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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斗气与魔力共存!

    回到家的卡尔和蒂安娜看着一如既往冷清的家不由得叹了口气。

    雷纳斯很忙,身为一个拥有实封领地的伯爵,他是需要花费大量的精力管理整个领地的。

    伊斯特家族的封地并不小,领地内五个城市,近千大大小小的村庄,野外面积加城市面积足有近二点五万平方公里左右。

    即使是让每个城主都各管一部分地区,每天需要他下决定的事依旧不少。

    况且雷纳斯还是脚下这座城市莱恩城的城主,这座城是由初代伊斯特伯爵莱恩·伊斯特建造的。

    伊斯特家族的每一代家主都会是这座城的城主。雷纳斯平常一直都是住在城主府里方便办公,二夫人和三夫人也都住在那边。

    至于卡尔他们现在住的这个府邸则是雷纳斯的私人财产,雷纳斯在继位伯爵之前并不是顺位继承人,只不过他的哥哥因为意外早夭才使得他被迫继位。

    在伊斯特家族传统中,非顺位继承人可以选择在城主府住也可以选择去伊斯特堡跟其他家族亲戚成员一起住,当然,你自己在外边买房子住也可以,这个府邸就是雷纳斯当时买的。

    雷纳斯从小就知道自己不是继承父亲爵位的那个孩子,因为他的大哥不但具有法师天赋还更擅长管理。

    而他不同,他对管理是真的没有什么天赋。再加上他虽然具备雷元素亲和,但由于他的精神力天赋不足只能转职成为雷霆魔剑士,他从来没有想过要继承父亲的爵位。

    但意外的是他的斗气天赋和雷元素亲和都挺高的,在外闯荡期间竟是突破到了传奇境界。

    在这个世界,斗气和魔力是可以共存的。

    斗气说是依托于气血,但气血并不代表血液,气血指的是身体细胞中蕴含的精气之力,因此往往越是等阶高的武者肉身越是强大。

    关于细胞学说,早在第一纪元之前就已经被提出来了,毕竟妖精们的生物科技可不是说说而已的。

    魔力才是存在于人体的血液中的,元素之力相较于气血之力更为细小且凝实。因此在早期法师施法都习惯于用手施法,因为手上的血管比较粗且接近外边,总受也比较好控制法术的施法方向。

    早期的施法是要由体内的魔力在体外构建法术回路形成的法术,对施法者魔力的掌控精细度要求很高,且要求施法者施法时要临危不乱,不然一个不小心法术回路一乱就会引起魔力反噬。

    精细度够了你还要施法速度够快,不然对战时别人手比你快直接给你来个施法打断你就麻瓜了。

    魔杖就是因此诞生的,魔杖都是用的导魔材料制成的。魔杖可以算是身体的延伸,手持魔杖,魔力进入导魔材料后会加速活跃起来,施法就会更快,但这需要更高的魔力掌控精细度,因此法师在当时都是天才才能胜任的。

    后来有了法术模型后法师对战就纯粹是比拼的魔力掌控精细度和反应能力了。

    曾经的法师一但手慢就会被对面的禁魔法术干扰到,那么法术反噬就会使被干扰的一方很快落入下风,但现在禁魔法术只能降低或破解法术而起不到引起对面反噬的作用了。

    再次感叹,改良创造出法术模型的那位简直是个天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