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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神仙做衣服

    外面因为居康堂掀起的动静,阳稚他们根本不知道。

    因为他们四个人,正围在覃远和覃月墨的房间里,磕磕绊绊做女红呢。

    “啊~阳阳,又扎我手了,唔唔唔~一定要做衣服吗?”姜瑄把流着血的手指头塞进嘴里吮着。

    看着桌子上的三件衣服,阳稚也有些头疼。

    第9个天选之人是个裁缝,传承了华国上千年的刺绣工艺。

    阳稚跟着她学了不少的裁缝技巧,只是时间太久了,她都有些生疏了。

    更不要提根本没有碰过针线的另外三人了。

    覃远笨拙地按照阳稚的说法处理皮毛,他是完全佩服阳稚了,阳稚说让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肯定不会比直接买到布庄要好。

    覃月墨沉默地处理着属于自己的成衣,想着下午他们出了居康堂之后的事儿。

    ……

    原来出了药铺,阳稚直接让覃远抱着她去了关马镇最大的布庄。

    她问了伙计几个问题,就给覃远、覃月墨和姜瑄一人挑了一件成衣。

    覃远的是黑色的披风,覃月墨的是红色的外袍,姜瑄的是与她衣服同色的嫩绿斗篷。

    这一下就几乎花光了剩下的银钱。

    也就是说如果药材和皮毛卖不出去,他们要靠一路打工、乞讨去关都城拉覃元的嫁妆了。

    但是覃远根本掏钱的时候根本没有迟疑,很爽快就付完帐了。

    见阳稚一行人爽快,伙计直接把阳稚要的做女红的工具给免费了。

    于是他们一行人趁着天还没有黑,就匆匆赶回客栈~呃~做针线活了。

    ……

    很快阳稚就找回了感觉,处理起覃远的那件披风得心应手了起来。

    思考了半晌,她直接把披风后面带的帽子裁掉了。

    这个时候,覃远处理好了一份紫貂的皮毛。

    这份紫貂的皮毛成色上好,整体是灰色的,在光亮下会呈现一层似有似无的紫色光芒,毛茸茸的一条,看上去就很暖和。

    阳稚直接把这条紫貂毛封在了披风的领子上,前面的两端还专门多留出来了一部分。

    封号后,阳稚直接递给覃远,示意他穿上。

    本来平平淡淡的黑色披风,一配上这紫貂皮毛,瞬间就贵气了不少。

    系好领口的系带,多出来的那部分皮毛自然垂落在胸前,增添了一种大气感。

    阳稚围着穿好披风后的覃远转了两圈,自言自语道:“系带应该改成系扣,边上还要再缝上一圈黑色的毛……”

    覃远被看得有点不好意思,但没有阳稚的话,他又不能脱。

    覃月墨眼睛直接看亮了:“远叔,好看,怎么说呢?就是贵气!”

    阳稚也笑着点点头:“远叔本就生的不差,人靠衣裳马靠鞍,这披风一穿,的确像贵族子弟。”

    覃远脸红着解开披风,递给阳稚,继续低头处理阳稚需要的皮毛。

    有了经验,覃远的披风很快就完工了。

    前襟镶嵌了黑色皮毛,系带换上显眼的古木系扣。

    覃远再穿上时,挑剔的阳稚都满意了。

    虽然只是一间简单的披风,但是这皮毛一加上,气质瞬间上来了。

    而且,皮毛的镶嵌采用了后世隐形扣的方式,需要时扣上,不需要时摘下来。

    披风是最好做的,后面还有覃月墨的外袍和姜瑄的衣裙。

    一行人整整做了一个晚上,天边泛起鱼肚白,阳稚和姜瑄才回自己的屋里睡觉。

    一觉睡到大中午,阳稚睁开眼就发现姜瑄盯着桌上的小葵,想要下手又不敢下手的样子。

    “姜瑄,我警告你,小葵最近一段时间不能自己长,你再敢薅它一下,我就薅你的小仁!”

