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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新的世界

    浓浓的汽油味钻进了徐莫的鼻子里面,在每一个毛孔中翻江倒海,难受至极。

    温度计里的水银高度又上调,温度来到了25度左右。

    康奈尔大学有一个实验叫做温水煮青蛙,一只青蛙被冷不丁地被丢进一个煮沸的锅里的话,以青蛙的反应能力能极快地跳出锅逃生,如果不是把青蛙丢在一个沸水锅里,而是扔在一个凉水锅里慢慢加热的话,青蛙自己也都感受不到气温的变化,哪怕温度足以煮沸它。

    徐莫就在这种情况下生存,他能感受到现在比刚刚更热了,却又十分无奈,若想出去,只能按照竖锯所说的去做。

    他越来越烦躁,把桌子上放的小罐子疯狂地往地上摔,可只有一罐子的汽油流出来,根本找不到那钥匙在哪里。

    温度越来越高,余下的时间就像一根长长的导火索,现在导火索上的火星前进的越来越多,越余下的部分已经越来越少了。

    在气温达到三十度的时候,徐莫发现,桌子上摆着的罐子太多太多,他已经来不及了。

    现在一个一个地去摔罐子虽然能在摔每一个罐子的时候仔细地看看里面有没有钥匙,可也有一个致命的缺点--太慢,以这个速度,他根本来不及打碎所有的罐子周围的气温就会来到四十度,白磷随之自燃起来,整个密室都会化为灰烬!

    徐莫放弃了原有的方法,他把胳膊放在座子上,奋力一扫,这样子直接就会有十几个罐子落地碎掉,比刚刚的效率自然会快很多。

    可同样,这种方法也有缺点,一下子摔下这么多罐子,他看的肯定也不如刚刚仔细,甚至钥匙掉落出来后他也不知道。

    这种方法果然很快,在气温到三十四度的时候,所有的罐子都已经打破被摔到了地面上。

    等等,所有的罐子都已经打碎了?可是现在徐莫还没有看见钥匙的踪影啊!

    难道,刚刚他已经打破了罐子,只是自己浑然不知?

    铜黄色的钥匙就混在这堆汽油里?

    徐莫深吸一口气,这真是要玩死他啊。

    他在这部《黑暗骑士》和《电锯惊魂》的结合体里的戏份没想到在《电锯惊魂》的前几分钟就结束了。

    不行,不能放弃!

    徐莫趴下身子开始翻找起来要是,他迈着脚步,由于地上罐子的碎片一大堆一大堆的,这些碎片经常划过他的脚,留下一道道的伤痕。

    原来他鞋子不见是竖锯设计好的,竖锯就要他在这密室里受伤流血。

    温度已经来到了三十七度,徐莫的心越来越疲倦了,可能,他真的会死在这里。

    他又把步子往前挪了一步,但这次感觉到不一样的地方。

    他的右脚好像踩到了什么,这种感觉不是碎片。

    他拿起他右脚下的东西,发现了一把铜钥匙。

    虽然只是一把铜钥匙,但看见这个,徐莫比看见一座金山还高兴。

    这哪是什么铜钥匙啊,这是生命之匙!

    徐莫兴奋地拿起钥匙冲到大门处,把钥匙捅进了锁芯。

    咔嚓一声,锁被打开了!气温在这一刻刚刚来到38度。

    徐莫推开门,疯狂地冲了出去,外面是长长的一段黑黑的走廊,走廊两侧也有各种各样的密室,估计是竖锯做其他实验用的。

    他在这悠长的黑色长廊里奔跑着,头顶上的灯突然打开了。

    走廊变得明亮起来,而在长廊对面有一个轮椅缓缓地滑过来。

    而竖锯的玩偶,就坐在轮椅上跟随着一起过来,竖锯的那副面具真是可怕,苍白的脸颊,红红的眼睛,脸庞两侧还有红色的圆圈。

    “朋友,你不必再跑了,当你把锁打开的时候就触发了降温的系统,密室里的温度一会就会回到室温。”

