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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手艺不错(上)

    周边出现了异常举动,杜布有些不知所措。

    他哭声稍稍抑制。

    心里的疙瘩还是和那干巴巴的硬面疙瘩一样硬。

    眼泪还是不停地往下流。

    因为爸妈总是要子女多吃点。

    因为多吃点就能长高,长得壮壮的。

    可家里无论怎么都没办法吃得更多。

    很多情形下,珍贵的东西都是舍不得吃,要留下来换钱买药,给妈妈治病。

    而吃不好,就长不高。

    二狗子叔在村里是那么高的人,在这城里就那么不显眼。

    爸倒是显眼,却是身材显得矮小,比一般男人要低半个头……

    杜布越想眼泪越多,双眼朦胧。

    ——

    “哪家小孩在这嚎丧?!”

    三个腰挎大刀的守卫前来喝叫。

    他们仨面色很是不善。

    “对不起,各位官爷,这是我家小子。

    “他心里不太痛快,就哭了起来。”

    爸爸赔着笑,朝着三位守卫拱手。

    然后,爸爸大声喝道,“还不起来和老子一起走!”

    ——

    惹出祸事来了,必须老实了。

    哭过后,心里也畅快了。

    小杜布跟着二狗子叔叔和挑着担子的爸爸一起往前走。

    “城里不得大声喧哗,否则下次严惩不贷!”

    三人离开时,身后还传来守卫的喝斥。

    ——

    前行中,二狗子叔叔对于刚才的事情很过意不去。

    “小布,你二狗子叔这次对不住你了。

    “回去后我一定打一头大野猪送给你们!”

    二狗子叔叔首富。

    “别这么说,二狗子!”

    爸爸赶紧喝止。

    “二狗子叔叔,我不怪你,我只是舍不得那猪肉干。”

    “我恨死那个‘有痣青年’了!”

    杜布咬牙切齿说道。

    ——

    听到杜布的话,爸爸停下了脚步。

    “这就是你的不对了!”

    他转过担子和脑袋,毫不客气地说道。

    “弄坏了别人的东西,就要赔礼道歉!

    “否则,你舍不得,别人更会不依不饶,那何时是个头?!”

    口水从爸爸的豁牙里喷出,看样子他有些生气。

    ——

    仨人一狗缓缓一路朝着东门方向走来。

    大街两旁有不少的餐馆、客栈生意火爆。

    一个名叫“四海客栈”的客栈,五层楼高。

    其装饰更是豪华大气。

    门柱上写着“恭迎五湖四海逍遥客,敬接三教九流悠闲人”的金字对联。

    不时有衣着体面的客人进去登记。

    “这可不是一般的地方。”

    小杜布感叹。

    门口,小二吆喝客人进店住宿。

    但对于路过的一行乡下人,店小二视若无睹。

    因为这地方不是乡下穷人能来消费的。

    即使他店小二同样也消费不起。

    ——

    继续往前走,三人一狗又经过了一家名叫“醉香居”的饭馆。

    其门口的对联写着“开坛千君醉,上桌十里香”。

    里面顾客人头攒动,门口小二大声吆喝,

    饭馆里传来的袭人的酒香。

    二狗子叔叔食指大动、口水狂吞。

    “牧歌,咱们进去喝一盅?”

    二狗子叔叔道。

    “哈哈,把你我两个给卖了,在这里也吃不上一顿。”

    杜牧笑道。

    “要不我们把小布卖了,或许可换顿酒钱?”

    二狗子开始逗弄小孩了。

    “我没意见,不过也要看阿布同不同意?”

    爸爸笑着配合逗弄自己。

    “你们把我们卖了,我就去报官,让你们吃牢饭。”

    杜布马上反驳。

    “醉香居”临街街道边的路牙子上,杜布坐下。

    “要想平平安安,还是得吃这玩意儿!”

    他从包袱里掏出硬面疙瘩,说道。

    ——

    三人坐着的路牙子后面,就是人头攒动、吆喝不绝、酒香袭人的“醉香居”。

    而此时,“醉香居”的一个临街的包厢内,一位身材高大、脊背挺直的老者正坐在主位。

    他正看着坐街边的三个乡下人。

    这三个乡巴佬正坐在路牙子上啃着硬面疙瘩。

    这位老者是摩托罗城少有的高个子,身高有一米九多、接近二米。

    他的眼神沧桑,内里似乎积淀了好长的岁月。

    而他的头发还是那样油润乌黑。

    他的皮肤还是那样那样光亮紧致。

    他那伸出用于夹菜的右手还是那样平稳有力。

    而他的面容,即使有着长长的乌黑的胡子的遮掩,但其面容还是那样地精致和大气。

    此人正是齐老爷子,齐家一大家子的主心骨。

    此时,他已经将近九十岁。

    “醉香居”正是他齐家的产业。

    ——

    摩托罗县城有“四大家族”。

    前三家为官家。

    齐家没官职,却能忝列第四家。

    这是因为齐老爷子是先天高阶的高手。

    齐家的人口兴旺。

    齐老爷子的财力雄厚。

    更重要的是,齐老爷子做人做事经商讲究信义。

    更由于交游广阔,所以他积累起了偌大的家业。

    有人说,“半个县城都是齐家的。”

