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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为初恋独闯中山

    放假了,天气非晴朗,马文学决定在去中山之前把父亲的房间搞一次大扫除。他把墙面掉落的那些灰土打扫干净,蜘蛛网清理掉,又重新拖了脏得发黑的地砖,把日常要用到的餐具都洗了一遍。他父亲回老家前留下一堆换洗的脏衣服堆在床上,刺鼻酸臭的汗味让他作呕,但是他心里嫌弃父亲的邋遢,却还是要帮他洗了这些脏脏衣服。

    马文学在那个小房间的床底下有了意外惊喜,一个化肥袋子里面装了一个小木箱子,上面有把小锁。他很好奇,他觉得父亲这样的人应该不会有什么秘密,顶多是放了点钱或者他认为贵重的东西在里面吧。马文学不是有啃老毛病的人,他并不想占有里面的东西,但是他很想知道里面有什么。

    “这个锁的钥匙应该就在这个房间里面,他不可能随身着带着,万一弄丢了呢?”

    马文学把房间扫描了一遍,他知道藏东西的秘诀: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最不可能的地方就是最有可能的地方。于是他翻找了没用过的杯子,角落的旧鞋子,枕头的夹层......竟然都没有,这倒是超出了他对父亲想象力的估计。最后他撞倒了一个他父亲常常坐的塑料凳子,那个凳子被他坐裂开过,用了很多黑色胶布缠起来后继续用。马文学发现那胶布的厚度不均匀,撕开一看,钥匙竟然藏在里面!

    “你可真的是太能藏东西了,这换作别人哪有可能找得到!”

    马文学明知不会被父亲当场抓住,但是他的心跳还是非常快,做贼的刺激让他兴奋到手都发抖了。他平静一下心神打开了锁,但是没有马上就翻找,他要记住东西放的布局,免得今后被父亲发现他看过这个箱子。不过他看到里面的东西之后再也激动不起来了,反倒有些失望,觉得费那么大精力去找钥匙太不值得。

    箱子里面就是几本旧书,最上面一本是看命相面的书,马文学直接拿起来放到一边翻都懒得翻。第二本封面都烂了一半,写着“昭妃”二字。马文学有点好奇,随便一翻,看到里面的文字后立马扔到一边,脸都红了一阵。下面是两本更让他脸红心跳的书,香港六合彩的资料书,但是上面印着全裸写真。马文学在很多书摊上见到过,小贩甚至敢公然摆在明处让人挑选。

    “原来他也有这种低俗的爱好,竟然会偷偷看这种东西。唉,成年人的烦恼啊!”

    马文学知道自己的父亲并没有买马的兴趣爱好,他收藏那些买马的资料的目的当然不是为了研究六合彩,他是为了看那些图!马文学并没有读书读成道学先生,对别人苛待以最高道德标准,他能理解父亲的正常生理需求。自己也成年了,现在也有了性的萌动,在有的时候看到符合自己审美的女孩子时,自己的眼神也不再那么纯净了。好在他有极强的自制力,他不担心自己会变得下流。但是他担心父亲会像印小毛那样去找那些女人,他不能容忍的是父亲对母亲和家庭的背叛。他没有要毁掉这些东西的意思,按照自己的记忆把箱子整理好,然后上了锁,又把钥匙放回原处。

    一天后,马文学联系上王芳,说要去中山玩几天。王芳也表示欢迎他去,于是马文学当天下午就背上背包出发了。那个新买的手机他没舍得玩,里面一切都是原装未动的,既然是礼物,它就必须要是新的嘛。他一路都在想见到王芳后该说些什么,幻想王芳收到手机后是什么反应。几年没见到她了,她现在变成什么样子了呢?

