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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到底谁是主犯

    此言一出。

    顷刻间,整个法庭都安静了下来。

    不管是正准备力挽狂澜的沐绮雪,还是认为已经胜券在握的张小伟。

    都被许梅的辩护律师,罗飞这突然的一手给整懵。

    这么简单就承认啦?

    你好歹多少也辩护两句。

    辩护都不辩护一下,要你这律师何用?

    “莫非他也是想通坦白从宽的方式,酌情减轻刑罚?”

    张小伟皱眉轻声嘀咕。

    《刑法》中有规定,坦白虽然不是法定的从轻情节,但作为一种酌定的从轻情节在司法实践中被广泛运用,‘坦白从宽’作为一项刑事司法政策也长期被执行。

    这样做是有减刑的可能。

    可沐绮雪现在的思路,是根据主犯和从犯的量刑不同来进行。

    白宏丽和许梅都属于主犯,按理来说,罗飞作为许梅的辩护律师,应该努力让许梅摆脱主犯这个概念,他现在什么都不做,是不是有点,等等,什么都没做?

    他真的什么都没做吗?!

    说起来,沐绮雪刚才强调主犯只有白宏丽。

    所以罗飞真正的的辩护思路其实是......

    罗飞这时接着又继续说道:

    “我方当事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参与了白宏丽所率领的广场舞团,致使我方当事人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做出了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我方当事人对自己行为造成带来的恶劣影响供认不讳,但我方当事人原本受邀的目的,最初只是单纯的跳广场舞,本人实际并没有任何想要扰乱学校教学,扰乱社会秩序的想法。”

    “我方当事人现在的情况就类似于误入传销,身不由己。”

    “故在此次事件中,我方当事人应为从犯,并不需要负主要责任。”

    罗飞铿锵有力,响亮的声音在发庭回荡。

    他的发言完美将许梅定义在了从犯上。

    虽说最开始的不知情解释,可以为许梅脱罪。

    《刑法》中有规定,如果确实不知情、法律也不能推定为知情,这种情况一般不涉嫌犯罪。

    但她后来有主动到学校闹事。

    所以这条也不适合。

    不过即便如此,这也足够为她减刑。

    而白宏丽作为主犯,教唆犯,无倚要承担主要责任。

    罗飞的这个做法,确实可以帮助他的委托人减刑,他的做法没错。

    但是,对张小伟和白宏丽这边,无疑是巨大的沉重一击。

    “你放屁,明明最开始组织跳舞,也有你的一份责任,怎么就成全是我一个人组织了。”

    白宏丽用力一拍案,指住许梅的鼻子破口大骂。

    白宏丽虽然对大部分内容还是听不太懂。

    但是最后的主犯,她还是很明白。

    张小伟给她说过,主犯和从犯最后的量刑完全不同。

    她有想过自己要是从犯就好了,但自己确实是组织的一员,这个是众所周知的事情。

    再怎么也不可能抹去。

    根据《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这是主犯的主要概念,在这之中,又可将主犯分为两种,即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以及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根据白宏丽的说法,她主要属于后者,前者应该还包括这许梅几人。

    张小伟帮助减刑的辩护思路,这才一开始就从身为主犯的角度来进行。

    谁能想到,对方居然想着要把过错都往白宏丽一个人身上推。

    张小伟失算了。

    被告席另一头,面对白宏丽的质问。

    罗飞不紧不慢的询问道:

    “你说我方当事人也有参与组织,可否有证据?”

    白宏丽一愣,无力的嘟喃道:

    “这,我,我们当时是口头商讨,我,我们。”

    “那就是没有证据了。”罗飞追说。

    “可是我们确实是一起组织,这绝对不是我一个......”

    “对方被告并没有证据,法官我要问的问完了。”

    罗飞无情将白宏丽要说的给打断。

    白宏丽气的脸颊通红。

    本来最近为了能减刑,她就一直在一再忍让,努力不让自己去发飙。

    现在对方的行为,无疑是令她发怒,不受控制的催化剂。

    眼瞅着就要开骂。

    已经有过相关经验的张小伟赶忙站了出来反驳道:

    “你说我方当事人是主犯,现在也不过是你的一面之词,另外根据我这边的证据表明,贵方被告有着去购买音响等物品作案工具的行为。

    从客观上来看,主犯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对共同犯罪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起的决定和推动作用,贵方被告符合策划共同犯罪的行为。

    也属于主犯。”

    突然意料外的状况,张小伟虽然一时慌神,但还在他的步调内。

    继续按照原定思路辩解着。

    唯一和他原定计划不同的是,辩解的对手变成了同为被告的一方。

    罗飞紧接着反驳道:

    “我方辩护人确实有去购买音响的行为,但这是被教唆,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处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属于从犯。

    我方认为购买音响的行为,只属于被主犯教唆的辅助犯罪,并不构成主犯行为。

    但目前我方也没有更确实有利的证据证明对方被告是主犯,所以我请求法官,传唤其余被告上庭。”

    罗飞看向审判长。

    任元和其余审判员,互看了看彼此。

    沉吟一顿后,点了点头。

    目前法庭上的走向,已经超出了所有人的预期,只能是先看接下来其她人的发言,再做后续定夺。

    在法警的安排下,很快又带了其中五名被告上了法庭。

    这五人由于没有第一时间找到律师,法院便给她们找了一位援助律师。

    这名援助律师姓李。

    咚——

    庄严的法槌落下,让在场所有人的情绪紧绷。

    任元严厉的视线注视着五名被告,语气严肃到:“现在被告许梅认为,在此案件中,被告白宏丽是主犯,你们对此可有异议。”

    主犯是谁?

    这是个什么走向。

    几名被告大妈,有些听不懂。

    有点懵。

    援助李律师也是一时没反应过来。

    本来提前上庭就够让他意外,现在讨论的内容还是谁是主犯?

    正常走向,现在不应该是和原告辩论吗?

    这咋就变成被告之间的了......

    “法官我可以请求再听一遍二号辩护律师的辩护思路吗?”李律师请求道。

    “准。”

    在审判长的准许下,罗飞又重新诉说了一遍刚才的辩护思路。

    李律师听过后,根据先前同五名被告确认过的消息,他说道:

    “根据我方当事人的一致取证,我方当事人最开始确实是受到被告白宏丽的邀请参加了跳舞。”

    “我方五名当事人皆是受到被告白宏丽的邀请,这才参加了跳舞。”

    李律师的发言结束。

    从他的话语中,简单来说,其实就是一句话。

    白宏丽就是主犯。

    然后。

    接下来,法庭炸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