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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别将我挽留!(三)

    外婆、安歌第一眼看见他不敢相认、外婆甚至误以为他在外面没吃好饿瘦了的原因,其实都是因为他外形变化巨大。

    虽然时隔三年,可房间还是和他那年离开时一样整洁。这种整洁不是短时间能收拾出来的,是每天都维护才有的那种整洁。

    床头柜上摆放的母鸡啄米的闹钟还在走动。那是外婆很多年前买给李浩倡的十岁生日礼物。李浩倡走到床头柜跟前,掀开它上面一块覆盖着的灰色棉布,一个安装在木板上的矿石收音机立刻赤裸在眼前。漆包线圈、二极管、可变电容……和一对小音箱。

    这个矿石收音机是杨长春在高二下学期给他做的。他转动可变电容的旋钮,电流叽叽喳喳的杂音和众多广播电台的声音纷至沓来。

    床头边的落地灯还是那样明亮,甚至枕头边摆放的几本书,也还是他离开家时的那几本。只是床上用品刚刚被安歌换了,是一套深灰、浅灰条纹相间的纯棉磨毛床上用品,被套还能看得出折痕。落地灯灯光过于明亮,照得枕头和靠近枕头的床单上细密的磨毛发出一片晕光。

    不管他在哪里漂泊、在外面漂泊多久,外婆、安歌总是在等他回家。

    躺在宽大柔软的床上,他竟有一点不自在。和船上相比,身下的床过于平稳。

    完全没有睡意,李浩倡随手抓起枕头边的一本书,漫不经心地翻阅起来……

    有脚步声离房间越来越近。

    安歌来了。

    安歌穿着睡衣走进来,头发还没有完全干,看来也是刚刚洗完澡。她坐上床沿,抓起李浩倡的胳膊又仔细打量起来。

    “真是黑啊……”安歌摇摇头,

    “本来经过一个冬季,皮肤恢复正常颜色了。可今年从三月底一直到现在晴天多、气温高,甲板上稍微动一下就流汗,我们干活都穿短袖,不小心皮肤又晒黑了。”李浩倡笑了。

    李浩倡还想问问这几年家里都怎么样,可是想想有什么情况发生都在来来往往的信件和电话里说了,也就没有开口。

    鲜于紫琼从春节回家后,再也没去深圳。那她是怎么想的?在家,她每天在做什么?

    “今天和紫琼出去吃饭了?从春节到现在,她都在干什么?”李浩倡问。

    “我就知道你要问她!”安歌放开李浩倡的胳膊说,“她过年回来的时候就告诉我说,想在家做点事比如开个店什么的,不想出去了。到底做什么她也不知道。说先在家里看看,到时候看什么能做就做什么。现在她就一直闲着,每天就是逛逛街、喝喝茶。有时候晚上还到我这里聊聊天……周六周周日她也会找和田姐、西宁哥他们一块吃饭聊天。”

    “什么叫‘就知道你要问她’?我们这帮人,就我和她在外面漂,我问问她情况不是很正常吗?我们这帮人,都是谁和谁啊!”李浩倡弹了一指头安歌的额头,笑着说。

    “知道知道,你们这帮人,同学情深!”安歌笑着说,“要是紫琼姐知道你现在在家里,肯定会马上过来看你。”

    李浩倡没有接话,只是看了妹妹一眼。安歌接着说,“和紫琼姐聊天,只要聊到你,她总会说起读书时,你故意气她的那些事。”

    “她还记得那些事?”李浩倡笑了,“我那时候就是故意和她抬杠,故意惹她生气。那也是逗她玩呢!她是一九八六年去深圳的,到今年整整十年了!有十年没见到她了。”李浩倡喃喃自语,仿佛陷入回忆之中。

    “我现在给她打电话?”安歌右手攥拳伸出大拇指和小拇指,做出打电话的手势,眨着眼逗哥哥。

    “现在不打了,夜太深了!”李浩倡伸手抓住安歌的手,放下说,“明天约他们几个一起吃个晚饭吧。”

    “我明天打电话通知他们几个。今天也不早了,你也别看书了,早点睡觉。想睡到什么时候就睡到什么时候,睡到明天自然醒。醒了想起床就起床,不想起就赖着。”安歌说。

    “好吧,听你的!我下去看看外婆再上楼睡觉。”

