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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布里·莫里克

    “这就是‘拦道者’福尔科跟‘六指’乔尼?既没有传闻中流淌着鲜血的红胡子,也没有灵巧得如同第三只手一般的六指,看起来就跟普通的流浪汉没有什么两样。”

    男爵大人用洪亮的声音,对着晕倒在地上的几人评头论足。他长相庄严,刚毅的脸庞如刀劈斧削一般,配合着打理得闪闪发光的精美盔甲,与地上几个狼狈不堪,就像是难民一般的通缉犯们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男爵看上去不算好看,但那一脸精心打理的络腮胡,让他平添了几分男性魅力。而且他身上还散发着淡淡的木质香水的气味,掩盖了身上的体味的同时,还低调内敛,不显得过于张扬浮夸。

    冯庆还说为什么找个卫兵还花了十多分钟,原来是男爵大人要亲自前来,打扮自己才花了这么久。

    不过不得不说,男爵的这身派头确实不俗,虽然比不得前世见识过的那些大人物,但气质跟气场都是拿捏得死死的。

    而且对于冯庆来说,男爵最耀眼的并不是这一身派头,而是他更深层的一些东西——他的体内。

    如果是半个月前,冯庆可能还看不真切,但现在却是不同。男爵体内除了不俗的魔力量外,血肉内的气血含量也是极多。其中最显眼的,便是他右手手臂之中的那枚符文。

    很明显,男爵并不是普通人,而且符文的存在证明他至少是一名入门级“强者”。当然所谓的强者是相对的,至少在一群体内连魔力都没有多少的镇民中,莫里克在冯庆的眼中,就像是被群星环绕的太阳一样显眼。

    【布里·莫里克,战士途径修炼者,入门级高阶。布尔镇最强存在,右手符文为一枚初级普通力量符文,作用是增大右手力量以及骨骼强度。】

    仅是一枚初级普通符文就达到了入门级高阶,看来实力的提升也并不只是靠着符文的提升跟数量,力量的层次也很重要。

    冯庆注意到男爵体内的血气,确实有不少跟小伯尼体内的有差异,而他体内的魔力也是如此。只不过他跟小伯尼目前连基础魔力的上限都还没达到,进阶魔力跟血气还不在他们的考虑之中。

    莫里克并不知道他仅仅只是露了一面,自己的底子就已经被别人给看了个精光。要知道上一个知道他全部实力的人,也就是那位盘踞在城堡遗迹的佣兵团团长,尸骨都已经埋了有段时间了。

    他并没有第一时间找到冯庆跟他交谈,而是站在这群通缉犯的前方,绕场环视了一圈,然后开口道。

    “布尔镇的镇民们,睁开你们的眼睛好好看看。我们的敌人,那些扰乱我们正常生活,肆意凌虐我们的人,实际上并没有什么恐怖的。就像地面上躺着的这几个人一样,他们都是些流浪汉。”

    “而事实也是如此,如果一个人拥有体面的生活,足以养活自己的活计,一份可靠的资产跟温暖的房屋,他们又怎么会去拦道抢劫呢?”

    “所以不要去幻想什么一夜暴富,辛勤的劳动才是致富的唯一手段。而我,‘雄鹿男爵’布里·莫里克,在此郑重向你们保证,我会保护你们的私产,以及公平对待你们每一个人。”

    “无论是谁,也无法不合理的将你们的钱财、温暖的房子、饱腹的食物给夺走。如果有,那他得先从我的尸体上越过去!如果他们不能,那下场就如同之前吊死在广场上的人,还有躺在地上的这群人一样!”

