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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绝云负青天(上)

    “不过话说回来,你才是最有小心思的那个吧。”时未凌一笑,“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喜欢江心月。”

    嬉皮笑脸的向楚闻言,顿时变了脸色,他左瞄瞄右瞄瞄,确定没人听见后,他才略微松了口气。

    “你怎么知道?”

    时未凌有些意外地挑了挑眉,他原本以为,向楚会为自己辩解一番呢,没想到他就这么轻易地承认了。

    是个实诚的男孩。

    “细节,从细节里就可以看出来。凡是有事的时候,你都会去找江心月,我和纪枫每次都被你晾在一旁,可难受了。”时未凌说,“还有,你每次和江心月接触的时候,脸上总会挂着灿烂的笑容,整个人显得分外的热情……”

    “仅仅通过这些,应该没法证明我百分之一百对她有意思吧。”向楚有些不太自然地扭了扭肩膀。

    “的确是这样,不过,你遇到的是我……”时未凌嘴角上扬,亮出了洁白的牙齿,“我呢,曾经读过一些关于情感的著作──我还写过一部情感小说,再加上其他大大小小的原因,我这人对情感特别敏感。”

    可能比女人的直觉还要敏感。他在心里补充道,没有说出来。

    “好吧,随便你怎么说,”向楚说,“不过,帮我保密好吗?暂时不要让她知道这件事。”

    时未凌正想回答,这时,苏梵妃三位女生刚好回来了。时未凌朝向楚使了个眼色,后者立即会意。

    没问题。

    …………

    早读期间,苏梵妃突然侧过头来,招了招手,示意时未凌靠近。

    “嗯……可不可以帮我充下电?”

    “充电?什么充电?”

    “就是,充电宝。我带过来的充电宝里的电用光了。”

    苏梵妃是住宿生,宿舍里并没有插电口。

    她是带了手机的,时未凌早就知道了这个事实。实际上,学校的住宿生十有八九都是偷偷带着手机的。

    “我的充电宝容量有点大……”她小小声地说。

    时未凌瞄了一眼充电宝上的一行行数字,旋即轻吸了一口气。

    “你这个充电宝……得充十个小时才能充满电。”

    “是啊,你能把它带回家帮我充一下吗?”苏梵妃说,“如果你觉得麻烦的话,我去找别人试试。”

    “不麻烦,这事包在我身上。”时未凌摸起她的充电宝,将其小心翼翼地揣进兜里。

    苏梵妃的脸,在此刻好像是一朵绽开的白兰花,笑意写在她的脸上,溢着满心的愉悦。

    时未凌忙低下头,像是怕亵渎般,不好意思去欣赏那朵“白兰花”了。

    下了早读,时未凌的身影就像是离弦之箭般,“嗖”的一声便是冲出了教室。

    早读后的用餐时间只有十来分钟,再加上自己的家离学校有点距离,所以时未凌不得不强打起精神,使出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回家。

    事实上,苏梵妃并没有提出何时充电的要求。

    时未凌只是觉得,自己必须要早早地完成这件事,不然的话,要是出了什么意外,会让自己后悔莫及的。

    一个来回,已经耗光了时未凌所有的元气。当他跑回教室的时候,距离正式上课,就只剩下最后一分钟了。

    同学们陆续进入教室,可苏梵妃的身影却迟迟没有出现在他的视线内。估计刚吃完早晨,在回来的路上吧,他心想。

    他无力地趴在了桌子上,时不时地咳嗽着,嗓子哑得吐不出一个音节。他的腿也是软绵绵的,就像是踩在了一大堆的棉花上,那种奇妙的感觉,让时未凌产生了一种错觉──自己仿佛失去了双腿。

    “你帮她充电去了?”向楚吃惊地看着时未凌。

    时未凌没有力气说话,只是微微地点了点头。

    “没吃早餐吧?不是我说,至于吗……”向楚嗫嚅道。

    时未凌按住自己的心脏,似乎是想缓和一下呼吸频率,“你……不是我,你不会懂的。”

    失去了“元气”的时未凌成了名副其实的“特困生”,迷迷糊糊地度过五节课后,他才意识到,中午放学了。

    时未凌慢吞吞地走出教室,教室外的空地上,陈尘早就骑着电动车在等着了。

    和以往不同的是,这次陈尘的旁边,还有一位时未凌不认识的人。

    陌生人和陈尘有说有笑,不必说,他俩肯定是同学关系。

    时未凌突然意识到,自己在开始新生活的同时,陈尘也在过着属于他自己的新生活。

    想必他旁边的那位陌生人,是他在班里新结识的好友吧。

    陈尘昂了昂下巴,上来。

    时未凌使了个眼色,他是你同学吗?

    陈尘轻轻地点了点头,是的。

    时未凌抿着嘴,那你就和他一起走吧,我就不来了。

    陈尘皱了皱眉头,似有不快,你什么意思?