    “算了,我下去看看就行。你先睡……”安歌一边说一边退出房间,然后顺手轻轻带上房门。

    李浩倡放下手里的书,想早点睡觉,可躺下半天,毫无睡意。

    他索性坐起来,靠在床头靠背上,点上一支烟。在缭绕的烟雾里,思绪回到从前……

    安歌嘴里的“他们几个”指的是和李浩倡关系特别好的一帮高中同学,这些人都是“十月读书社”的成员。他们是王西宁、柳和田、鲜于紫琼、简北川、赵南山、陈楚雄和杨长春。

    外婆和后来的曹佩璐以及熟悉读书社成员的人,碰到读书社其中任何一个或几个问“他们几个”,那一定是指读书社其他成员。

    王西宁和李浩倡是发小,两人一块在张居正街长大。小学到高中,一直都同校。绝大部分学年都在同一个班。

    其他几个同学,都是李浩倡在四中读高中时认识的。

    一九八三年,李浩倡和王西宁考取了四中,同分在高一(四)班。那年五月一日,荆州、沙市合并。所以,一九八三年在李浩倡生命里是个特殊的年份。

    市一中、二中、三中是市重点高中。四中、六中和九中是市里除了三所重点高中外,教学质量和高考成绩比较好的普通高中。

    考不上市一、二、三中,考上四中、六中和九中也不错。

    六中,美术教学是特色。美术高考成绩在全省也是前几名。

    九中则以培养体育人才出名。向各大院、校输送过不少体育成绩优异的学生。羽毛球、足球尤其厉害。

    四中以培养学生阅读兴趣、写作、辩论能力为特色教学,几十年来,成绩斐然。

    即使四中教学质量和高考成绩是市里比较好的普通高中,它也始终是一所普通高中。所以,四中的学生也不是那些学习成绩拔尖的学生。就学习成绩来说,四中的学生都是些普通学生。

    高一相对是轻松的一学年。在这一年里,还没分文理科,还没有分出重点班。学生们花在自己爱好上的时间多一点。

    王西宁喜好阅读和画画。他还是和初中一样,常常拿着个速写本在学校里这里画画那里画画。除了家里,李浩倡在外面很少画画。偶尔兴起,也只在教室里画画速写——偷偷记录同学们在教室里的有趣画面。

    李浩倡记得,那时候的自己,除了每天放学后踢将近一个小时的足球,其他大部分时间都在“看闲书”(外婆把孩子们看课外读物叫“看闲书”),用王西宁的话说他,“简直就是一头饥饿的阅读动物”。

    李浩倡文章写得不错,常常投稿校刊,被选中发表和退回来的文章几乎是一半对一半。半月刊的校刊,大概每月都能刊登他一篇文章。这投稿入选率也算是相当高了。

    但是,有比他更厉害的人!有两个人的文章,几乎期期都出现在校刊不同的板块上。这两个人,一个是高一(三)班的柳和田,一个是高一(六)班的鲜于紫琼。

    仔细阅读这两个人的文章,李浩倡发现她们俩的文章确实写得不错。

    鲜于紫琼写文章遣词造句极具特色。在写时评文章批评社会阴暗面时,用词尖刻甚至是毒辣。其他的散文类文章,有模仿三毛文笔的痕迹。

    柳和田的文章,注重搜集事实、数据;分析问题不偏颇,说事、讲理心平气和,最后总是让人心服口服。

    校刊上文章写得棒的人很多,还有两个人的文章,李浩倡也很欣赏。一个是高一(一)班的简北川、另一个是高一(五)班的杨长春。

    简北川写的都是文史类的文章,文字平实、简洁,文风古朴。

    杨长春写的多半是社会热点时评,文字犀利老辣;文章视野开阔,写得很有气势。

    期中考试后,在校刊作者联谊会上,李浩倡看到了这四个人。鲜于紫琼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子,油亮的栗色头发简单在脑后挽成一个马尾巴。柳和田比一般女孩子高,短发。

    简北川是个瘦高个。杨长春比简北川稍微矮点,皮肤有点黑。这两个人原来是李浩倡足球场上的老对手!在另外一个场合相见,三人显得格外亲热。

    同班的赵南山和陈楚雄爱好书法和篆刻,课余的时候,常常在教室里写毛笔字、刻石头。两人也爱好阅读。篆刻、书法的专业书他们看得多,他们看的文学类作品,也有意无意和书法、篆刻沾点边。

    李浩倡从小跟着汪老(“西泠印社”创始人之一王福庵的得意弟子,西泠印社成员,中国当代著名篆刻家、书法家。)学习书法,功底扎实。大家都爱写写画画、都爱阅读。相同的爱好,很容易地使四个人关系变得亲密起来。