    对于此事的真假,普通的人家当然无法查证。

    但齐家与其他三大家广泛联姻,因此即使没有官职,行事亦颇得其他三家的认可。

    而所有这些,都离不开齐老爷子的辛苦打拼。

    ——

    齐老爷子本名【齐黑石】,县城南部三区这一平民区某户人家的孤儿。

    由于父母双亡,齐黑石小时候即县城流浪,啃硬面疙瘩正是黑石在流浪时期的最爱。

    它嚼劲十足,营养不差,否则齐黑石难以成长为县城里少有的高个子,也不会到现在的高龄之时仍然有这么好的牙口。

    所以,他每每看到街边有人啃硬面疙瘩,就会稍稍留意一下。

    流浪的齐黑石帮人给“摩托罗武馆”送东西,做事很是勤快,做人又机灵,于是成为了“摩托罗武馆”的帮工。

    当时他十二三岁,负责给各位师傅和学徒忙端茶倒水。

    在这个过程中,小黑石仔细揣摩,偷偷修炼,稍稍有所成就。

    小黑石的举动被开馆的【齐师傅】发现。

    齐师傅见此人聪明伶俐,又肯吃苦,于是收为徒弟。

    况且二人虽非本家,但是同姓。

    一个用心教,一个用心学。

    很快,小黑石即修炼有成。

    从后天圆满,再晋升为先天武者,齐黑石已经是一个二十岁的年轻小伙子了。

    ——

    虽然是一个二十岁的小年轻,并且有师傅器重,但齐黑石却一文不名,是一个穷小伙子。

    就是父母在南部三区的住屋,也并非自家房屋,而是租赁过来的。

    幸好有齐师傅的照料,齐黑石才得以“摩托罗武馆”为家。

    由于晋升为先天武者,有资格带徒弟领取薪俸了。

    拿到第一份薪俸,齐黑石将之全部用光,给齐师傅送了一包最上等的“大红袍茶叶”。

    这“大红袍”香气馥郁,颜色金黄带暗,口感浓淡适宜,是齐师傅的最爱。

    见齐师傅喝茶甚欢,齐黑石说起自己的困境,并指明要盘个小店来经商。

    于是,齐黑石就在东三区的商旅部分租下了一个小店。

    ——

    这个小店以经营各类杂货为主,毕竟县城西部多的是各类工匠店铺。

    这些工匠铺子的手艺高超,生产效率高,价格比乡下要便宜。

    这一点儿齐黑石已经通过自己在开馆建立的人脉弄清楚了。

    由此可见,齐黑石不仅手脚功夫了得,而且脑瓜子也好用。

    为了打开销路,齐黑石亲自出马,带领几位小伙计,游历过了摩托罗县的山山水水。

    连偏远的曹家圩镇和半山村,齐黑石年轻时也曾去过。

    那个时候,杜牧父亲还穿着开裆裤。

    小镇和村落的富裕与贫困,由此在齐黑石的脑海中一目了然。

    然后,生意就铺开了。

    ——

    生意多了,进货也多了。

    但进货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因为讨价还价旷日持久。

    而且,城里所生产的东西,并不一定适合于乡下,需要改进。

    对此,不少工匠铺的老师傅们都挺烦,认为墨守成规最好的。

    “老祖宗留下的东西一定是好东西。”

    对于这种态度,齐黑石很是无语,于是开始琢磨自行搞一个工匠铺。

    整个的流程并不难,铺面也不找买到,甚至是找师傅也不是那么困难的事。

    并非所有的好师傅都有自己的工匠铺。

    当然,也非所有的好师傅都愿意到工匠铺来干活。

    对此,齐黑石持兼容并蓄的态度,有的给指导费,有的给大师傅费,有的普通师傅费,还招收学徒等。

    这样整个上下游的产业链全部建立,然后再横向扩张就可以了。

    ——

    齐黑石成为了县城里面小有名气的老板。

    他二十出头,年轻很轻,武艺高强。

    而且,他还有一个其他人所不具备的优点,即长得帅。

    所以齐黑石是少年成名的英豪。

    县城里当时的官府由三家主管,侯家掌行政,钱家掌财税,孙家掌官兵。

    这些官位刷属于皇朝钦点,可以世袭,只不过任职者任职前要进行考核。

    因此,他们是县城里的三大世俗世家。

    其历史简直可以和通北县贾家一样久远。

    现在城里出来了“齐黑石”这么一个新人物,作为世家必然要知晓和打交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