    时未凌注视着他,我想,我的离开会让你和他之间的对话更自然些。

    陈尘甩了个白眼,这有什么关系,上来。

    时未凌并没有挪动脚步,算啦,没事的,我又不是幼儿园小孩子,每天都需要人来送。

    他都这么说了,陈尘自然没法强迫他。

    望着陈尘骑着电动车远去的身影,时未凌也说不清心里是什么感觉。

    新生活的到来并不意味着过往就完全消失了,他依然得承认、接受过去,但是在此同时,他也需要去开拓新的视野。就比如,在拥有原有至信的基础上,时未凌需要寻找新的至信。

    也不知道这三年,自己会拥有多少位新的至信。

    正当他思忖间,南宫炎的身影犹如鬼魅般再次出现在他的旁边。

    “愣在这干什么呢?不回家吗?”

    “啊,回啊。”

    “你家在哪里呀?”

    “XX花园。”

    “XX花园?嘶……离学校也不近吧。”南宫炎说,“我和你顺路,要不要一起回去?”

    时未凌倒是没有什么好拒绝的,路上能有个交流的对象,不至于太无聊,总归是一件好事,“好啊,走吧。”

    …………

    距正式开学以来,时间已是在不知不觉中推移了将近两个星期。在这两个星期里,时未凌通过所见所闻,对班上的同学(主要是男生)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就拿最近来说,时未凌结识了一位新朋友,他的名字叫陈瑞希,是韩昊的同桌,也是苏梵妃的前桌。

    陈瑞希戴着一副圆框眼镜,身材还能算是修长,外表斯文的他,平时说话也都是轻声细语的。

    时未凌把教师椅搬到陈瑞希的桌前,与他谈话。

    “我最近打算写一部新的小说,我觉得,你能给我一点点的建……”时未凌还没把话说完,忽然感到脊背发凉,像是被人泼了一桶冷水一样,他猛地反过头去,只见刚用水杯装满了水的苏梵妃正笑吟吟地看着他,她的身后,空调叶片已是被拨了下来,大团大团的冷空气撞了他个满怀。

    “冷死你。”她俏皮地拍了拍时未凌的脑袋,然后快步走开了。

    她刚才……是不是拍了拍我的脑袋?

    时未凌受宠若惊地抓了抓耳朵,在冷气的“吹拂”下,他的脸竟是烫烫的。

    “什么小说呀,快给我说说。”陈瑞希催促道。

    “是这样的……”

    为了寻找灵感,他放学后去了趟本市最著名的书苑。事实上,他可不认为自己漫步在书海中,能收获些什么。

    下午的放学时间很有限,时未凌只是逗留了一会,买了一些商品,就折回学校去了──至于晚餐,还是在学校解决吧。

    他一共买了三件商品∶列夫·托尔斯泰写的《复活》;一个连接着底座可以通过开关来发光的水晶玻璃球;一个里头装着花枝、小纸条的小玻璃瓶。

    南宫炎似乎是个书虫,他饶有兴趣地把《复活》借去了。苏梵妃则是摆弄着玻璃球。

    玻璃球底部镶着底座,底座下又有个开关,把开关打开,底座上的玻璃球就会发光。玻璃球里头似乎还塞着各种颜色的丝绒,发光的时候,它们便犹如在水面上漂浮的羽毛般,有一种动态的美。

    观赏性得高分,但可玩性就不及格了。

    “这是你女朋友送给你的吗?”苏梵妃好奇地问。

    时未凌闻言,有那么一瞬间,他怀疑自己的耳朵出错了。

    我像是个有女朋友的人吗?

    他心里苦笑了一声,回答道∶“我哪有女朋友呀。”

    “可是……男生怎么会买这种女孩子喜欢玩的东西。”

    时未凌不知道该怎么接了。他向来对这种稀奇古怪、花里胡哨的小东西感兴趣,要是遇见了那么一两件心怡的小东西,他绝对会倾囊买下来,但一般都是一时兴起,捣鼓几阵就失去兴趣了──上次买的液体漏斗和会奏乐的铁制模型,已经被他扔进了箱子里,积了一层薄薄的灰。

    晚自习的时候,苏梵妃似乎是想到了什么,转过身来把花枝小瓶子拿去了,对于这种行为,时未凌倒也不反感。

    一会后,她又把瓶子还了回来。时未凌迫不及待地打开了瓶子,倒出了藏在里头的那张小纸条。

    她一定在里头写了些什么,时未凌心想。

    打开一看,果真如此。苏梵妃娟秀的字体映入了他的眼帘──

    “你是旁边这个。”旁边画了个卡通猪头。

    她怎么能这么可爱、俏皮?时未凌含笑地在旁边又写上了几个字──你才是猪。

    这节晚自习结束后,苏梵妃转过身来,语气中明显带有一点好奇地问道∶“你失恋了吗?”

    “我从都没谈过恋爱,能失恋那就见鬼了。”时未凌半笑着解释说。

    自己这副挫样,能有女孩喜欢,那可就真成了咄咄怪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