    高一下学期,柳和田、鲜于紫琼分别俩担任了校刊正、副主编。

    高二刚开学,学校按高一期末考试成绩和学生志愿,把高二年级七个班分成了四个理科班,三个文科班。五班、六班和七班是文科班。七班是文科重点班。

    等分班结束,李浩倡才发现自己和鲜于紫琼、柳和田、简北川、杨长春、赵南山、陈楚雄、王西宁这七个人,分在了同一个文科班——高二(五)班。多年以后才知道,自己所在的班,是老师眼里的特色班——老师有意思地把一些有特殊爱好的学生分在了一个班。

    因为校刊的原因,也因为李浩倡的介绍,原来不同班的简北川、杨长春、鲜于紫琼、柳和田、陈楚雄、赵南山、王西宁和李浩倡八个人,一到五班就聚在了一起。他们常常一起讨论校刊上的文章,相互推荐最近刚刚看到的一本好书、一篇好文章。

    共同的爱好,使他们的关系走得越来越近。那年,他们八人成立了一个读书社。

    直到现在,李浩倡都还记得“十月读书社”成立的那天的下午发生的一切。

    那天,是十月一个秋高气爽的周六。

    下午,他们八人带着扫帚、拖把、水桶和抹布,走到学校植物园前的那排平房,打开西头第一间房子,着手收拾。

    这间房子是柳和田向校长申请特批得来的,作为读书社以后的活动室。读书社的成员称它为“大本营”。

    他们打扫的时候,不时有同学从门前经过,向屋子里张望。

    打扫结束后,紫琼从植物园采摘了一大捧各色波斯菊插在桌子上的几个玻璃瓶里。柠檬黄波斯菊、金黄波斯菊、红冠波斯菊和白蝶波斯菊像一颗颗色彩小炸弹,把大自然的颜色炸开在读书社的大本营里。

    门外,阳光灿烂,空中无风。走廊边的几棵墨绿高大而年老的杨柳树,沐浴在明亮的秋阳里,纹丝不动。不时有蝉声从杨柳树上传来。那蝉声一点儿也没有夏天时的喧闹,它显得心平气和、不急不徐,简直就是厚实秋天的一首歌谣!

    不远处的教学楼,雪白的墙面和红色的屋顶在明亮的阳光下形成对比鲜明!

    远处足球场上有人在奔跑,队员间相互提醒的叫喊声在周六的下午显得格外响亮。哪怕是周六,球场边依然有女同学在观看……

    足球场边的大树下,有个人坐在草地上低头读着什么。可能,是远方朋友的一封来信吧。

    所有的一切告诉都告诉李浩倡,那是一个闲适、美好的下午。那些画面,像一幅油画一样,至今还印在他脑海里。

    西宁不知道从哪里搬来几尊石膏像摆在大本营里,中午或者放学后常常坐在那里画素描。

    南山和楚雄,只要进大本营,不是在宽大的桌子上练毛笔字就是在那里弓着背刻手里的石头。只要走进大本营,都会闻到一股浓浓的墨汁味。

    其他人,要么在大本营看书,要么在那里写文章。李浩倡喜欢呆在大本营的感觉。那感觉就一个字:静!环境安静,心更静。李浩倡感觉只要在大本营里呆着,连写文字都能更快进入写作状态。

    对某些文学作品和电影、电视剧有不同看法在各自发表自己的意见。

    那时候,李浩倡常常指责柳和田和鲜于紫琼发表在校刊上的文章。不是说她们为配合学校活动写些官样文章而导致文章艺术性低下,就是说她们有些文章脂粉气太浓,总之,很少有他满意的。她们俩反击李浩倡最多的就是“你又写的是些什么?一个自闭症患者的梦呓!”多年后,李浩倡想起他们三人的斗嘴,还是想笑,他其实是鸡蛋里挑骨头,成心气她们俩!

    那时候的紫琼,给李浩倡的感觉是喜欢出风头,有点爱表现,喜欢引人注目。不过,这似乎是紫琼这类漂亮女孩子的通病。

    外婆的祖宅有两处,一处在沙市中山路,每层四间五层的洋楼;另一处就是荆州古城内现在一家三口住的房子。

    由于房间多,面积大,张居正街五号后来几乎成了“十月读书社”成员的第二个大本营,节假日和周末,读书社的成员常常在李浩倡家聚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