    随着莫里克激昂顿挫的话声落下,现场群众的情绪都被调节了起来,他们面露激动,围着他欢呼起来。

    这番话虽然对冯庆来说并不感冒,但在场的镇民跟守卫们都很受用,最起码他们脸上激动的神情毫不作伪,有些情绪化的人甚至都激动得流下泪来。

    就在冯庆百聊无奈之际,他感到有目光落到了他的身上。这目光十分灼热,就算他想要无视都有些困难。

    冯庆循着目光看去,发现一张精致的小脸,正两眼放光,面色泛着微微红晕地看着自己。她看到自己望了过去,赶忙挥起了小手,朝着自己打招呼。

    哦,是切莉尔。冯庆还记得她,毕竟是自己来到这个世界以来见过最好看的女孩子。当然,这个所谓的最好看,是排除了叶莉芙的。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女孩子对自己这么热情,冯庆还是礼貌性的跟对方打了个招呼。只是这似乎并没让对方冷静下来,反而情绪变得更为激动了起来。切莉尔用双手捂住了自己的小脸,两条小腿不断地蹦跶着,似乎就连耳朵都泛红了。

    难道自己做错了什么吗?两世为人加起来都没怎么跟女孩子相处过的冯庆,此时也是有些摸不着头脑。也许是她在人群中有些喘不过气来了吧,不过也是,她年龄还小,这种场面可能有些过于刺激了。

    莫里克没发现身后女儿的小动作,他不断地跟周围的镇民们挥手致意,又或者向着较近的镇民们激励几句,一时间没空理会两个小家伙的小动作。

    眼看情绪到位了,男爵也不再继续煽动,他转过身来,对着有些摸不着脑袋的冯庆正声说道。

    “这一位想来就是帮助我们捉住了那些险恶通缉犯的英雄,没想到居然还是一位少年人。”

    莫里克走了过来,用那双穿戴了金属手套的大手,重重地拍了拍冯庆的肩膀。他脸上洋溢着笑容,让人感觉亲近的同时,又略微保持着距离感。

    “感谢你对布尔镇所做的一切,这里是通缉犯们的赏金。除了那名不知道逃到哪去了的同伙以外,连上‘六指’乔尼,一共是6个人,40枚银福尔。”

    莫里克拍了拍手,身后一位仆从样式的人弯腰走出,手上还拿着一个木质的托盘。托盘里摆放的不是别的,正是码得整整齐齐的40枚银福尔。

    除此之外,在40枚银福尔的上面,还摆放着两枚金闪闪的金福尔。

    “当然,除了报酬上写好的40枚银福尔,还有两枚金福尔。这不在报酬中,算是我个人给你的一点小小的礼物。当然,并不只是这个少年,只要是对布尔镇作出贡献的,得到了我跟镇民们的认同的,都能获得我私人的奖励。”

    “这个奖励将在我在任家主期间永久有效!我以雄鹿男爵的名头发誓,只要你为镇子做出了卓绝的贡献,我绝不会吝啬手中的金钱!”

    民众们顿时惊呼出声,要知道不是所有人都见过这么多钱的,尤其还是闪闪发亮码在一起的形态。尤其是那两枚金福尔的,如此闪亮发光,夺人眼球。

    而男爵大人做的承诺更是让他们激动不已,有不少人都喘起了粗气,恨不得赶紧投身到工作之中,以获得男爵承诺的更多的奖励。

    如果是在别的地方,冯庆都要以为这是在捧杀他。但周围的镇民们看向自己的眼中并没有贪婪与恶意,有的只是羡慕与崇敬。

    看来这就是千金买马骨的招数,在前世这就是已经玩烂了的老套路,但放在这里,却好像非常管用。看看周围这群人,要不是男爵还在场,他们怕不是要加班劳作了。

    只不过这里大部分人实际上都是个体户,也不知道他们激动个什么劲儿。

    不过就算是捧杀,冯庆也丝毫不怕,实力就是他的底气,要知道布尔镇最强的人也就是入门级高阶,而且目前看来还是个善良守序阵营的人,他有什么好怕的?

