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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小二,上酒

    辰州,地处湖南怀化一带,这里属于少数民族与汉族杂合区域,其实主要还是以汉人为主导的,毕竟距离靖康之耻已经过去了十年,双方在长江以北大概以北五十里范围内僵持不下,最主要的还是有些名将以雷霆之势力挺主战派,保护了一方的平安。

    如今已经是宋高宗绍兴1137年,现在天下非常的不太平,金朝在黄河以北建立了伪齐,目的是为了和南宋来回拉扯,同时也作为缓冲带;外有强金虎视眈眈,内有议和派委曲求全,临安的繁华,也只是虚构的假象,江湖上,也颇为波橘云诡。

    辰州,城郭外的乡间小路上,一名大概十五岁的少年躺在一辆马车上,少年名为——宋天豫,马车上只有一堆稻草,自然是躺在上面,正在与商队一同前行,商队正是从江陵府做生意回来的商人,赚的可谓是盆满钵满,毕竟天有不测风云,商队老板染上了风寒,还很严重,偶遇了宋天豫,宋天豫医生出身,家里就是郎中,自小跟随父亲认识了各种药草,后来有幸偶遇一位学医老先生,传于自己针灸之术,名为:【甲乙针经】,自己可谓是小有成就,若天下太平,还真就衣食无忧了,但是……

    宋天豫躺在马车上货物上,思绪飘然飞出。

    自己本是华夏的人,高考后要享受假期,可是再一次cf的生化模式因为“大哥背行囊”(外挂)问题和队友骂了起来,然后生气了,不小心打翻杯子导致漏电,然后亡故,来到了宋徽宗1125年,魂穿一位三岁且体弱多病的人身上。

    虽说老打cf,但是自己也是一名妥妥的历史爱好者,平常就喜欢翻看历史的人事。熟知历史,靖康之难还有二年,宋天豫慌了,但是慌也没有用,难不成还能拯救世界不成?拜托,自己也就是宋天豫,活脱脱平民一个,虽说日子要比农民好,但是也经不起风浪的摧残。

    宋天豫的家在相州外城,开着一家医馆,父亲是当地有名的郎中,母亲则是旁边酒馆管事,一家算是其乐融融,唯独宋天豫,整天郁郁寡欢,不过后来也想明白了,既来之,则安之,一步一步走,走一步算一步。

    宋天豫在家中排行老三,家中一共三个儿子,还有两个收养的双胞胎女儿,家中可谓是人多,所以多少也是有点紧张。

    后来慢慢的,宋天豫发现,这不是一个纯粹的现实世界,是个半武侠半玄幻的世界,因为宋天豫看到了“真气”,这个只有玄幻里才有的玩意,只不过,这东西需要你不断练武,不断精进武学才能有所建树,否则,也只是浪费时间。

    靖康之难到来,全员难逃,随父亲去了南方宗族,原来父亲与母亲是私奔......本以为进了宗族后会成为小少爷,但是情况不是宋天豫想的那样,父母在时还好,尤其是父母相继去世后,宋天豫的日子便很难好过,自己的两个哥哥,一个比自己大十五岁,一个比自己大十岁,都能给宗族做贡献,便很快受到赏识,自己的两个妹妹,则是选择攀高枝,唯独宋天豫,若不是会医术,恐怕会变得更糟。当时靖康之难,金人掠夺大量财富,一路南下,南宋立国后反抗,急需财富,可是刚建国,哪里来那么多钱?于是,都穷了。

    十岁,还是被赶出了临安宗族,顺着长江一只走,花光了盘缠,也不知道去哪里,所幸,遇到一位老人,自己阴差阳错救了他的命,之后便拜师学了武艺,如今天下,保命,自然都懂。

    商队行至一间客栈,见天色已晚,便准备借宿一宿,客栈依村而建,又在官道上,人倒是不少,客栈明显扩建过,不小,有吃饭、睡觉、赌博的地方,当然,也有雅间,怎么雅,就不知道了。

    “小二,上酒,备酒菜。”有了钱,当然不会客气。

    吃着酒菜,不知不觉已经过去半个时辰,现在是酉时四刻,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就是宋天豫,也有些半醉之意。

    看着已经满上的酒碗,不禁的又想到了自己前世今生。

    怎么说呢,人嘛,总爱感叹过去,宋天豫也不例外,自己上辈子,一言难尽,怎么说呢,挺失败的,活的不像自己,像一具行尸走肉,不自律,不锻炼,不主动学习,总是幻想,甚至想过自己是动漫男主角,可谓是活在梦里的人,面对喜欢的人,没有勇气也没有尊严,只能在一旁偷看。

