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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扶桑树下

    入夜,子时已过,鬼夜城中大道上,风尘客栈灯火通明,钟离昧殇像以往那样挑着灯花,打着珠算,店内空无一人,寂寥无边。

    店外有风拂过,门口的烛光摇曳了一瞬立马还原,下一刻,一黑人手持折扇掩面而来。一手背于身后,腰间挂着酒壶,正是格桑。

    强大的气息令钟离昧殇不得不抬头,蓦的,他的心漏跳一拍,随即又镇定下来。

    两人对视一阵,格桑开口道:“咦,你怎么不跑了?”

    钟离昧殇与格桑交过一次手,可就一次,昧殇就怕了格桑,往后见她如见鬼,不跑不像话。他根本不知道这半道突然杀出的奇怪女人,为何一上来就暴力相向。

    昧殇道:“跑不了啊!这不还在上班呢!”

    格桑失笑道:“我到是很好奇这风尘客栈的老板是何许人也,夜里也不打烊,能赚几个钱?”

    昧殇道:“风尘客栈取名风尘,为的是服务于来来往往风尘仆仆的旅人,赚不赚钱到是其次,你怎么知道夜里就不会有人来呢?”

    “是吗?”格桑合上折扇,挑了一个位置坐下,“可据我所知,这夜里来的客人不是都被你收为‘麾下’了吗?这就是你所谓的服务?”

    昧殇不以为然道:“姑娘这话什么意思,在下怎么听不明白?”

    格桑勾唇一笑,屈指在桌上敲了敲道:“罢罢罢,那我便开门见山了说。”眼底寒光浮现,“虔州这些莫名消失的人其实都被你抓来炼尸了,这还不够,你又在夜里大开店门,等着‘猎物’自己送上门来,同时‘喂养’那些已经成尸的手下。我说的对不对!”

    昧殇不答反问:“我与姑娘素未谋面,姑娘为何屡屡与我过不去?”

    格桑道:“谁叫我是空山子呢?你也知道干我们这行的,需得为民除害不是!”

    昧殇冷笑:“好一个为民除害,你当玄门众家是摆设吗?何劳你一个籍籍无名的小道来多管闲事?”

    为民除害向来是玄门几家的基本任务,就算玄门不出手,普通散户修仙家族也会出力,确实还用不到那些归隐山林,名不见经传的散修来插手。

    格桑略微头疼了一把,感叹师父庄山道人为何在修真界如此没有地位,搞得她这个徒弟很没面子,说话都不能挺直腰板。

    格桑不怒反笑道:“多管闲事?哼,玄门一众徒有虚名不干实事的大爷,这哪哪哪出了什么事,他们是不会管的,寻常人家求都求不动,师父好心好意让我出山救世,你这混小子不懂尽瞎说。”

    昧殇打珠算的手忽然停下,四楼传来一阵骨骼噼里啪啦的响声,好像有什么东西在活动筋骨,大概活动得幅度太大了吧!听到人耳中,皮肤都要起鸡皮疙瘩了,这要是人在扭关节,那还不得散架,可见四楼里住的都不是人。

    格桑蓦的冷了脸,这小子之所以跟自己废了那么多话,原来只是故意拖延,低阶尸群是需要‘休息’的,时间不到,召唤不起作用。眼下看来,显然时间到了,那么接下来这儿就是他钟离昧殇的主场了。

    昧殇一拍桌子扔过珠算,格桑撑扇将其弹开,四楼忽然传来巨响,众尸群破门而出,从四楼一跃而下,困住格桑。

    昧殇把玩着一枚红色扳机,套上又脱下,脱下又套上,很是悠闲,仿佛眼前群尸混战的场面与他无关似的。

    格桑甩出一把符咒,但这些尸明显要比树林里那六只强悍不少,符咒贴上不到三秒自动燃烧,尸群越来越多,二楼、三楼、四楼全是走动的尸,热闹非凡,楼下格桑被围得水泄不通。

    四周竟没一个通道,往上攀爬也不行,到处挂满走尸,偏偏这些尸看似呆板实则比人还灵活。

    这就是炼尸与养尸的区别,炼尸的后续操作也可以叫养尸,以活人炼出的尸,动作灵敏、身形矫健,但攻击力不是很强,要想弥补攻击力弱这块短板,得靠后天的喂养过程。

    而养尸就叫养尸,就是取特异血液,唤醒死去一年两年或几十年甚至几百年的尸体,这些尸动作呆板、僵硬,但攻击力极其强悍,外貌又极其恐怖。有的还是新鲜肉身,有的正在腐烂,有的已是森森白骨,总之年代越久的尸攻击力越高。

