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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最熟悉的陌生人(上)

    【十年后,二十年之后,我们依旧举起酒杯。尽管岁月沧桑,世事多变,我们都不再拥有如孩童般明亮的眼眸,但是你还是你,我最爱的你。】

    YouknowIstillloveyoubaby.Anditwillneverchange.一段熟悉的英文在我耳边呓语。

    一下子从床上坐起来,找找找,找手机。趁着在诺基亚强大音效下放出惊世骇俗的“Nobody”还没响起,按下了闹铃停止键。

    一定是昨天睡得太晚了,起床脑子仍然混混沉沉的。无奈地抓了抓乱糟糟的头发,从床上坐起来。抬手看表,六点四十分。定的9点半学校门口集合,算来我还有一个半小时的准备时间。准备?我要准备些什么。

    翻箱倒柜,找出了一条紧身牛仔裤,我都忘了是哪年哪月,哪位叔叔阿姨送来的。里三层外三层的穿完后,问题来了——裤子拉不上?我到底是胖了多少斤!

    蹑手蹑脚在门口的电子秤上站好,指针晃啊晃,56.0公斤。不过是胖了四斤而已嘛,难不成都长腿上了?这不科学。

    索性,把里面的棉质裤子换成了羊毛裤,勉勉强强,总算解决了裤子问题。

    睡眼惺忪地走到了厕所。

    吓!这个头发蓬乱的女疯子是谁!

    黑眼圈浓厚成这样,怕是一出门就被当成国宝抓起来了,这副尊容怎么去见小伙伴?翻箱倒柜,我发现老妈的化妆品台上有一瓶不明膏体名为:粉底液。

    粉底应该就是抹完会变白的东西吧。

    这年头,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手指头沾了瓶口残留的一点儿液体,在熊猫眼附近小心翼翼地涂啊涂,果真白了!真乃神物也。另一只眼睛也如法炮制,但是涂完后反而更吓人,整张脸只有眼睑的地方白得不正常。

    算了,还是洗下去吧。

    又洗了一次脸,居然洗不下去?

    一时间一堆化学奇奇怪怪的有机知识席卷了我的脑海,化妆品都是丙三醇吧,酯化反应,难道我应该找点醋吗。我拿过粉底液,想研究下组成成分,丫的居然都是韩文!

    算了,反正都已经豁出去了,不差这一星半点。我挤出来了很多淡黄色的膏体,在脸上左点点、右画画。

    乱七八糟的总算出门。真是够了!明明是个聚会,这心态怎么跟相亲一样。

    冷风就像小刀一点点刮着皮肤,为了美感而放弃温度的腿此时正接受着凌迟。我用力地跺着脚,在路边等车,多做些功,感觉可能会暖和一点。

    大概五分钟,脚趾头有些僵硬。我没戴眼镜,加上眼睛中晕染着的雾气使得睫毛很快就冻成了小冰刺。我只好眯着眼睛,看地平线那边一辆大绿公交车摇摇晃晃地开过来。

    吱呀——它终于停稳了。不过冰面的原因,使得停靠位置偏离了好几米。匆匆忙忙上了车,而空旷的车厢里却没有比室外缓和多少。缝隙中露出的风的威力丝毫没有减退。瑟缩着,反正我是要去见我最亲爱的人,好像一想到他们,外界的因素也就减弱了。

    那,秦湘北,好久没联系了,你最近还好吗?

    你最近还好吗?是不是也在思念里挣扎?你说过会记得我,还记得吗。你最近还好吗?忙碌吗累吗心还会痛吗?

    好像每一次那样残忍的言语都会有保质期,在心如刀绞后总会不自主的慢慢缝合。谁能告诉我,为什么我会这样轻而易举的原谅你说过所有伤人的欠揍的话。我到现在依然无法做到那样大度地在思念的卡片上写满祝福的话,就这样祝他在未来没我的日子里一路幸福。

    为什么有些人,不联系就想,一联系就打?

    毕业5个月,我依然没有他的电话号码。

    下车,九点零五分。小雪飘落,耳朵上忽然感觉到了一点点凉意。我找了附近的一家肯德基,点了一杯美禄,在转椅上百无聊赖地给每个人打电话。

    然妞最先回了我短信,她还有五分钟到。

    大叔先是骂了我,明明家就住对面,还不找他一起走。

    芙妹说有个提高班今儿有试听,十点就过来。这一下子又延迟了半个小时。

    阳哥告诉我他刚起床,过半个小时秦湘北到他家楼下然后一起过来。

    桌子上的美禄,嘲笑般地晃了晃。好像是在谴责我,来这么早就是为了点杯热可可在这打发时间是么?

    其实,聚会这东西,总有人早半个小时到,也总是会有人晚半个小时到。因为每个圈子里总会有个白羊或者有个射手,也总会有个巨蟹有个双鱼。

    坐在肯德基里的人越来越多,庞菲染了个金黄色的头发,人也善谈了很多,我差点儿没认出来,这还是当年那个给阳哥表白遭拒,羞羞涩涩的女生吗?

    李博终究还是没有来,想想我还没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儿。本来已经拿出了手机拨电话,却最后还是放下了。连在一个学校的然妞都不知道他怎么了,只是很少见到。

    一些找关系进一中的男生也都有了女朋友,他们你一言我一语地交流着新学校的人和事儿,整个就变成了一场相亲大会,好不习惯。

    过了会儿,薇薇被阳哥和秦湘北一左一右簇拥而来,脸上还是洋溢着熟悉的笑容。我忽然想起了我见她的第一天,弯弯的眉眼,如果让我想一个词来形容的话,我一定会说是:爱笑的眼睛。这么多年,仍然未变。

    他终于来了,和我最后一次见的时候又有些不一样。头发长了一些,刘海甚至挡住了眉毛,黑色的外衣,好像又瘦了。

    我没说话,只是同所有人一样,站起来和老师拥抱,然后习惯性地挽住我好闺蜜的手,向下一站进发。

    他跑过来,和芙妹有说有笑,调侃着和阳哥的恋情,各种欠揍又各种玩笑。我在前面和薇薇聊着有关这些那些的故事,莫名有种酸酸涩涩的感觉。他包里仍然装着各种各样的零食,有时候我真纳闷一个大男人吃那么多居然不长肉,天理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