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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男主诺克回归

    几百年后.......................................

    “你们看,前面的冰块里有一个帅哥呢,我们救救他吧”

    当他醒过来的时候,他正在一艘渔船里的一个温暖的床上,尽管他已经失去了在苏醒前的所有记忆。

    热心的船员给予了他足够的关心和照顾,给予他热乎乎的食物让他果腹,让他恢复健康。

    但是好景不长,最终这艘渔船回到了岸边。

    他拿着船员们分给他的那一把钱,他对着渐渐远去最后消失在大海中的渔船。

    尽管渔船已经消失,他依然在招手。

    听船员们说现在生意被大资本垄断,他们准备转行。

    他不知道他跟这些善良的船员是否还会再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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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漆黑的夜晚,四面八方除了黑色,再也找不出别的色彩了.....

    厌恶这整个世界,因为它太黑了,而且单调,无聊以及无趣.....

    有时感觉自己拥有了一切,有时却觉得自己其实一无所有.....

    有时觉得自己天不怕地不怕,却有时觉得自己胆小如鼠.....

    除了偶尔抓狂,用疯狂来消解这空虚的人生.....

    那何必不让自己疯狂起来,就算是别人眼中的疯子.....

    只要自己活的够狂,活的与众不同,他妈的那才叫疯狂的人,疯狂的人生.....

    然而只有声音能让人最为疯狂.....

    金属之间剧烈撞击而摩擦出的刺耳的尖叫.巨石从天而降,猛烈的撞击在地上,火山开始喷发,世界末日就要到了.....

    那强大的爆破力让人的身心麻木.....

    我们猛烈的撕咬着残留着的这些血肉模糊的尸体,贪婪的吸食着脑水,已撕裂生命的肢体,吞噬生命的内脏为自我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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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脑袋一片混乱...............................

    我在思考.....

    我仍然在思考..................

    我一无所获...

    于是,我找到了我留着的一把双管猎枪,把枪管插嘴里,疯狂的嚎叫着结束了生命,结束了这伟大疯狂的生命.......

    然而此时一个绝色美女从他的背后,抓过他的枪口。

    他的这一枪仅仅是在墙壁上打出了一个洞。

    锐萌萌?又是她,又是这个可恶的女人。

    还是那个高楼耸立灯光明亮却显得极其阴暗且迂腐的城市。

    在这个阴暗的城市郊区的一个更加阴暗的角落里,一个废弃的集装箱。

    在这个集装箱里,到处布满了杂物,有腐烂的水果皮等各种食物剩余的铲渣,也有散发出浓烈腥臭味的不再发白的白纸。

    在这个集装箱里的一个脏乱无比的小床上,一个瑟瑟发抖的男人。

    在这寒冬的夜晚,吹着刺骨的夜风,他紧紧的裹住各种混乱的杂物取暖。

    他的颤抖不知道是因为这寒冷的天气,还是刚刚那个结束自己生命的噩梦。

    他的名字叫诺克,他不知道他为什么叫诺克,可能这是他仅存的记忆。

    这个男人很有才,他研究生毕业,钢琴10级,奥术冠军,洲际拳王............

    每个夜晚他都会做梦,一直梦见同一个女人,似乎这个世界有某种关联,将他和这个女人用某种方式关联在一起。

    而他模糊的记忆仅仅知道她叫锐萌萌。

    每当醒来的时候,他都会忘记锐萌萌的长相。

    但他无法面对这个世界,这个不平等的世界。

    或许他可以轻松年入20万,但他不愿意一辈子就为了这点点钱而活着,等老了独自坐在酒吧,思考着这都是怎么回事。

    他选择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

    他依旧有灵魂正如他依旧有梦想。

    他想封神,想成为大文豪,想让自己的名字永远刻印在未来读者们的心中。

    或许这也是一种永生的方式。

    就像阿基里斯选择让自己的名字响彻天堂,而不是默默无闻的活着。

    而诺克就是这样的战士,至少他自己认为他拥有这样的精神。

    脏乱的生活环境,充满着各种化工和其他没有人性的方式制作出来的食品,每天让他难以入睡的极寒造就了他铁人般的身体。

    他依旧有灵魂。

    这个城市,白天和晚上的温差着实不小,临近天明,诺克开始掀开这些用来取暖的垃圾。

    很快阳光高照,一股暖气袭来,让他浑身冒汗。

    还是跟往常一样,他揉着朦胧的双眼,看了看手机的时间。

    “哎,今天闹钟又没响么?”他抱怨着。

    这会儿已经是下午13点了。

    其实他早已忘记他定的闹钟是早上9点,他一直想调整睡眠,但总是在闹钟响起的时候熄灭了它,或者把它微调到多睡10分钟,然后不断地重复。

    当然这些事情,他调整闹钟的事情早已被忘得一干二净。

    他就这样躺在床上,拿着充满了电的手机,拔下在外面花重金借来的充电宝。

    他就这样躺着,打开手机开始自己的今天的第一个工作。

    枪手。

    帮别人写文,然后分一杯可怜的羹,或者这一点羹还不够他果腹。

    他飞快的熟练地开始水文,手速奇快,写完一部又是一部。

    不知不觉已经下午5点了,他才隐约想起今天似乎还没有吃饭呢。

    管他呢,他写完续写,就立刻开始写自己的所谓的能幻想封神的文章。

    他就这么写着,每天写一点点,边写边不断地喝着旁边凌乱的垃圾堆里的一瓶啤酒。

    他把自己想象成李白一样的诗人,他相信酒水能带给他灵感,让他离封神更进一步。

    也就是今天,他认为或许是他大喜的日子,虽然这个大喜跟结婚没什么关系,他这个德行怎么可能有女朋友呢?

    他的两万字数已经凑够,他点了一下手机码字APP的申请签约。

    随后他慵懒的尝试让自己瘦弱但却非常强壮的身躯直立起来,然后依然慵懒无比的穿上那件已经几个月没洗的红色冲锋衣,还有那条布满灰尘同样几个月没洗的黑色运动长裤。

    他甚至懒得穿袜子,直接套上因为汗水早已无比粘稠的米奇色马丁鞋。

    随后他再次打开手机的拍摄功能,只是这一次他把摄像头对准了自己的脸。

    或许他才只有25岁,但这张饱经沧桑的脸看上去就像50岁的猥琐怪蜀黍,那稀疏却又略长的胡须,鼻孔里暴露在外的又长又粗的鼻毛,大大的眼睛投放出呆滞的眼神。

    一双高挺的鼻梁,一双漂亮的双眼皮依然无法阻挡他的丑陋,连诺克自己看着都觉得反胃。

    “哎,越来越少了。”诺克左手拿着手机,右手抚摸着自己所剩无几的头发唉声叹气。

    但是很快这半秃的大脑袋被扣上了一顶骚红色的棒球帽。

    他就这样漫无目的的行走在这个城市的闹市,看着眼前那本市第一大书店。

    他鼓足勇气走了过去。

    “嘿兄弟,送货的吗?”门口的保安不太礼貌的拦住了他。

    “我不是送货的,我是来看书的。”

    “哦,那你进去吧,看你穿着红色冲锋衣和你的装扮,我以为你是送货的。”保安充满鄙夷的眼神说道。

    随后诺克走了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