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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章 李文秋的日记

    六月十日晴

    现在就是最好的结果,至少可以约束[他],虽然说这有些像是做梦,可是即使梦又何妨。做到了应做的事,何用争辩呢?

    不得不说,我现在如了他们的愿,亦如了我的愿。这样真的可以满足吗?事实上我不认为他们可以得到满足,我所谓的认为只是我一个人的感受。他们还要追求更大的[利益],即我还有威胁的可能,还可以东山再起。所以,我现在相信的只有……她们吧。

    此时此刻,身在此处,虽然说林刑为我安排了许多有益的帮助,但是他做的只是表面。我知道他做的事的意义,就是保全、确认和追溯。这是我们的利益共同点,也是基于此而进行的“合作”。

    我不知道这有没有人正在监视我,我知道的是通过这些我可以传达一些有用的信息。也是为了让他们放心吧。

    首先,我在怀疑公正性,人的冲动往往大于理性,即使是理性大于冲动,更会被所谓的“真相”“事实”所误导,所以说这次的审判长、审判员都是相关的人。这真的是正常的公证吗?至少说对于多数人来说是公正的。人只关注结果,即是这样过程的不堪亦可以接受。

    其次,证物方面,我认为这是伪造的。就像我曾经说过的那样,在第一起案件时,死者推测死亡的时间与我在厉嘉铭交谈的时间重合,所以我不具备时间上的条件。即使是具备,又怎么会让隐蔽的摄像头拍摄到全部呢?再从地点上来说,地点的巨大割裂感,我若是可以做到还不是要飞呢?怕是连飞都不行。

    再者,是我对整个事件的梳理,从今年的四月一日起到六月十日,都是小小的微不足道的序幕,真正的案件会从此刻开启。明显的这和一个故事相关,而这个故事在我的潜意识中闪现过,我记住的只是零星。

    兔子的两面是可怕的,以温柔作为面具,本质上是不确定的,同薛定谔的理论那样。

    我知道的,我说了……结果呢?少数人相信,而这又没有用。结果还不是这样——无人相信。

    我对厉嘉铭说过“世界的话题”,我提出了改变世界的梦。结果来只是幻想罢了,厉嘉铭,她不适合和我生存在同一个世界,天性的烂漫,对于他人的关怀,本是违背[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