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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子弹帮

    克雷格·卡斯塔多,一名资深流浪汉,为了保护自己仅剩的家当不被偷走,特地用绳子把录音机绑起来挂在脖子上。

    由于造型太过奇特,他经常被人戏称为‘录音机男人’,久而久之几乎所有人都忘记了他真正的名字,简而代之的则是录音机侠。

    录音机侠以前是个酗酒的流浪汉。

    两年前,雷蒙连续三个多月从他手中抢走酒瓶的行为终于使他幡然醒悟,从此告别酒精,迎来崭新的人生。

    成功的摇身变为——戒了酒的流浪汉。

    好吧,和雷蒙大佬成为熟人后,他的生活的确有了好转。

    起码再没有帮派份子随时找他麻烦。

    由于奇特的造型,等到地狱厨房变为繁荣安定中西城后,还有几部电影专门将他收录其中,他也成为一个小有名气的特型演员。

    按理说以他的条件完全可以过上普通居民的生活,然而几十年的流浪生涯让曾经是富家子的他习惯了做个流浪汉,因此他仍然生活在街头。

    和东方武侠中的乞丐类似,流浪汉往往是消息最灵通的人。

    雷蒙对录音机侠完全信任,他要敢骗人的话除非是不想要他脖子上的录音机了。

    “卡斯特多,麻烦帮忙散播下消息,告诉人们万能王今晚要去找子弹帮的麻烦。”

    “乐意为您效劳,阁下。”录音机侠煞有其事地躬身行个老式英伦礼。

    能帮到惩恶除奸的万能王,对他来讲是件光荣的事情。

    旁边的小老黑特克在录音机侠离开后,激动到难以自抑地挥舞着拳头。

    “太棒了,万能王万岁!让那群杂碎下地狱吧!”

    仿佛要对子弹帮出手的是他自己一样。

    唯有黑寡妇满脸惊奇,雷蒙竟然当众承认了他万能王的身份!

    在警方的眼中,万能王可是货真价实的通缉犯,多起命案的嫌疑人。

    “老板,原来你真的是传说中的万能王啊!”

    她脸上满是普通女孩对大英雄的崇拜,看样子是对类似传闻早有听闻,直到今天才得以确定。

    雷蒙心情正好,见状配合地开始同她演戏。

    “当然不是了,万能王是世界上最英俊、最厉害、最有魅力的男人,我也是他的粉丝。”

    娜塔莎见老板说起谎来脸不红心不跳,还无耻地自我吹嘘,意识到今天是遇到对手了。

    “啊?那你刚刚跟人说万能王今晚会……难道老板是在骗他?”

    “真诚如我这样的男人,怎么会骗人?你刚来不久知道的太少,其实万能王是地狱厨房居民的好朋友,只要有坏蛋在此出没,我们就能用特殊的方式通知他现身。”

    “还有这种事情?”娜塔莎知道雷蒙是在胡言乱语,不过她还是想继续听下去。

    因为万能王让人消失,有很大可能是多人协作完成的,或许他的话里会透露出些同伙的信息。

    “特殊的方式?老板能不能请你详细说说。万一以后我见到坏人的话,也能及时通知万能王现身。”

    雷蒙捏着下巴摆出副为难的样子。

    娜塔莎灵机一动,掏出她今天的薪水。

    “我也是为自己的安全着想,这钱当做是信息费,希望老板能不吝赐教。”

    雷蒙犹犹豫豫地接过钱,一跺脚,“唉!好吧,以防你今后遇险找不到求助的人,我勉为其难的告诉你吧。”

    说完后雷蒙美滋滋地把百元大钞塞入钱包,哪里还有半点为难的模样。

    世界上估计没有比他更快乐的老板了,非但不用给打工仔钱,还能从打工仔手里赚钱,找谁说理去。

    这样的好店员绝对不能放走!

    娜塔莎勉强控制住情绪,作出认真倾听的样子,期待老板吐露隐秘。

    “其实。”雷蒙把脑袋凑到寡姐耳边,不由自主地深深吸口气。

    嗯,寡姐还是挺香的,卖洗澡水的生意以后一定要捡起来。

    “在地狱厨房的很多处楼顶上,放置有能在天空照出‘万能王’字迹的探照灯。打开灯后,他会迅速穿着黑色战袍到来,开始除暴安良。”

    雷蒙往后收回身子,拍拍装钱包的口袋,表情认真地冲寡姐抬抬下巴,示意这种秘密千万别随便往外传,一般人我不告诉他。

    娜塔莎:“……”

    老娘信了你的邪!人尽皆知的蝙蝠侠设定你居然敢直接搬过来骗人?

    她满脸愠色对雷蒙的伸出手。

    “啥意思?”雷蒙无比自然地握住寡姐的指尖,“你竟然也知道我会看手相?好吧,让雷蒙大佬先帮你看看生命线。”

    娜塔莎狠狠地甩开他的手,语气生冷地说道:“把钱还回来!”

    “信息费哪有在事后要回去的,吃一堑长一智,希望你能从中获得教训,将来引以为戒。身为老板的我就不收取教你做人的指导费了。”

    雷蒙丢下寡姐自顾自回到专属沙发上开始撸猫,并且还嘚瑟地抖起腿来。

    娜塔莎差点气笑。

    在她看来眼前这家伙根本不像个动辄覆灭帮派的大佬,反倒更像是无赖。

    坑店员的钱,亏他好意思!

    “我倒要看看今晚万能王会不会如约出现。”她心底打定主意要抓某人个现行。

    很快,万能王要干掉子弹帮的消息开始在中西城的酒吧、闲散人员之间流传开来。

    43街的某处隐蔽的独栋居民楼内,子弹帮的老大‘火药’肯尼·奥米咖面色阴沉地看向曾在地狱厨房混过的莫里森。

    “那个传说中的万能王真的放出话,今晚要来找麻烦?”

    “是的肯尼,千万别小看那个屠夫。地狱厨房之前所有的帮派全是被他干掉的,我们还是尽早离开的好。”莫里森神色慌乱的劝说道。

    “哈,一个传闻中的角色竟把你吓成这样。”子弹帮的头目‘恶狗’丹尼不屑地出言嘲讽。

    “我们的人加起来足足有十七个,手上还有充足的武器弹药,用得着怕他?”

    其余成员基本是初来地狱厨房,向来无法无天的他们纷纷附和。

    “干掉万能王,看谁还敢招惹子弹帮。”

    “真不敢相信会有人那么不知死活。”

    “必须让他有来无回!”

    莫里森听着同伙们的豪言壮语,不住地摇着头。

    他是地狱厨房的老居民,近几年虽然一直在待在外面,但他有很多老朋友是在万能王手上消失的,所以他明白万能王的恐怖并非虚构。

    他打心底忌惮那个罪恶克星。

    “肯尼老大,请你相信我,万能王绝对不容易对付,否则金并为什么会离开地狱厨房?”

    莫里森做着最后的努力。

    提及在整个纽约地下势力中数得着的霸主金并,连恶狗丹尼也哑了火。

    混帮派的人,很少有不清楚金并是有多可怕的。

    老大肯尼看一众手下没人再说话,开口道:“金并离开应该有其他原因。丹尼,你去通知大家今晚来此聚会,全都带上家伙。这么好的地盘,反正我是舍不得随便丢弃的,你们说呢?”

    “吼!”恶狗丹尼第一个响应,“和他干一场!”

    “对,子弹帮不是孬种!”

    身为帮派一份子的莫里森无奈苦笑一声,随即跟随大溜开始呼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