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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最美情侣

    那次澳门之行,成了我有生以来最难忘的一次经历,国庆节也成了我和姗姗的相识纪念日。

    回深圳后,我和姗姗很快进入了热恋期,我们天天溺歪在一起,如胶似漆,就跟当德国的马德堡半球实验的两个真空铜球一样,十六匹马都拉不开。

    在公寓里,我经常在加良,由基两人面前秀恩爱,我才不管他们受不受得不了,溺死一个算一个。

    我的法式舌吻是姗姗教会我的,我也不知道亲的对不对,反正就乱亲一统。

    有一次,我和姗姗看完电影我送她回家,在路上,姗姗问我说:“那个谁,你会唱《最美情侣》吗?”

    姗姗用‘那个谁’称呼我时,让我有一种说不出的幸福感。

    我和姗姗的默契早已经超越腹心相照,心有灵犀,基本上只要她一开口,我知道姗姗问话的用意在哪里,姗姗想我们合唱最美情侣,她想向世人宣告我们是世界上最美的情侣,但是,她把我问倒了。

    我可能是全世界最不会唱歌的人,我背地里在我们公寓唱歌,唱张学友的《吻别》,那是我最喜欢的一首歌,我自我感觉和张学友唱功差不了多少,但是加良说我全程没有一个歌词在原调上。我不服气,又去问由基,由基说其实还是有那么一两个字词是在原调的。

    好歹,姗姗钢琴过专业八级,我不能在她面前打肿脸充胖子,那次我对姗姗说:“唱歌我会一点,但是我很少在世人面前展示这一项才艺,尤其是一在些专业人士面前。”

    姗姗对我回答很是失望。

    后来,我花了牛九二虎之力,偷偷地把那首《最美情侣》给学会了,我和姗姗一起合唱了这首歌,姗姗很开心。她还对我的唱功给予了很高的评价,说我是中国古今以来第一个强奸艺术的人。

    姗姗有时会问我:“那个谁,你喜欢我变成什么样的?”

    我总跟她说:“我喜欢你不用伪装,不用刻意改变、最天然的样子。”

    我知道姗姗想尽量,她在尽量变成我心目中完美样子,但其实我喜欢是她本来的样子,她已经相当完美了。

    我喜欢她的直接,我把手搭在她肩膀上时,她心情好会从了我,但心情不好就会把我手给抖掉,她就算不喜欢也会用一种肢体语言在告诉我,而作为IT男,我喜欢这种直接不用花太多心力去理解的输出交流方式;

    我喜欢她的单纯,善良和知足,有时候只要给她买一件鞋子和一件衣服,她都能开心一天;

    我喜欢她能吃,她让我觉得我能给她幸福是如此简单。

    我喜欢她喝醉时候,脸红对我说想要嘘嘘的样子,只有上帝才知道半醉脸红的她有多可爱。

    我觉得我们就是世界上最美的情侣。

    然而,穷小子爱上富家女的爱情模式总不被世俗人看好,有的人说姗姗是个才华横溢的才女,而我只是个一天到晚呆在电脑面前敲代码的艺术绝缘体,我们根本不般配;有的人说姗姗是深圳上流社会的人,是个本地富家女,而我是外来的山里穷小子,在深圳属于草根工薪一层,我们门不当户不对,爱情是分阶级的,姗姗还比我高一公分;有的人说我长得这么黑是不可能成为姗姗的白马王子,给不了她想要的城堡,现实不是童话,柏拉图式的爱情在现实是会碰壁触礁的。

    我从来不在意世俗人的眼光和看法,在我看来,所谓世俗人的眼光和看法是那些一无是处者得不到爱情的扭曲恋爱观;所谓世俗人的眼光和看法是那些金钱主义至上者见不得别人过得比自己好的变态心理;所谓世俗人的眼光和看法是那些活在这物欲纵横年代,没有信仰的浮夸者放的他妈的狗屁。

    我敢这样说就不怕那些世俗人指着我的鼻子唾骂,我爱得干脆利落,爱得深沉大度,爱得纯洁洒脱,爱得对得起天地良心,我们的爱情岂容那些世俗的邋遢狗来评头论足,说三道四,他们根本就不配。

    爱情让时间过得飞快,有一天,季纯突然找到姗姗说:“姗姗,二太子点名要我俩报名参加今年的春晚节目。”