    这次中山之行算是马文学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出远门,而王芳让他去的最终目的地是ZS市最南端的坦洲镇,ZH市的边上,澳门也是近在眼前。王芳给他指了一个容易找的购物中心广场,他们在那里面会面。

    王芳比马文学矮很多,头顶与他的肩膀平齐,大概不到一米六的身高。马文学记忆中那个留两个长辫子的她现在是不到肩膀的短发,发尾像是拉直过并有不明显的漂染。这样的改变其实对容貌的影响算是比较大的,当她叫出马文学的名字时,马文学好久没有认出来。直到看到她下巴的那颗小黑痣才让他反应过来。

    “是你啊,我差点没敢认。”马文学还在愣神中。

    王芳始终保持着对待客人的礼貌和热情,笑道:“我变化有那么大吗?我都认出你了,你倒是一点都没变。”

    马文学在努力思考着他该怎么大方得体的与王芳说话,总是慢半拍回答:“你现在长大了嘛,从前你非常爱闹,现在好像淑女多了。”此话一出他恨不得扇自己几巴掌,“我这是在说些什么胡话?哪有一见面就揭人老底的?”

    “呵呵,是吗?好在我好像没在你面前闹过,我爸爸和我哥都管不了我,但是你的话我肯听。”

    两人相视而笑,都感觉轻松自在多了。而马文学则在想要不要现在就把手机送给她。

    “走吧,我先带你去吃肯德基,然后晚上跟我哥我嫂子他们一起吃饭。”王芳牵着马文学的手就走。

    马文学的手被王芳一拉,瞬间有触电的酥麻感,他们小时候经常一起玩,拉手是常有的事。但是这次的感觉完全是新鲜的,绝对有区别的那种,是一种会让他心跳加快的触感。小时候村里面很多小孩子一起玩过家家,他和王芳扮演过夫妻,庆狗子则和马文雪扮演夫妻,用泥土和树叶花草做饭菜。庆狗子每次都要演一个小卖部的老板,大家需要的东西都要找他买,而马文学去买则可以多拿。所以说,他们是有着“开裆裤”友谊的。

    “怎么不吃?不合你胃口吧?我猜应该是,你还是那么保守,第一次吃不习惯很正常。”王芳看着正在发呆的马文学轻声地笑了两声,然后又说:“如果你不喜欢,我带你去吃这边的小吃怎么样?”

    马文学还沉浸在刚刚与王芳牵手的心神荡漾中,被王芳一笑闹了个大红脸,尴尬地说:“不是不习惯,我在想你.....”

    “嗯?你.....”王芳被马文学突然间冒出的一句话也羞得脸红了起来,低头喝着可乐。

    马文学赶紧解释道:“我是说,我在想,你肯定以为我还是从前那个书呆子,其实我现在经历了很多事,也改变了很多。”

    “哦,原来是要说这个。”王芳掏出手机看了一眼时间,又问:“你郎门(怎么)想起要说这个?”

    马文学也搞不明白自己为什么突然说这么一句,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本来盘算着在气氛融洽时把礼物送出去让王芳开心一下,却看到了王芳的手机,心脏就像是被一只手狠毒地捏了一把。他认得那是什么手机,那是诺基亚N72滑盖手机,背壳也是粉色的。当年的全球手机市场都是诺基亚独霸天下,而N系列更是诺基亚的旗舰系列,N72可比马文学要送的那款Nokia3250XM高级得多,甚至超过了庆狗子的那款N70。

    “她的手机比我要送的高级多了,贵了两倍不止,我现在送她大概率是不会收的。”

    王芳自然不知道马文学在想什么,只是觉得他怪怪的,还是她记忆中那个多愁善感的文人。于是带他去附近的公园走走,又问起马文学辍学的事:“你就这样放弃考大学那条路了吗?像我们这种读书不行的人出来打工是迟早的事,而你文章写的好,在哪个学校都有名气,放弃读书出来打工实在是一个不理智的选择。”

    “怎么说呢,正如我在信里说的那样,考大学也是一座独木桥,有千军万马要通过。最终只能是极少数人能顺利到达对岸。”马文学紧紧跟随着王芳,并尽量与她靠近,看到有的情侣或勾肩搭背,或手牵手,他却一点想法都不敢有。继续说道:“我的梦想是成为文学家,不是写无聊消遣内容的那种,是非常严肃的那种现实主义作品的作家。”

    “写作我完全外行,文学我更是不懂,也分不清区别。我很好奇,你对你的人生规划是什么?比如赚钱啊,花钱啊,然后长大了还要成家啊,可能还要解决房子的问题啊。你有考虑过吗?”王芳的这些问题问得非常严肃且冷峻。

