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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重生倚天

    在杭州西湖边上,湖水波光粼粼,微风拂过,绿柳垂垂,崔堤上人潮涌动。

    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在湖面上,犹如一片金色的绸缎,将整个湖面映照得熠熠生辉。

    在湖边的一块平坦的空地上,一个六岁的孩童正在专注地练习拳法。

    只见他的身姿挺拔,目光坚定,动作迅猛而有力,每一招每一式无不充满了力量和速度。

    一拳一脚虎虎生风,犹如猛虎出山,带着一股无可阻挡的气势。

    身体灵活敏捷,每一次腾挪都带着一股迅猛的劲头。

    每一次呼吸都与动作相配合,使他的力量更加集中和爆发。全身散发出一股自信和坚定的气息。

    他的动作优雅而流畅,他的手臂舞动间,仿佛有一股无形的力量在支撑着他。

    他的脚步轻盈而稳健,每一步都踏实有力,仿佛融入了大自然的韵律之中。

    湖水的微风吹拂着孩童的脸庞,他的额头上渗出细密的汗珠,但他却毫不停歇,一遍遍地重复着动作。

    路过湖边的的人很多,不知不觉间他们都会停下脚步,静静地观看着这个小小的身影。

    湖水泛起涟漪,微风吹动着湖边的绿柳,似乎也为孩童的练武增添了几分神秘。

    绝美的湖畔,练武的孩童,这一场景仿佛成为了一幅活生生的画卷。

    他的身影和湖水、绿柳融为一体,仿佛与这片美丽的自然景色相互呼应。

    这个孩童不是别人,正是重生的李牧。

    他在笑傲世界即将寿终正寝的时候,只见他识海中的小树根部,一个微小的黑洞正在缓缓形成。

    起初,只是一点点黑色的涟漪,然后迅速扩散成一個巨大的黑洞。

    这个黑洞没有形状,只是一团漆黑的质量,仿佛是一口无底深渊,它散发出一种令人窒息的气息,让人感到恐惧和无助。

    一切接近它的东西都会被吞噬,无论是物质还是能量,它像一只巨大的黑洞吸引着一切,将一切都吞噬进自己的深渊之中。

    李牧的意识靠近黑洞时,顿时感到自己的一切都在消失,仿佛被黑洞吞噬一般。

    黑洞的力量越来越强大,一切都被黑暗所覆盖,再也看不到一丝光明。

    感到自己被黑洞所束缚,无法逃脱,李牧努力抵抗,但黑洞的力量越来越强大,他感到自己的意识渐渐消失。

    最后,李牧意识完全被黑洞吞噬,他的存在消失在黑洞之中。

    他的肉身,灵魂,内力,自身所有的一切全部融入了小树根部的黑洞之中,化为了最本源的混沌能量。

    一切的一切,全部化为混沌能量进入黑洞之中,一部分作为下一次轮回时重生的底蕴,另一部分作为成长的养料。

    得益于笑傲世界的积累,这一时,李牧的资质可以说是恐怖至极,达到骇人的程度。

    不仅如此,百年岁月的积累,那颗小树也成长更为高大了,变得更为神秘,小树的能力又多了一个,那就是储物。

    在李牧识海空间深处,有着一个宛如一片神秘的虚幻世界。

    当李牧的识海进入其中时,一座宽敞而宏伟的黑暗空间映入眼帘。

    在这个黑暗空间中,他可以随心所欲地存放和取出物品,储物空间存在于李牧识海深处,只有他自己才能进入其中,其他人根本无从探查,极为神秘。

    “倚天世界啊!”李牧停下练武的动作,独自一人坐在了湖边上,望着波光粼粼的湖面出神。

    六年时间,通过大厅到的一些信息,他早就能清楚了来到了什么世界。

    毕竟,武林传奇张三丰,武当七侠,灭绝师太,明教,天鹰教等等一大串熟悉的人名入耳,让李牧早就确定了来到了什么地方。

    知晓这是什么世界之后,李牧就给自己制定了两个目标。

    第一是武道上,这个世界武学还算是昌盛,张三丰自创的《太极拳》、《太极剑》,明教的《乾坤大挪移》心法,,倚天剑之中的《九阴真经》与《降龙十八掌》,朱武连环庄的《一阳指》等等神功绝学都是他谋划到手的。

    第二个目标就是推翻元庭统治了,没办法,元朝统治太过残暴,他实在忍不了。

    元代政府将人分四等:一等为蒙古人,又称“国人”,,二等色目人,又称“诸国人”;三等汉人,即原受辽金统治的汉人;四等南人,即南宋统治的汉人。

    元政府对汉人的管制异常严密,立甲里制度,以二十家为一甲,以蒙古人为甲主,汉人唯命是从。

    此外还多立防禁,限制汉人的行动,例如禁止田猎以及习武、拿兵器、聚众、野行等。

    又屡次搜刮民间马匹,灭宋之初曾将江南民户分赠给诸王、贵戚、功臣等当奴隶。

    把屠杀后幸存下来的南方汉人大量赏赐给各蒙古族人,作为其农奴,世代不得翻身。

    元朝可是典型的奴隶社会人口买卖都是合法的,汉人都是可以任意买卖的驱口,就凭这一点,李牧也势必要灭掉元朝,我堂堂炎黄后裔,地位居然沦落到这个地步,这怎么能忍?。

    在元朝一个中等官员就可能有人上百个驱口,一个大使长的驱口往往成千上万,比如忽必烈的宠臣阿合马,就有七千多个驱口。

    驱口就是奴隶没有人身自由,是主人的私有财产,驱口既要向使长缴租,也要向政府纳赋。

    元朝法律规定“驱口与钱物同”,主人可以随意买卖或馈赠,主人杀死无罪驱口杖八十七,良人打杀他人驱口杖一百七,杀一个“驱口”与私宰牛马的刑罚几乎相等。

    元朝佃户地位也极其低下,元朝法律规定:主人打死佃户只杖一百七。

    所以说,生活在元朝的老百姓,日子过的怎么样不需要多说了,一个字来形容,惨,怎一个惨字了得。

    一个活生生的鲜活生命,居然只与畜生价值相等,想想都是悲哀。

    这一世,李牧的命运倒是没有上一世凄惨,但也好不到哪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