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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十年一见

    明日,洛王将从静泽此关进入阴城,一路上除了原来的隘口,暗夜钢军从长屏各处皆调回一定数量的兵力,新设暗哨加以防卫。在野林,没有谁比暗夜钢军更熟悉长屏及附近地形和环境,就连城防军和城卫军都不可能讨半分好,何况林外人。

    今夜由未来首领分配刚刚到达的暗夜钢军,“怎么了?”云溪问侍卫队长。

    侍卫队长钟朗一脸诡异的表情,只是用手指身后,旋即便见一个人影从山坡上纵身一跃而下。

    一身黑袍从灌木丛中钻出来,大步走向云溪。“见过二公子。”来人脱去袍帽,露出了羊毛长围巾层层包裹的脑袋。

    黑袍已面目全非,缝缝补补再无空隙,泥泞结成土珠,不如普通百姓衣。熟悉的声音不应该出现的眼,云溪抓了一下自己的耳朵,轻唤道:“修长老?”

    “果然是博赫之耳!当年一别,转眼十载。如今见二公子已然大人,深感欣慰,是博赫之福,是长屏是幸。”修长老击打云溪的肩膀。“长屏忘时,不知城中热闹,再见已恍如隔世,真是老矣啊。”

    曾经俊美的面盘只剩下满脸风霜和岁月的沟壑,眉毛上沾满了苍耳。“修长老依然当年。”云溪几万不已,指着山坡方向上下比划,目瞪口呆到极致才称赞,“这高度可不是老人的身手。”旋即转身,扑上前抱住修长老,哽咽道,“夜深露重,您老怎么来了?”

    “得知二公子连续几日调兵,特来看看。”修长老连拍数下未来首领的肩膀,“是结实了不少,甚好!甚好!甚好!”

    抬起头,望着修长老脸上、手上的老冻疮,云溪哽咽道:“若长老想见我,大可让鸽子跑趟。”说罢,边领着修长老往篝火走去。

    “这把老骨头还能使,闲着也是浪费。”

    钟朗拿了两大碗刚煮好的热米酒递给修长老和云溪。

    修长老接过碗,仰头便是咕噜噜一阵狂饮,喝完时感慨道:“好酒!还是城里的带劲啊。”

    “修长老这是想酒了还是想二公子啊?”钟朗笑道,接着又给长老添了一些米酒。

    “你这个臭小子也拔高了不少。”修长老扬腿就朝钟朗飞踢,“到底是城里的粮食能养人,结实,够结实。”

    两人在篝火前坐下,修长老脱下手套,伸手烘烤每一根手指,粗糙的皮肤犹如树皮一样穿在手腕上,分不清是冻疮疤痕还是老茧子。

    “军令应已下达各处,各位千长应已悉知。莫非军里有异议?”望着在火苗中翻转的手指,云溪皱起了眉头,没等修长老回答,就兀自猜测。“洛王来城,好折腾,兄弟们有意见也是正常的。眼前人手不足,各岗哨都延长了站岗时间,有所抱怨也是人之常情。此次又调人回城,怕是更辛苦了。若是有异动,恐是措手不及,兄弟们还是多忠于长屏。”

    “万重山莫开,千峰峡连肩,白丈谷比难,十里河水不渡。”修长老没有直接回答,“林外人在山口伸不开手脚,真有心思也无力作为。”

    对冥度而言,南方野林地处偏远,位于仙岭山脉险峰峡谷之后,天然形成易守难攻之险。长屏之门开在静泽高峰半腰之上断裂而出的一道狭口,后经加工雕凿而成。那本是从天劈下的入口,高出平原,与平原之间隔着无法窥视的深渊。尔后岁月,历经几代辛苦,在博赫努一迎娶特纳兰英前,终于从静泽老门山足关起,开了一条路直抵阴城。

    “不过林外人心眼多,还是保险些好。”云溪将自己的酒和腌板鸭腿递给了修长老。“军里有声音,倒是正常的。要是完全没有声音,那才是最大的危险。”

    “自古以来,从未有人知晓险峰之后竟另有一番天地。七子世世代代生活在此屏障之后,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全然不理会山峰外的诸国争强。”修长老一边咀嚼一边感慨道,“昨日阴城一去不返,是福不是祸,是祸也躲不过。就恐你继任后,最是艰难时期,人心散了,要收回来不容易,你要早做打算才好。”

    “修长老莫担心,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云溪瞅了瞅长老黑袍上的苍耳,心知这一路的辛苦,立即露出了乖巧的笑容。“趁着洛王野心勃勃时,我们倒是可以好好琢磨一下让他吐点出来,给长屏的兄弟们换件好衣衫。乔择从冥度带回来的布料,的确比野林粗布要柔软暖和许多。”

    阴寒撕人皮,绝不放过裸露在外的任何一寸,三人立即黑袍厚裹,脑袋对脑袋,以背共抵狂风风。

    “那敢情好!谁的衣服补得越多,在暗夜钢军的资历就越深,经验老者的黑袍子比乞丐衣还破烂三分。那些有五六成完整的袍子都留给了新兵蛋子,一个个年纪轻轻想不开投奔长屏,总不能让他们刚来就当乞丐。”修长老和来时一样只露出一对凌厉的眼睛,声音压在围脖里,显得特别沉闷。

    “其余六子那呢?”

