辞,不追赶流行与时髦,安静、干净、纯粹,半点都不像已步入不惑之年的男人。更意外的是,他唱歌时所选的那首歌竟然与自己所点的歌一样。当那首《滚滚红尘》歌曲前奏响起的时候,他们两个人不约而同地拿起了麦克风。两个人都愣了那么一下,麦小玲更是羞得满脸通红,本想着急急放下手中的麦克风的,却让身边的同事嚷嚷着要两个人一起唱。

    倒是杨扬大方地过来邀请她一起唱了下去,他不卑不亢,沉稳得让她心安。于是在他的带动下,两个人一起唱完了那首经典的老歌。“起初不经意的你,和少年不经世的我……来易来,去难去,数十载的人世游,分易分,聚难聚,爱与恨的千古愁……”

    那晚,在凛冽的寒风中,杨扬把麦小玲送到家楼下,两个人一路上什么话都没有说,可是空气当中除了弥漫着那淡淡的来不及散去的酒味之外,还掺着某种让人读不懂的东西。只有麦小玲知道,自那个晚上以后,杨扬那道瘦瘦弱弱的身影就经常出现在了她的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