    一些小喽喽的不起眼的招数,偷袭、伏击、诈骗什么的,只要有系统,他就完全不惧。

    在又做了一番演讲之后,男爵便离去了,这种宣传式的东西还是要有度的,一直给镇民们灌鸡血不见得会起效,张弛有度才是明智的做法。

    切莉尔也跟着男爵走了,虽然很不舍,但也不好在这种地方乱来。

    埃文这时也闪身出来,朝着冯庆微微一鞠问好。他的神色稍微有些异样,不过更多的还是对冯庆的尊重。要知道他可是镇子上最天才的少年,而冯庆只有10岁,二人之间的差距就已经十分巨大。

    更何况冯庆还能对他进行指导,在这段时间内埃文一直回味着他们交手,不,冯庆指导他的那段时间。要知道这虽然只是一段很短的时间,但却让他受益匪浅。

    至少他的实力已经得到了不小的提升,就连他的父亲都对此啧啧称奇,赞叹于他的进步。

    随着男爵离去,人群也散了开来。至于地上这群人,自然有卫兵进行处理。而经历过刚才那番慷慨激昂振奋人心的演讲后,还有不少镇民主动上来帮忙,这也让卫兵们的工作轻松了不少。

    就在冯庆打算离去准备一些东西的时候,一位管家样貌的人走了过来,对着冯庆恭敬行礼后说道:“尊敬的巴斯蒂安少爷,家主邀请您明早前往庄园一晤。据说埃文少爷得到您的指导,老爷对此很感兴趣,还请您务必赏脸。”

    冯庆答应了他,并表示自己明早会过去一趟,管家见状又施了一礼,然后便离开了。

    冯庆知道对方这么做不仅仅是为了邀请自己,同时也是为刚才拿自己作势的事情收拾一部分手尾。当然这也是在查看日志后才知晓的,冯庆算半个政治白痴,没人指点他最多知道对方玲另有深意,是绝不会悟到这一层的。

    邀请么,也好,到时候把小伯尼也带去。他记得那个叫埃文的似乎对小伯尼挺感兴趣的,正好也让他们认识认识。

    要知道像他这样的天才少年可不多见,至少冯庆到现在也就只认识埃文一个。

    冯庆见此处事了,便直接离去了。他先是找到了贝蒂赛尔的住处,在对方的千恩万谢下交给了她丢失的钱袋子,收下了对方给来的24枚铜福尔后,他又来到了集市上。

    这一次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购买一些食物跟水。当然,这不是买来给自己用的,而是留给那位被自己关在地下室内的倒霉蛋用的。

    要知道自己还要拿他做不少实验的,对方可不能饿死了。这样一个无恶不作的孤儿可是不好找到的,很多设想还要在他的身上做,可不能这么轻易就死掉了。

    当然,这个实验的地点自然不是在那间小屋,万一出了什么问题波及到了旁边的无辜群众,那冯庆内心也是接受不了的。

    至于地点,冯庆目前选择的是那处矿洞内部的区域,也就是禁闭室所在区域的附近。

    那里可是有很多遗迹的,其中不乏一些还能使用的上古房屋。至于潮湿阴冷,这不在冯庆的考虑范围之内。只要能住就行,谁考虑什么居住条件?

    不过至少还是得弄个可以住的样子的,因此冯庆还是得弄点被褥跟柴火,避免他真的死在里面。

    这可不是什么简单的活计,等冯庆来回了好几趟将一切都搞定之后,时间已经来到了下午5点了。

    这其中开销最大的,是一根小臂粗的铁链的价格。虽然只有不到2米长,而且也不是什么值钱的金属,但也让冯庆将大半赚来的报酬给搭了进去。

    铁链当然是从胡德那边买的,也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有这种令人毛骨悚然的东西,难不成还有什么东西需要到这种东西来拴住?难不成有人有驯养食尸鬼的爱好不成?