    阳稚阴森森的语气一出来,姜瑄后背就凉了。

    唔唔唔,还要薅小仁?小仁已经贡献出两参须了,再薅就没有手和脚了。

    算了算了,惹不起,不薅就不薅。

    姜瑄摸摸肚子,转身撅嘴:“我饿了嘛,就想吃东西。”

    “那好吧,你穿上我昨晚给你做的一套衣服,我去叫覃远叔他们,我们待会儿去逛关马镇!”

    姜瑄听完立马就去换衣服了,她可太喜欢阳稚给她做的衣服了,虽然有点厚,但是贼漂亮。

    阳稚刚敲响隔壁的门,门就被拉开了,覃远和覃月墨还穿着平常的衣服。

    “远叔,你们怎么不还上新衣服呀,我们马上就要出去推销我们的皮毛了。”

    覃远和覃月墨一听,有点不好意思。

    那衣服太好看了,他们穿上就觉得自己已经不是自己了。

    “好~好,我们换好了就去找你们。”说完,门再次关上,两个男人高兴又不好意思地开始换衣服。

    一行人很快就走出了客栈,一路上,不断有人眼睛不眨地打量着他们。

    最前面的是两个女娃娃。

    捧着一大朵奇花的女娃娃穿着嫩黄色如雾一般的衣裙,外面披着同色的披风,披风边缘上镶嵌着不知白色的皮毛。

    正值正午,阳光照在披风上,隐隐约约有流光闪过。

    另一个头戴花环的女娃娃,穿着一身嫩绿色,最外面套着同色系短斗篷,斗篷前面绣着几朵黄色、白色的小花,没有多优秀的绣工,胜在活泼灵动。

    斗篷的全部边缘都镶嵌着淡黄色的皮毛,后背上的帽子尖尖的,帽尖处还缀着一个大人拳头大小的淡黄色毛球,俏皮可爱极了。

    而且这个小女娃双手插在一个毛茸茸的绿黄色手筒里,那手筒外面绣着花花草草,露出来的边缘是长长的黄色毛毛,一看就暖和。

    两个娃娃看着富贵娇俏、可爱软糯,她们后面的男孩和男子也不差。

    男孩一件红色的外袍,配上他用红色皮毛~整齐束起的银发,整个一贵气个性小公子。

    尤其是小公子的外袍前胸处,用灰白色的皮毛拼凑出栩栩如生的老虎头,中间是两层白玉色的编织粗绳腰带,外袍正面的右下角还有一幅猛虎下山图,袖口处也有对称的远山图案。

    唇红齿白银发,红衣瑞兽小生,这个小公子真的是太招大姑娘小媳妇的喜欢了,看着他就像在看理想中的乖弟弟。

    小公子抬手牵着的是一身黑的高壮男子。

    男子身高至少九尺,肩宽腰细,外面的一件黑色披风衬得他严谨肃穆,泛着紫光的毛领,让人觉得他高不可攀。

    最绝的是,他的右眉眉梢三分之一处竟然断开了,一条白色的线斜斜地横在眉毛中,让男子至少增添了三分帅气。

    剑眉星目,再配上断眉,这不就是武将之家的大家长嘛。

    ……

    “霍明远!我~我好像看到你三叔了……”一个十五岁左右的白嫩嫩小公子,盯着刚刚路过的阳稚一行人,喃喃道。

    他旁边有一个与他差不多同样高,穿着鸦青色衣袍的少年,少年正啃着肉饼,满嘴流油。

    “三叔?怎么可能!我三叔还在关都城巡防呢,凌端你别吓我呀。”

    “我吓你干什么?不信你自己去看!”方凌端指着前方,那个穿黑色斗篷的男人离他们还没有十步远。

    霍明远擦擦嘴,抬脚追上去瞧。

    ……

    覃远正牵着覃月墨慢慢走着,一个到他胸前的男孩子突然冲过来,一把抱住了他的腰。

    “三叔呀!你怎么移情别恋,我才离家几日,你就看上这个白头小子了!”

    “说!你是谁家的崽子,你为啥要勾引我三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