    马文学一时答不上来,因为这些问题他是真的从来没有考虑过。他只在脑子里面想一件事,那就是他的文学梦想。于是场面一度陷入尴尬地沉默之中,王芳继续带着马文学在公园里面到处走,遇到有趣的事才简单说几句与双方都无关的话。

    到了傍晚,王芳带马文学见了他的哥哥和嫂子,马文学打小就跟她哥哥没有交情,何况他们有七八岁的年龄差。大家都很热情,互相说着家乡话,打听一下家乡的人和事。寒冷的海风吹不冷马文学的热情,他的眼里只有王芳。他们请马文学吃的虽然只是烧烤,食材却是昂贵的海鲜,什么炭烤生蚝啊,生腌大虾啊,烤活鱼啊之类的。马文学自觉是“山猪吃不了细糠”,他对海鲜并不热爱,对喝酒也不着迷。但是大家高兴,难得相聚,他不想让大家扫兴,只得陪着喝了两瓶啤酒。

    闲聊到深夜才散去,王芳的大哥大嫂回了他们的住处,把马文学安排在她租房的附近的小旅馆里。两瓶啤酒下肚,不胜酒力的马文学脸色通红,脚步不听指挥的微微打晃。但是他的意志力超级坚强,酒精并没能让他神智不清,他反倒脑子格外清醒。他决定借“酒壮怂人胆”把手机送给王芳,这种情况下就算王芳拒绝了他也不至于难堪。

    “小芳,我有一个小礼物要送给你,你看喜欢不喜欢。”马文学在王芳给他开了房间后,安排好要离开时一把拉住她的手,把手机从背包取出郑重地放在她手心里面,然后用一张红脸和一双火辣辣的眼睛注视着她。

    王芳拿起手机把玩着,看了一会儿说:“很漂亮,也很好玩,比我那个滑盖的好玩多了。”

    “你喜欢就好,就是特意买来送你的,你拿回去玩吧。”马文学激动地把包里面的备用电池也交给王芳,“你看,里面什么都没有,连SIM卡都没装。我自己还没有手机号码。”

    王芳把手机转来转去,玩得很专注,“借我玩玩吧,送我就不必了,这么贵的手机哪能随便送人。再说你自己还没有手机呢,现在没有手机多不方便,我这有张不想用的‘动感地带’的卡先给你装上,套餐有点贵,你不想用就扔了吧。”

    马文学送走了王芳,心里又喜又忧,喜的是王芳对他的礼物很喜爱,忧的是王芳似乎真的不打算收他的礼物。他倒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一直熬到天快亮时才睡去。

    第二天中午马文学才醒来,他体验到了酒醒后的头痛,正在洗漱时王芳来敲门了。王芳要把手机还给他,马文学反复强调是送她的,王芳才勉强收起来,说再玩一天。这边的冬季并不算寒冷,但是靠海的缘故风非常大,王芳又问起马文学的那个病,说想带他去很近的珠海玩,怕他在外面犯病了难受。

    “放心,我的病现在已经好的差不多了,已经很少发作,我都不知道是吃哪种药治好的。”

    “哦?那太好了,你多穿点衣服,我带你去珠海看那个‘珠海渔女’,那里风大比这边冷多了。”

    打车到海滨公园后,简单逛了一会公园就走到了那座“珠海渔女”雕像附近。但是因为人太多他们没有去凑热闹,王芳建议先沿着海岸往北走,等晚些时候再去看雕像。马文学见王芳一直拿着他送的手机玩,还时不时的叫他摆姿势拍照,马文学很害怕这种场面,但是也尽力配合她。他感受到一种从未有过的放松,尤其是他看到这条路的路牌上写着“情侣中路”后,直接是心花怒放了,一时像是有说不完的话。

    马文学想起在网络上看到的一段关于初恋的话:“初恋的感情最单纯也最强烈,但同时也最缺乏内涵,几乎一切初恋都是十分相像的。因此,尽管人们难以忘怀自己的初恋经历,却又往往发现可供回忆的东西很少。”他回忆起两个人的过去时光,他们相处的时间并不算短,但是真正值得回忆的东西实在是太少,都是童年的玩闹,没有任何新鲜感。因此,马文学很珍惜这次与王芳的约会,他想留下尽可能多的美好回忆。