    “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也都半斤八两了。”

    接着萤石的薄光,摸了摸修长老的长袍,是十年前他亲手赠送,如今此袍只拥有了黑袍的姓名,数不清的粗糙补丁纵横交错,层层叠叠,犹如云母所制。“今年冬季阴寒潮湿恐怕更甚,长屏的兄弟们要吃皮肉苦了。”云溪忧心忡忡道。

    “这么多年来,长屏早成传说了,还有谁会在意那里喘息的是人还是鬼呢。”修长老哀叹。“各族族长也是艰难。竹鬼没影,人心散了,谁还记得诸神有言;长屏牢固,野林如常。”

    钟郎坐在修长老的另一侧,忍不住抱怨道:“前些日子,首领为此事几番约见各城主和酋长,您老猜那些王八蛋怎么着?先是找各种借口不肯前来,后又推脱城中事多走不开,尽说一些漂亮的虚话,一个屁都不响。首领动了大怒,他们才来了,个个穿金戴银,珠宝满身,就怕野林的贼都是瞎子。可首领还没有开口说事,他们倒是一个个哭爹喊娘,就差要卖婆娘和儿女。这些杀千刀,没有七子七族,他们早作了他族口粮。”

    “人心人性,自古皆然。”修长老长叹一声,“是七子七族涉世未深,过于理想,对人性的无知,迟早是要付出代价的。”

    狂风已过,云溪脱下袍帽,沉声怒道:“若是当初就立下规矩,长屏开度应由各城和各部落按份额出,就不会全部由博赫家独自承担。田家掌握盐路和码头,城堡厨娘用盐恨不得算粒。送到长屏的盐,都是省吃俭用里挤出来的。瞧他们个个,无不是红光满面、脑满肥肠,哪里还有当年他们祖先奋勇杀敌的模样。”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修长老倒是平淡,道出现实。“当年他们依附博赫家族是为了更好的生存,如今日子好过了,自然也都生了私心。世间妖魔鬼怪皆可驯化,唯有人心人性,从古至今,从不更改。众人早将野林之境的真正敌人抛诸脑后,恐惧之心已化作了满身肥肉,越来越可口。”

    “等长屏有了破口,他们才知道自己是圈养的肥羊。”钟朗愤愤不平。

    “议事厅里如何?”修长老打探。

    “都是些狼心狗肺、忘恩负义的东西。”钟朗抢先骂了起来,“若是长屏真有了破口,他们只会抢着把青铜宝座给搬回家。”

    扬起长鞭,飞过树腰,直接将路旁大腿粗的树折了腰,云溪喝道:“休想!”

    响声立即引来附近正在设岗哨的士兵的侧目,却无人好奇,一眼之后,又各自忙于手中的事情。

    “恐惧消失得太久了,人们只会为恐惧买单。”修长老解释,“这些年,长屏太平,城中丰衣足食,再也不会有人疑惑野林为何有七子七族。”

    “那能怎么办?长屏挡着,竹鬼又不会上他们的大床,哪个家族舍得花钱买别人性命无虞呢?”钟朗边说边往篝火里添加木头。“总不能抓只竹鬼去吓吓他们吧?”

    云溪却歪着脖子点点头,采纳了侍卫的建议,称赞道:“这个主意还不赖。”

    “如今,各子都面临人手不足,招兵无人的困境。长屏疾苦,要是没有苦修的能耐,谁能熬住呢。”一声悠长的叹息,修长老缓缓道来,“长屏经久未修葺,残垣断瓦,处处破败。潮湿泡了一年又一年,咸菜都腌成水了。屏障不在,拿什么抵挡?好在这些年,竹海里的东西倒是守规矩,绝不越界,才换来了太平日子。不过再这样下去,长屏就只能让给竹鬼了。”

    望向不远处黑色静谧的哨棚,云溪突然站起来,邀请道:“修长老,您老既然来了,就帮我指点他们吧。”

    “二公子在修暗哨?防人还是防鬼?”修长老起身,跟着云溪往夜色里走去。

    “人,可能比鬼更难缠。”

    “比起城里,长屏生活的确纯粹多了。”

    绕树而生的藤蔓野蛮生长,将道路两旁的斜枝缠绕着拱门和矮洞。他们从矮洞下过,树叶如鱼鳞坚硬,划过修长老的整件袍子,补丁上立即绽裂出巴掌大小的无数道口子。

    “城里太平日子过久了,也的确索然无味。”宽大的袍子就如牛肚般丑陋,云溪拍着胸膛保证:“放心吧,不管经验老者还是新兵蛋子,今年一律都更换新袍子过冬。”

    “听说那洛王是只貔貅,你要从哪里开始凿洞?”

    “他戴着一顶王帽子,来野林白吃白喝又白拿,礼尚往来岂能不留下点什么。”

    “二公子已有主意?可此事并不属于二公子份内事,上有首领和族长,下有大公子和三公子,还有诸多各家各主,其中利益相关,环环相扣,还是小心仔细为好。”

    “您老放心,我只是要套衣裳而已。”云溪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