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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西蒙

    安卡洛斯王国北境的一片草地上,十七岁的西蒙驱赶着羊群,他挥动着手中的木棍,想要在日落前赶回家中,黄昏时节,太阳将最后的余晖洒向大地,天色已经暗淡下来,晚风带走了夏末炎热的气息,吹过草丛的声音显得格外清晰。

    他将七八头羊赶回家里的羊圈里,便转身往回走,路边的树荫投射下斑驳光影,照在他年轻而充满朝气的脸庞上,他微笑着推开家门。

    西蒙从小和爷爷住在一起,房子很破旧但布置却还算干净温馨,院子里摆放着简单的植物,种子散发出新鲜的泥土气息,这让西蒙心情愉悦了许多。

    “西蒙,今天怎么回来得这么早?”老人正坐在屋檐下等着孙子回来,听到声音抬起头来,露出慈爱的目光。

    “今天抓到几只兔子,爷爷。”西蒙扬了扬自己手中装着野味的麻袋:“我打算把它们做烤兔肉吃掉。”

    “好啊,我现在去厨房看看。”老人站起身来,拄着拐杖往厨房的方向去,“顺便烧点水……”

    西蒙笑眯眯地跟在老人后面,帮着他把食材拿出来处理,直到锅中咕噜噜冒着泡泡,老人用勺子舀了几瓢水倒进盆中,他才伸长胳膊接替了老人的工作。

    这座村子如今就只剩几户人家,多年前因为战争,男人几乎都死光了,

    留下的女人们也没有什么赚钱的手艺,生活渐渐变得贫苦,不少寡妇都选择离开这个地方。

    西蒙父母离开时,家里只有一对羊羔。

    这些羊是他们家唯一的值钱的东西,他也曾想过牵着羊离开村子到远处的城镇里卖掉换些钱财吃的,改善下生活,但被爷爷拒绝了。

    有时候,西蒙会坐在家门口的石头上,看着天空发呆,爷爷几年前腿受伤,只能拄着拐杖,虽然还能走,但大不如从前,只能去山林里采药或者找点野菜填饱肚子。

    按照以往在村子里,十七岁的西蒙应该已经娶媳妇了,可村子里年轻一倍的就只剩几个和他差不多大的男孩了,他也没有去过太远的地方。

    深夜,屋外响起急促的敲门声,西蒙和爷爷同时从床上被惊醒,爷爷拄着拐杖颤巍巍走过去拉开木门,门外站着的是几名穿着链子甲的士兵。

    “各位军爷,这么晚了,有什么事吗?”老人颤抖着问道。

    “村子的领主韦德大人有令,要求你们村十六岁以上,五十岁以下的壮丁参加军队。”其中一个士兵严肃道:“韦德大人希望在三天内,你们村的人能够到齐。”

    士兵们的表情并不好,大晚上的赶路让众人很不爽,甚至还有人忍不住骂了几句脏话。

    老人的神情却恍惚了起来:“壮丁,壮丁,我们村子已经没人了啊……”

    “这不归我们管,三天之内,人必须到领主大人那里凑齐。”士兵冷漠道:“否则,别怪我们领主大人不客气。”

    说罢,几名士兵便转身离开了。

    关门声传来,屋里恢复了宁静。

    爷爷慢吞吞的走到床边,摸索着点亮煤油灯,西蒙看着爷爷忧心忡忡的模样,忍不住握紧了拳头。

    “爷爷!我去吧!”他突然开口道。

    “胡闹!”爷爷喝斥一声,又叹息一声:“不行……我就算是让你逃跑,也绝不愿意看到你上上战场!”

    西蒙的父亲就是死在战场上的,他抿了抿嘴唇,他知道,如果自己在战场上出了事的话,整个家就完了。

    “爷爷,我已经十七岁了,是个男人,完全有能力支撑起这个家。”

    “要不然我去充个数吧!”爷爷气血翻涌,差点没站稳,摔倒在地上,幸亏西蒙搀扶的及时。

    “爷爷,你的年纪太大了,腿脚也不好,好好在家养养,别为我操劳了。”

    “唉……我真没用……”爷爷喃喃道,“我宁可拖着这幅破败的身子上战场啊!”

    “爷爷!”西蒙猛然抬起头:“我保证能平安回来!”

    西蒙坚决的态度慢慢打消了老人心中的迟疑,他沉默半晌终于点头道:“好吧,西蒙,你去吧……记住一点,如果遇到危险,一定要冷静,哪怕是被俘虏了也没关系,不要害怕,你的命比什么都重要。”

    爷孙俩一夜无眠。

    第二天清晨,西蒙吃完在家里的最后一餐后,便和村子里符合征兵令的男人踏上去往领主家中的路,临走前他嘱托爷爷一定要照顾好家里的羊等他回来。

    六人一路往西,在第三天的时候到达了领主所在的城堡所在的地区,此刻那座城堡里还亮着灯火,从外面看起来像一颗璀璨耀眼的宝石镶嵌在黑色的山丘之上。

    “这里就是我们的领主居住的地方吗?”站在远处的西蒙抬头仰望着眼前宏伟壮丽的建筑物问道。

    “是的,我听我爷爷说这里有着非常辉煌灿烂的历史。”另外一个和他年纪相仿的男孩儿接话道。

    “如果能够住在这座城堡里面就好了。”西蒙和他都露出了露出憧憬的表情。

    “别做梦了!”旁边有人泼冷水道,“你们两个,赶紧过去吧,免得挨骂!”

    西蒙放下自己内心不切实际的念头,朝着城堡外的新兵聚集地跑去。

    新兵营位于城堡的北面两百米处,是由二十七座木制的简易房屋组成的营区,看上去很是简陋。

    西蒙跟随其他人来到新兵营的最前面,这里排着数百人的长队,大部分都是些衣衫破旧或者满身泥土的人,大多都是和西蒙他们一样,是被征召而来的,有的人和西蒙差不多大,有的则是中年人。

    极少数人是因为生活不下去,想要上战场碰碰运气,战场危险,但机遇也大。

    北境常年作为与敌国的交战区,军队的战斗力水平普遍较高,但人口却很少,导致军民比例特别不协调,百姓们时常都吃不上饭却还要参加军队。

    中央每年都会将财政收入的六分之一用来支援北境,用来改善民生,但北境军队的规模还是在不断扩大。

    这次还好,主要是增加预备军的数量,战争或许还有好久才会来临,西蒙希望最好一直都别来。

    在登记官收录好每个人的信息后,军队的长官就给五百六十四名新兵分好队,四十个人为一组,进行训练。

    这块地方的领主是名叫作奥菲斯的伯爵,在伯爵中势力算是最强的,每次打仗都带着他手下的人冲在最前面,可谓是十分勇猛。

    因此,他手底下的士兵死的是最快的。

    北境军队的训练方式非常单调,除了基本的体能的训练外,就是拿着枪突刺,拿着木剑挥砍之类的。

    晚上睡觉时,西蒙会和一群人挤在一起,白天训练时流的汗挥发的满屋子都是,馊味弥漫在屋子里,是不是西蒙还会感受到有老鼠从自己的身上爬过。

    这样的生活可以说是很没意思,很枯燥,但至少不用担心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

    新兵训练时偶尔会有人与长官打起来,领主时长会站在城堡的顶端看着城外训练着的士兵,这让他十分的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