    “难得一见你也有这么放得开的时候啊,我记得你小时候都是一副被‘天降大任’压得喘不过气的样子,做什么事都拘束着自己。我和庆狗子不强拉你出去玩,你就闷在家里看书。既然你今天这么开心,那我帮你多拍点照片吧!”王芳笑靥如花,用她的手机从不同的角度拍马文学,笑眯眯的眼神中像是有纯真的爱。

    马文学其实更想跟王芳多拍合影,只是他们没有帮手。于是他就接过手机来拍王芳,拍她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很快拍到内存不足了。不知不觉走出几里远,累了在一处休息站吃东西,马文学抢着付钱。他们买了烤肠和冰激凌,摊主并没有提供纸巾,王芳从自己包包里面拿出一小包纸巾,耐心地取出来铺在马文学面前。马文学吃冰激凌时滴了一滴在胸前的衣服上,王芳很自然地用香香的纸巾给他擦拭,又递过一张纸巾让他擦嘴。这一刻,马文学感到自己的初恋照进了现实,不再是一个朦胧的美梦了。他可能都没有仔细看清王芳的脸,但是他已经认定,王芳就是他心目中那个最美的女孩儿。

    吃完东西,他们边走边聊回到“珠海渔女”雕像那里,好在人终于少了很多,他们可以拍到满意的照片了。“可惜了,你手机内存满了,只能用我的手机拍了。”王芳把自己的N72递给马文学道。

    马文学没有接,他打开相册毫不可惜的把自己的单人照片一次选定几十张直接删除,还有几个王芳拍他的视频。他让王芳给他拍了在雕像前的留影,又给王芳认真地拍了几张,又对王芳说:“我想跟你在这个雕像前拍合影,你愿意不?”

    “当然愿意,只是没有人帮我们拍。”王芳拿着手机伸长手臂比划着。

    “后生仔,要不要我帮你们拍几张?放心吧,我腿脚不好,跑不掉的。”坐在旁边的一个老大爷一手握着拐棍,另一只手牵着老伴的手,见马文学在那干着急,于是开玩笑说。

    马文学能听出老大爷话里的意思,见两个老人都很慈祥,于是礼貌地请老大爷帮忙。

    “你们是小情侣吗?靠近点,摆个你们觉得最有趣的Pose吧!”大爷站好没拄拐,显得非常的专业且认真。

    “唔系,我哋系兄妹。”王芳很自然地回答,她用的是粤语回答。

    夕阳下,“珠海渔女”身披金色的霞光,面容静美且有羞涩。离雕像不远的低矮石头护栏上坐着王芳和马文学,王芳身穿黑色羽绒服和牛仔裤,斜背一个小皮包,双手自然地撑在护栏上。马文学身穿红色运动外套,米色长裤,他小心地靠近王芳,双手不自然地换着姿势。为了掩饰尴尬他双手去扯背包的背带,这时手机闪光灯亮了一下,拍了第一张。他鼓起勇气想去抓住王芳的手,正要碰到时王芳无意间“嗯”了一声,吓得他急忙收回,一根小手指压在王芳手背上。随着闪光灯再次一闪,这一刻永远被保留下来。

    再过一天,马文学分明感到与王芳相处时的尴尬,他们已经找不到话题可以说了。他一直以为自己在爱情的海洋中游泳,实际上不过是在友情的沙漠中打滚。于是两个人要么在家看电视,要么出门各走各的,王芳有时候像是有话要说,话到嘴边还是没说出口。冷场是要命的折磨,马文学真想打电话给庆狗子向他请教怎么没话找话。他此刻竟然很想做一个他讨厌的那种花言巧语的男孩子。

    “看来我该回广州了,再这么下去她难受我也别扭。”

    马文学向王芳辞行,王芳没有留他再玩几天,毕竟他们都知道没有必要了。王芳坚决不要那个手机,马文学却执意不肯收回,僵持了一阵过后马文学感到一阵心酸,也就不勉强王芳了。

    “收好吧,小心车上有扒手。你的心意我领了,你看我已经有手机了,而你正好需要它。”

    王芳像是一个姐姐一样把马文学送上车后,在外面朝他挥手作别道:“有缘再见!祝你早日实现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