    那时,我才知道又到年底了,每年公司晚会一过,也就意味着放年假,过新年了。

    那年季纯受二太子邀请上台表演节目,她答应了,还想拉上姗姗一起跳拉丁舞,我当场反对。

    跳拉丁舞穿那衣服横竖两块布,就跟订耶稣那十字架一样,穿和没穿没什么区别,太暴露了,还有跳舞难免会和男舞伴和身体接触,万一姗姗跳到别人怀里去了,那我不得自刎啊,我不答应。

    我当着季纯的面对姗姗说:“姗姗,你看你现在已经有我了,公司这种变相的相亲方式,不如就留给我们公司其他单身的女同胞们吧。你也不小了,好歹也要为构建和谐社会作一点自己的贡献吧。”

    姗姗笑着答应了,让我很开心,她很听我的话。

    那年王氏春晚报名的节目比往年要多一倍不止,原因是二太子提高了节目的奖金,据杰尼佛的小道消息说是我们公司过CMMI3软件认证后,二太子拉到了美国一个大客户,二太子想让这个大客户见证公司的丰富多彩的企业文化以留住客户。

    季纯的节目排练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我,姗姗,加良,由基有时会去探班,这其中发生了一个非常有意思的小插曲。

    由基在观看上了季纯她们排舞时,对其中一个长得很像水果拼盘的女生有点不一样的感觉。我有注意到他总在用余光去偷瞄别人,有时也会碰到别人无意间的抬头,然后他会急速收回光,我知道由基对别人有点意思。

    那女生长得很清纯,每次排练的时候总穿一件绣有红色的玫瑰花的白色T恤,虽然不知道对方叫什么名字,但由基没有经过她父母的同意,就私底下给她取了个名字叫红玫瑰。

    开始由基他没敢向表白红玫瑰,后来,在我和加良一再怂恿嗾使下,他买一大盒精美礼盒装的巧克力去跟别人表白,还特意熬夜写了一封情书。

    情书是这样写的:亲爱的红玫瑰,我非常喜欢你,或是因为你的美貌,或是因为你的洒脱,且忽略我臃肿的身材吧,给我一个爱你的机会,哪怕是怜悯或同情,甚至是怜悯兼同情。我要在我脑海里开辟一个专属于你的内存区域,好让我在每个想你的夜晚尽情地思念,直到我双眼紧闭...

    客观来说由基那情书写得还不错,感情很真挚,就是‘或’‘且’‘非’的逻辑连词用得太多,显得有点太过计算机化。

    由基表白时,很多人都在场,包括我和姗姗,加良,还有季纯以及她的舞蹈团队。

    “红玫瑰,我喜欢你,你能做我女朋友吗?”由基鼓起勇气向心仪女生表白时,那春心荡漾的脸红得在RGB颜色对照表中都不找到对应的值跟它匹配。

    然而,那个女孩子并不知道自己叫红玫瑰,她愣了一下才晃过神来,我估计她也是个吃货,单从这点来说,她和由基简直是绝配。

    她在婉拒由基时是这样说:“对不起,我已经有男朋友了,你能直接把那个巧克力送给我吗?”

    我们所有人差点没当场笑出声来。

    那个女孩子太不了解由基,我估计就算她当场答应嫁给由基,她也未能从由基手里夺走那盒巧克力。

    由基在走出舞蹈室的大门时,一怒之下把情书直接丢到门口的垃圾筒里,然后愤愤地对我和加良说:“你们说为什么全天下的好白菜都让猪给拱了呢。”

    “由基,你也别灰心,如果你喜欢,也可以去拱别人家的白菜。”加良拿由基在开涮。

    “对,如果你现在不拱,连白菜渣都不剩。”我嘴贱接了一句。

    那天由基心情很不好,他和我们绝交友尽了整整一个晚上。

    后来有一天,我和姗姗探完季纯班,在送她回家的路上,她突然没头没脑地问我说:“向往,如果有一天,我不工作不班了,也不去我母亲的琴行教钢琴了,你会养我吗?”

    “会,我会把你当宠物养,就跟加良养的那只乌龟一样。”我说。

    “一辈子吗?”姗姗问。

    “那就一辈子!”我说。

    “要不,你上我家去提亲吧。”

    姗姗绕了一大圈终于把我引到她想要表达的主题上,我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那是我们第一次很严肃地面对这个见家长的问题。

    如何见姗姗的父母是我一直思索的问题,我不在意世人对我的看法,但却很在意她父母对我的看法,因为她们是姗姗的父母。

    我总觉得年少无为,一事无成,不太敢去见姗姗的父母,那次,我跟姗姗说再给我多点时间。

    说实话,我从来也没想到我和姗姗的感情会出现危机的一天,直到那一天,有一个男人找到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