    听到竖锯这么说,徐莫总算松了口气,叉着腰大口地喘起了气,他刚刚真的太累了,不光是身体上的,还有心理上的。

    在徐莫稍稍放松的一瞬间,竖锯的声音突然又变了。

    “你的生命之钟在滴答作响,一瞬间,你的世界崩塌了,你眼中的一切都变了样,连闻到的东西也不同于往常,你在努力感受一切,即使一杯水,或者公园里的一次散步。大多数人都很幸运,因为他们不知道生命之钟何时会停止。反过来说,他们因此活得有滋有味。不敬畏生命的人,不配拥有生命。现在,你不会再那样做了。”

    那是竖锯的名言,让人战栗的准则!

    一瞬间,有什么让人犯困的气体从两旁溢出来,徐莫闻到的一瞬间突然晕倒了。

    世界失去了颜色,徐莫失去了任何知觉,在他醒过来的时候,他发现自己躺在了大街上。

    他的脚上穿上了鞋,出现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可以肯定的是,这至少不是竖锯造的密室了。

    看来,他至少获得了自由,应该是竖锯不想让别人知道他的密室在哪里,把他弄晕后再弄出来吧。

    徐莫大口地呼吸着周围的空气,每一口感觉都与平常不一样了-----这是重获新生后的感悟,连呼吸都成了宝贵的东西。

    别说,竖锯这一招果然唬人得很,那样的感觉,徐莫一辈子都不想再有第二次了。

    只是,他现在要到哪里去呢?

    徐莫拿出了身上的钱包,里面有张名片写了他的住址。

    “哥谭市A区彼得公寓309”。

    那应该就是他的住址了吧,徐莫又翻了翻钱包里,发现里面有七八十美刀,够生活一阵子了。

    他沿着路边叫了辆出租车,出租车上的大叔听了徐莫要去的地方后,告诉徐莫大概要二十美刀。

    这...有点贵啊,但是人生地不熟的,除了打车也没啥办法啊。

    没办法,徐莫上了车,而且小费按照15%算的话,小费还需要三美刀左右。

    希望他的公寓里有些钱吧,不然钱包里钱也不够花的。

    看见徐莫有些心疼钱,司机大叔安慰道他:“你现在情况还算好的,我跟你讲,以现在出租车的火爆程度,你打到车都应该偷着乐!”

    “现在生意这么火爆吗?因为啥?”徐莫有点好奇,好像现在是什么特殊时期一样。

    “因为啥?还不是因为小丑啊,他把这儿弄得人心惶惶,都不敢出门了,就算出门也得快点回家,现在都是打车,哪有敢在街上溜达的!”

    司机笑着说,可是徐莫笑不起来了。

    他刚刚从电锯惊魂的阴影里走出来,忘了还有小丑这码事了。

    不知道该怎么形容那家伙,大多数人喜欢用“疯子”这个词,可是从他的种种行为来看,他的算盘又似乎完美无缺。

    想到这样一个敌人,徐莫觉得周围都开始冷了起来。

    一阵子过后,徐莫回到了公寓,车费花了二十三美刀。

    从他的公寓装修状况来看,还算挺豪华的,至少不像是太缺钱的样子,每天打车的钱应该还是够的。

    徐莫在自己的公寓里翻找起来各种各样的东西,他不但不是很了解外面世界的样子,他连自己都不太了解。

    然后,他在衣柜里找到了一件衣服,那是一件橄榄球服,可是改装了一下,改装成了蝙蝠侠的盔甲的样子。

    他想起来了,自己的爱好就是装作蝙蝠侠去维护正义,这也是他被竖锯抓起来的理由。

    他摇摇头,把那件衣服塞到了衣柜里的最深处,竖锯密室里的情景他还历历在目,不敢再拿起这件衣服了。

    正当他看向衣柜里其他东西的时候,公寓外面突然传来了打斗声。

    徐莫靠近窗边探了探头,发现楼下有一个老人正被几个小混混围着。

    那几个小混混在欺负那个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