    格桑在一众尸群中扑腾闪挪,筋疲力尽,后悔不该来这小子的大本营来,早先不该手软,第二次在山林里相遇就该把他做了的。

    尸群低沉的咆哮声和击打的震动声,把睡在二楼、三楼的客人吓得魂飞魄散,拼命蒙着被子,大气不敢出,默默发誓这次要是能活着离开这里,这辈子宁可宿夜街头都不会再踏足这家客栈了。

    住店的客人都是在子时之前住进来的,所以昧殇没有动他们,也不会动他们,因为流萤告诉过他,子时之前他什么也不能做,子时之后他做什么都可以。

    格桑取出匕首划破手指,将最后一张符咒滴满血液,悬于空中。符咒瞬间金光大放,金光如涟漪般层层向外扩散,扑过来的尸群以各种怪异之姿被定在原地。

    格桑不知这最后一道血符能撑多久,迅速移身到昧殇身边,他刚想拾起扳机控制尸群破开血符,格桑一把将它打掉。与此同时,悬空的血符开始颤抖,看来是要撑不住了,想在这短短时间内废了昧殇是不大可能了,格桑急促的抽出匕首,划破昧殇的手臂,取了几滴血,迅速逃离风尘客栈。

    刚逃出来,血符瞬间化为灰烬,群尸站在原地不知所措,昧殇套上扳机指挥着群尸回到四楼。看着被划破的手臂,脸色铁青,他有种不好的预感,这空山子取他的血,定有所图,往后的日子可能不会很和谐。

    格桑捏着一个透明小瓷瓶,瓷瓶里装着昧殇的几滴血,知道这是炼尸的关键,可她左瞧右瞧愣是没瞧出什么怪异之处,决定将它送到师父面前。

    殷无忌已经在凤凰台呆了三天了,身上的伤也好得差不多了,冷笑还是那样,寡言少语,不说不笑,他却并不觉得无聊。这白衣公子天天在眼前晃悠,不言不语,很用心的照顾他,他反觉得岁月静好。

    第四天,冷笑没在房中看到殷无忌,转至后院,一颗硕大的扶桑树下,露出半截衣物,殷无忌果然就躺在树下。

    冷笑走过去,登时变了脸色,眉头大皱,殷无忌旁边居然还躺着一个娇俏美丽的女子,一袭红衣,甚是惹眼。见他来了,忽然坐直身子,胆怯的看向殷无忌。

    冷笑抚上泣血剑,冷声道:“她是谁?”

    殷无忌拽了拽他衣服,示意他坐下,他真的就在殷无忌身旁坐下了。

    殷无忌道:“忘了介绍,她叫陆杳杳,她其实……是鬼。”

    冷笑眉头皱得更深,道:“你带一只鬼在身边做什么?还是女的?”

    殷无忌对他前个问题还是想得通,可第二个问题就有些奇怪了,女的有什么问题吗?

    殷无忌道:“这事说来话长了,杳杳她不想归于虚无,又没去处,我便将她带在身上了,鬼也可以做朋友的嘛!再说她又没有害人之心。”

    陆杳杳配合他的话,冲着冷笑摇头摆手,表示自己真的不会害人,真的是只好鬼。

    冷笑道了声:“荒谬。”别过脸去,陆杳杳低下头,深感这扶桑树的主人并不欢迎她,她识趣的躲进殷无忌的困妖带里去了。

    冷笑曲腿坐定,又不说话了。殷无忌尴尬的枕着手臂,拉直了腿,看着头顶的扶桑叶飘飘摇摇,一片枯黄的扶桑叶落到冷笑头上,他伸手将它拿下,可巧冷笑刚好转过头来。

    殷无忌动作一僵,冷笑忽然握住他的手,一上一下两人四目相对,气氛有些怪异。

    “冷兄!你……”

    冷笑放开他的手,又别过脸去,殷无忌收回手,却不知这手该往哪放了。

    蓦的一阵大风,掀起冷笑的白色衣袖,衣服是纯白的,但衣领袖口边角处却是红色的,色泽搭配与泣血剑一模一样,在风中摆动,优雅又神秘。发丝和发带一起飘扬,拂过殷无忌的脸,一种异样情愫在心底生根发芽。

    殷无忌鬼使神差的揽上冷笑的肩,将他往后一带,两人齐齐躺在扶桑树下,突如其来的的动作让冷笑错愕不已,却也没有拒绝,乖巧的躺在殷无忌身旁。

    两人枕着脑袋看着头顶的扶桑叶,殷无忌余光扫向他,心中一阵窃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