    胡德对此只字不提,而且也不问为什么冯庆会买这东西。非但如此,他还赠送了冯庆一根粗壮的铁钉子,显然这是用来嵌入墙体的东西。

    【哦看看这根锁链,这根锁链的年纪可是比小艾伯特大多了。它的上一任主人是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人,至于这根铁链的用途嘛,自然是用来圈养食尸鬼的。当然,不是那种巨食尸鬼,而是非常普通的食尸鬼。】

    【至于食物嘛,自然是倒霉的“突发疾病”暴死在路上的行商了。这个故事的结局自然是令人喜闻乐见的,在一次醉酒后,那个傻大胆把自己给送到了食尸鬼的嘴边上,这种弱智怪物自然是没有什么主人意识的,到口的血肉他可不会拒绝。】

    【因此这只可怜的食尸鬼得以饱餐一顿,但同时这也是它的最后一餐。等有人发现这间堆满了骨头的地下室时,这只可怜的食尸鬼已经只剩下一滩污水了。】

    【至于这根铁链,由于材质很垃圾,导致连溶解它拿来做武器的价值都没有,于是在被人卖给了胡德之后,便被胡德给扔在了自家的地下室里,直到今天才重见天日。】

    好吧,事实果然比幻想还夸张,这根铁链还真是用来圈养食尸鬼的。异世界的人玩真大啊,处理尸体居然是使用搞笑的生物技术,最后为了科技的发展居然还把自己也给献祭了。

    在心中哀悼了两声后,冯庆扛起这堆铁链玩起了折返跑。当然这已经是之前的事情了,他现在已经将那边的小白鼠实验室给处理得差不多了。

    你要说能住么,那肯定是能住人的。只是你要是让冯庆去住,那他肯定是不愿意的。

    正常人谁会去住那种地方啊?又湿又冷,住进去一年怕不是直接风湿加老寒腿,就不是人能住的地方。

    更别说里面连光都没有,真住久了怕不是要进化成吸血鬼,心理估计也差不多变态了。

    居住地是处理妥当了,但现在还不是搬运小白鼠的时候。要知道现在镇子上的人可都还醒着,你扛着个活生生的人走在大街上是几个意思?

    男爵大人刚才才发表了一通激动人心的演讲,现在大伙儿的主观能动性可是空前的高涨,冯庆怕不是还没走出去几步路就要被接到举报的卫兵们团团围住。

    因此小白鼠的运送工作只能放到晚上进行,而且还必须是连守卫都不剩下多少的凌晨2-3点钟的时间。

    冯庆在查探完小白鼠的情况后,在又补上了一发大昏迷术,得到了系统认证的不会在行动完成之前苏醒过来的信息后,冯庆返回了聚居地。

    晚上还要给孩子们上课,他们的教育还是非常重要的。虽然给他们上课有些折磨,但一想到事关孩子们未来的发展,冯庆也只能咬牙坚持。

    虽然这是一个力量至上的世界,而且要是能强大到埃里克那种水准,确实学识什么的不是很重要。

    但这就是一个悖论了,那就是没有学识真的能强大到那种程度吗?要知道埃里克知道的东西可不少,而且就其本人所说,他光是学习猎魔人知识,就花费了十多年时间。

    而如果没有前世的知识,冯庆别说能变得像现在这般强大了,能不能活到现在都还是两说。

    就单单一个科学锻炼,如果没有前世的知识,他就不可能会搞得明白。

    要知道这可不是什么天才灵机一动就能想出来的东西,整套体系是在一代代天才的查漏补缺之下,依靠着更为天才的人们建立的科学体系下,严谨论证反论辩证了一遍遍,才最终得来的成果。

    至于冯庆,他只是摘果子的那个人,你让他研究出这样一整套体系,那真的是太高看他了。

    因此,课是绝对不能停的,尤其是在这群孩子们建立三观的这段时间。

    只有真的认识到了整个世界,认知到自己是什么,未来应该怎么走,该怎么做,未来这群孩子们才能走得更平稳,更远。

    而这就是教育的意义,也是它无可取代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