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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零一章 肯定不跑

    “哦,我记起来还有一对,多亏小伙子提醒!!”

    老板抬了抬两道粗眉,似笑非笑地朝他走来。

    四目相接时,启澜从越来越近的那双眼睛里觉察到一丝寒意。

    自己与他几乎没说过一句话,为何会有这种怪异的眼神?!

    林觅怔了怔,困惑地放下了拿在手里欣赏的一个银镯子。

    明明刚才是她要买东西,老板怎么忽地就专门盯启澜一个了?

    “喂,我不要铃铛了!”

    她急急地喊,小白狗也在脚边躁动大叫。

    然而老板不但没有转身,反而走得更快。

    一阵风掠过,吹起他下垂的衣摆。腰间突兀地露出两把手枪。

    “他是坏人,小心!”

    启澜听到林觅的喊叫,灵活地避到一旁。

    几乎在同时,那人也退到柜台后,拔出手枪对着启澜,洋洋得意:

    “顾老三,总算是撞枪口了,见到老朋友,高兴不高兴?”

    老板边说,边三两下撕去了眉毛,胡子,露出了一张年轻男人的脸。

    “是他?!”林觅震惊,倒吸了一口凉气。

    下意识地摸了摸围巾,依旧严实地遮着她的大部分脸。难怪秦锋第一时间没有辨认出来。

    若不是她一心要有买铃铛的执念,启澜怎么会落在对方的手里?恐怕是凶多吉少!

    “别管我,你快跑!”

    林觅边喊,边捡起身边成堆的小工艺品,一把接一把地往秦锋的头上、脸上扔。

    叮叮当当的银器接二连三掉在地上,响个没完。

    店里和店外都涌进来五六个伙计。有两个胆大的上来抓她。

    少女灵活地在货架之间钻来钻去,那两人兜圈圈兜得头都晕了。

    瞎忙乎了一气,不但抓不到,还弄倒了店堂中间的大货架,“咚”地从身后打中了秦锋的背。

    手枪“啪”落地。

    “蠢材!”

    他忍痛骂道,弯腰去捡,却见启澜抬脚踹飞了一个离自己最近的便衣,抢了枪拿在手里。

    “姓秦的,不要玩花招。让条路放我朋友走,我跟你回去!”

    “凭什么信你的?”秦锋白牙森森地笑了笑,“老子守株待兔了整整五天,要是轻易让你跑了,也显得我太无能了!”

    少年的心里有数。听这口气,对方恨不得要将他五花大绑。

    既然秦锋并未认出林觅来。也就意味着能争取更多的周旋时间。

    但他忽略了一点,林觅的脸虽然被围巾盖住了,看不出真实面貌。她甜润的声音却是无法遮掩的。

    这家银匠铺,早在上月月底,就已经被秦锋带着便衣从城里的上百家铺子里锁定。

    他的对手,这位聪明又细心的法律人才,用足够的细心和耐心拿了铃铛挨个地问,一家家地查下去

    “你说实话,谁来买过这铃铛?”

    “男的女的老的少的,多得记不清了。”

    老板一口咬定对买铃铛的没印象,卖得太多了。秦锋不死心,又问了几个伙计,得到的答案依然不满意。

    整个城里,只有这一家卖和顾启澜落下的那个一模一样的银铃铛。不刨根问底,也对不住白白挨的一顿揍。

    店铺没有任何背景和靠山。当天就抓起来秘密审问。

    伙计们被打得一个个鼻青眼肿,最后一无所获,只能继续丢牢里关着。

    老板是最后的希望。

    秦锋命人取来被火烫得发红的铁钳,当着他的面在一块猪肉上用力一戳:嗞!!!

    青烟飞起,皮肉烧焦的糊味直钻鼻孔。

    紧咬牙关的店老板,害怕被做成烧烤五花肉,终于妥协了:

    “我把店铺关了,您放了我的伙计成吗?”

    “这个铃铛是一对,是个小伙子付的钱。”

    他饶有兴趣地把铃铛甩到店老板鼻子上,“哼,那小伙子的相貌你果真有印象,为什么不早说?”

    “或许见了认得出,长得眉清目秀”

    为了更好地让人辨认,秦锋单独去接来了玉官。玉官特地换了一身天蓝色的衣裤。

    地牢里点了十根蜡烛,照得每个角落有几只蟑螂都一目了然。

    一个俊美整洁的人突然出现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看得店老板愣住。

    “怎么样?是这个人吗?”

    秦锋示意玉官不要出声,盯着对方的眼睛,锲而不舍地挖掘一丝一毫的变化。

    “好像.就是。”

    这一招成了。店老板再有良心,终究是怕了死。

    细细权衡,上有老下有小,为一个陌生少年搭进去整个家业和一条性命,不值得。

    他痛恨自己的软弱,最后在一个细节上选择了隐瞒:

    和少年同来的有一位美貌少女。挑选铃铛的人不是少年,而是笑靥如花,明眸璀璨的她。

    这个回答,秦锋很满意。他借用了店老板的银匠铺,故意喊来便衣扮成伙计的模样,大张声势地搞促销。

    内行人一瞧就是不计血本。消息一出,客人奔走相告。短短三天就把一个月的营业额干出来。

    低于成本销售,再加上万恶的买一送一,如此折腾下去,店铺都要破产了。

    秦锋不以为意。这点顶多算小折腾,比起动不动就严刑拷打,实在已经强了太多。

    他亲自扮成店老板,站在店堂看着络绎不绝的来客,暗忖:倒是可以试试用这种方式把顾老三的行踪找出来。

    眼下,林觅自知一时任性招来大麻烦,后悔也来不及。

    但她明白,在没被秦锋认出来之前,片刻安宁还是有的。

    “你放我朋友走,”启澜扬着枪,一步步走到秦锋面前,“我说了不跑,肯定不跑。”

    “臭小子也配和你大爷谈条件,看看自己是谁再说。”

    秦锋冷哼一声支棱着四肢从地上爬起,把身上的灰土拍了拍。

    他有底气,毕竟店里店外都是便衣,个个有枪。顾老三再厉害,一个人也干不过二十个,何况还有个拖后腿的。

    “汪,汪!”

    小白狗忽地从柜台上跃起,直接扑向他的肩膀。秦锋猝不及防地再次栽倒。

    来不及看清是什么动物,脖子上就挨了狠狠的几下。

    “是什么畜生?”

    他摸了摸血糊糊的皮肤,气急败坏。

    “秦公子,是一只不知从哪儿钻出来的小野狗!”

    有个便衣叫起来,端起手枪要去打雪球。

    无奈那小狗很灵巧,一会躲秦锋的脖子边,一会又钻他的衣领。动作快,距离近,子弹是无法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