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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乌布利之死

    有时候吧,运气来了,连老天都拦不住。

    就像今天早上刚出门的时候就被大雨淋了一样。

    刚出校门没多远就被几辆车给堵了,而且堵他去路的人还真是巧了,就是那个乌布利·菲利普斯。

    林漓正想着等离开克里斯汀的视线后再去查查乌布利的跟脚呢,没想到却主动送上门来了。

    ‘呵,就让林某看看你是什么成分..’

    这般想着直接下了车,背靠在车门上等着他们合围,此时若是再点支烟,估计就更潇洒了,可惜他对这玩意无感。

    “你特么的和克里斯汀是什么关系?”

    乌布利领着一群人从几辆车上下来,气势汹汹指着林漓质问道。

    可能是嚣张惯了,头抬的有点高,根本没有拿正眼看人。

    本来林漓只想教训一下对方的,但是看对方如此嚣张,那就别怪他下黑手了。

    “如你所想,我们就是你想的那种关系。”

    “对了,以后离我女朋友远一些,不然你肯定会死的很惨的。”

    林漓语气淡淡,却透着寒意。

    但是嚣张惯了的乌布利,哪里能听出对方的杀意。

    敢觊觎老子的女人?简直找死。

    直到听了对方的威胁后,他仿佛被点燃的煤气罐,火焰直冲脑门,怒吼道:“垃圾,你找死,给我往死里打,不用留手打死了算我的。”

    众人怒目而视,抬起棍棒就要往前冲,誓要把这个惦记自己女神的黄皮猪狠狠教训一顿,反正有人给他们背锅...

    ‘呵,还以为玩过家家游戏呢?”

    “都上赶着找死是吧,那林某便成全了你们。’

    林漓眼中红芒闪烁,十几个青年眼神一滞,随后恢复自然。

    但是棍棒落向的不是林漓,而是他们身边的嚣张富二代。

    “啊~”

    一声惨叫在校门口不远处响起,惊动了不少行人与学生。

    “法克~打错人了~啊……”

    这种打架的事情见多了,根本就没有人理会他的哀嚎。

    毕竟没人会想到,被围殴的人是乌布利,如果知道的话,说不定还能报个警什么的,可惜命该如此,谁让他惹了不该惹的人呢...

    青年们肆意挥舞着质量极佳的棒球棒,招招狠厉不留力气,直打得乌布利哭爹喊娘,芬芳不断。

    ‘狂就要有狂的资本,一点本事都没有还出来狂?死有余辜!’

    林漓见事情已成,直接回到车上,一踩油门绝尘而去。

    现在连查都不用查了,直接干死一劳永逸,敢对自己露出杀意,这就是代价!

    他离开后没多久,乌布利就已经被打的不成人样。

    浓郁的血腥味,很快就让旁观者觉察到了不对劲,于是赶紧通知学校门卫,顺便报警。

    打人者在林漓远离之后终于惊醒,甚至直接被自己的行为吓尿。

    警察收到报案,很快就赶了过来将杀人者全部控制。

    当问清楚乌布利的身份后,联邦警察慌忙上报,他们甚至想直接逃离现场,请求换别的人过来。

    这可是环宇集团的公子哥,现在惨死在自己的辖区,换谁不慌?

    没办法,他们只能赶紧呼叫救护车,看看还能不能抢救一下,就算不能,样子还是要做的。

    等救护车过来的时候,医生直接摇头为其盖上了白布。

    众警察的希望破碎,再次上面汇报最新进展。

    高层震怒,大发雷雷后连忙向上面的大佬求助,寻求解决之策。

    这一夜注定无眠。

    这一夜注定很多人跟着倒霉。

    十几个杀人凶手自然被警方关进了牢房,等待他们的将会是乌布利家族的疯狂报复,甚至是法律最残酷的制裁。

    这就是助纣为虐的下场,就算林漓知道也不会同情他们半分,不然也不会使用手段控制他们打人了。

    他不知道的是,因为乌布利的死,旧金山掀起了一阵轩然大波,甚至波及到了克里斯汀,不过那也是后话了。

    没了克里斯汀在车上,林漓把车开的飞起,甚至油门直接踩到底,原本需要九个小时的路程,硬生生被他缩减到了三个小时。

    在晚上九点多的时候,他回到了艾德洛夫小镇。

    顺便将车子还给莫里森,然后在对方死皮赖脸下,只能给对方画了张图,得到图纸的莫里森高兴的像个孩子。

    林漓没有理会对方挽留喝一杯的建议,直接回了店铺。

    拥有两百万现金的他,是时候该做点什么了。

    二楼的空间还是小了一点,在做很多事情的时候都施展不开,他得寻摸个安静隐秘,空间更大一些的环境才行。

    想起阿尔咔斯山,心中便有了主意。

    这年头的物价不高,连房子也才两万多美刀一套,买座荒山应该要不了多少钱。

    这般想着,林漓很快就进入了修炼状态。

    一夜无话。

    第二天一早,他就出了门。

    莫里森装修公司。

    “什么?你要买那座废弃的荒山?”

    莫里森还以为自己听错了呢,于是赶紧又问了一遍。

    得到林漓的肯定答复后,出于好意提醒道:“那里曾经是座矿山,但是里面都已经被挖空了,甚至一点价值都没有,你拿到手后只会越来越贬值。”

    “如果你真想买一座山头,我建议你买离小镇十几里外的那座索罗斯福山,尽管它并没有阿尔咔斯山壮观,但它至少是座完整的山,而且远离小镇也不会太贵。”

    莫里森叭叭叭一顿输出,给出了自己的建议跟看法。

    真要有这冤枉钱,留着买一块地皮,盖上一栋豪华别墅,在里面养上几个小蜜不香吗?

    “谢谢你的建议,不过我还是更喜欢阿尔咔斯山,你就说有没有办法联系到山的主人吧?”

    林漓选阿尔咔斯山当然是为了方便。

    三座高耸的山峰暗合阵理,正是布阵的好阵基,他又岂能错过?

    里面被挖空才是他看重的点,省去了大量的建设时间,直接在里面修建洞府就行。

    至于贵的问题?

    反正林某的钱是大风刮来的,爱怎么用就怎么用,一点也不带心疼的。

    曾经有位名人不是说了吗,会花钱才能更好的赚钱。

    况且,林某买下这座山得到的好处可不是这点凡俗金钱能够比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