    其实,宋天豫来到这世界,从惊慌,到冷静,再到接受,慢慢的也在转变心理,后来就决定,好好在这个世界活着,活着一词,包含太多,取决于自己的心。

    所以,宋天豫自小就乖巧,因为先天身子羸弱,父母并没有让宋天豫像两位哥哥一样从武,而是跟随父亲学了医,所以宋天豫便学会诊治,识草药。

    一切的一切,都要建立在太平的基础上,宋徽宗1125年,太平吗?

    后来从了师,学了武,你说宋朝要学文?开玩笑!前世都弄不好语文,这一世你想弄好科举?无语……

    学武,一是防身,二是强身健体,可不能做纤瘦的男生了。

    现在,宋天豫虽然十五岁,但是身高已到达一米七二,虽然看上去高,但是却没有瘦弱之感,相反,却有壮硕之资。

    这个年代,重文轻武,宋天豫却不想这样,长不长寿放一边,关键整天满口文绉绉的话并不是他宋天豫的风格。

    就在宋天豫思绪漂泊之时,却被一个头戴斗笠,身着丝质绸衣,手拿长枪的人打断了,宋天豫也没在意,自顾自的吃着。

    那丝衣之人孤身一人,好在客栈人都已坐满,并且都在欢乐之中,不然真的会有找麻烦的。

    丝衣之人见早已座无虚席,便径直坐在宋天豫桌上,直到丝衣人坐到宋天豫对面,宋天豫才真正的注意他,看着这人身穿丝绸之衣,虽然头戴着斗笠,但是依然能看清一部分面容,这人面部白皙,皮肤看上去很是有弹性,若他不是个女人,那他绝对也是个俊美的翩翩公子,可惜,自己不太愿意和这种人交往。

    看他身穿丝绸制衣,明显是有钱人家,反正不是普通人家的麻衣可以比得了的,虽然自己穿的也是丝绸,但是丝绸也有好坏,自己穿的就有点偏次,而对面则穿的很靓丽。

    宋天豫看来,这种人一般都心高气傲的很,而且都是随身携带护卫,若是被缠上,麻烦的很。

    不过,这也就是那么两秒钟的事,宋天豫之后没怎么看过他,又过了半个时辰,时间已经步入亥时,见那少年起身,似乎是要走,去了柜台结账,不过,这家伙显然没什么经验,愣是露出了一抹抹金色,宋天豫看到,不仅有些叹气,若是自己都能看见,那些人呢?

    似乎想到了那些品酒划拳的眼神,宋天豫也不再看他,今晚,他肯定要吃亏了。

    就在他快上楼时,一桌拼酒大叔们开口了:“这位小兄弟,这才刚刚入夜,怎么这么快就要走,莫非是要品尝品尝老板娘?我跟你说,那老板娘就是个浪蹄子,来,到这里喝一杯吧,一醉解千愁啊,哈哈哈哈哈哈。”

    少年明显不耐烦,只是说了句明天还要起早赶路便回绝了。

    大叔们见拿不下,便刺激他一下:“哈哈哈,原来是一个守财奴啊,哈哈哈,莫不是上辈子嫁给钱了,结果钱跟别人跑了,独守空闺寂寞而死?哈哈哈哈。”此话一出,引得一众酒桌哄堂大笑,宋天豫也有些唏嘘,真是服了他们这些人来事的能力。

    也许是不服气,少年直接直接上来喝了一杯,干了后,便准备上楼,只见大汉顺手一抓,顺便说道:“别走啊,再来啊。”

    见大汉不放手,少年一用力,之间衣服瞬间撕破,头上斗笠也倒飞出去,瞬间,满堂都震惊了,宋天豫也惊了,这特么,居然是个女的,长的还不错的那种。

    原来,此女外面披了一件男子外衣,里面却是女子装扮,头发也散了下来,倒是由衷野性美。

    “哈哈哈,越来是个小娘皮啊,渍渍,这般水灵,大家族出来的吧,民间可保养得没这么好。”领头大汉说道。

    四周一瞬间放射出邪光,宋天豫看到,暗想道,如果没点保命手段,还真要糟蹋到这里了,想来她既然敢一个人出来,相必定然有手段,宋天豫不想帮忙,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他不是滥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