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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自谴

    自谴

    去年在北碚养病的时候我作了一首小诗:

    雾里梅花江上烟,

    小三峡外又新年;

    病中逢酒仍须醉,

    家在卢沟桥北边!

    既病,又值新年,故有流离之感。可是,这只是那一时的感触。及至身体好了一些,便又忘了病痛与乡思,而想打起精神去作事;即使终身流浪,只要儿辈能“家祭无忘告尔翁”以胜利的消息,便死也安心了。

    可是,直到今天,身体还未全好,每逢说多了话,或写多了字,头就发晕。非常的着急,但心越急头便越昏——病是我们自己的最大的仇敌!医生嘱咐多吃猪肝脑、菠菜与豆腐。可是住在别人的家里,怎好意思发号施令呢?况且,肉已难买到手,还能强使人家专为我自己去找肝与脑吗?有时候,我后悔结过婚;假若我是独身汉,大概就不会在无聊的时候因想念儿女皱眉。没有闲愁,或者就可多写出一些东西。及至遇到了猪肝这一类问题,我又否定了这个悔意,而切盼家眷能够西来,人生要有多少小小的矛盾才算及格呢?!

    且不提新的工作,去年未写完的东西到今天还都秃着尾巴。《剑北篇》,到去年秋季,只成了二十八段。所余的材料,大概还够写十二段的。二十八加十二,整四十。即使四十段未必能有一万行——原本是想写成一万行的——可是四十这个数倒还整齐,就此结束,未为不可。可是,过半年了,并没在二十八段之外多添上“一”个字。每逢有空袭,我必抱着那足以再成十二段的材料入洞;纸已有了破烂的地方,而我还没能把这些将要模糊的字变成韵语。这简直是块心病!是的,即使我能写成四十段,它们能算作诗不算,还是个问题,我知道。那么,写完或写不完,又有什么关系呢?不过,“把戏是假的,功夫是真的”,我愿把它写完。假若我去扫地,低头也就没有说话的资格,我只能谴责自己!

    载1941年7月7日《新蜀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