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读小说 » 玄幻奇幻 » 穿越成贵族就别种田了 » 第二十一章 狼来了

第二十一章 狼来了

    午间的密林沉闷得如同死寂了一般,唯有胖子的喘气声稍微增添了一点点活力。瘦子雷德靠近自己的兄弟,眼睛看着地上的黄发小子。

    一身几乎全新的衣服,再加一双精致牛皮靴——这小子果然是个值钱货,身上这两件东西的任何一样,就够他好几天的饭钱。

    当在镇子里看到这身打扮的时候,雷德就迅速锁定了目标,这是他作为盗贼的另一个直觉:值钱的东西,从来都不会逃过他的眼睛!

    但是雷德知道在小镇里行动是不行的,士兵们看他们兄弟俩的目光并不友好,出事了很难跑出去。

    目标在镇外的广场上停留时,那里聚集的人群,也让雷德犹豫再三没有出手。

    正当雷德几乎忍不住,想要先靠近过去再做打算时,就看到这小子径直走进了广场外面的密林,他心中大喜,当即带着老二就跟了过去。

    这小子竟然坐在一棵大树下面犯傻!

    神明简直是太厚爱他了,给了他如此好的机会!

    雷德随即潜下身来,从大树的后面悄悄地摸过去,无声无息地来到这黄发小子的背后,随后照着那细嫩的脖子狠狠地敲上一棍子。这是他最熟练,也是让曾经的冒险队友们最为惊恐的技能,从来没有失手过。

    随后,就跟他每次遇到的情况一样,这小子没能发出任何声音就晕倒在那里。

    安排鲍尔将小男孩扛起来,雷德带着他跑向远离大路的密林深处。

    雷德没有直接用匕首割开这个小子的脖子,因为这样做会让衣服上沾上大量的血迹,就卖不出好价钱了。血迹是洗不掉的,而且他和鲍尔谁都没有洗衣服的习惯。

    只要先将这小子打晕,再拖到树林深处,就能从容小心地扒掉对方的衣服和靴子,既不会弄脏和扯坏衣服,还不用担心被大路上过往的行人看到。

    雷德对自己短时间内就能制定出这么完美的方案非常满意,他能够成为鲍尔的大哥,靠的可不仅仅只有身手,能力,靠的还有脑袋。

    像老二这个蠢货、废物,要是没有他估计早饿死了。

    “大哥,这是什么啊?”在目标身上摸索了一阵的废物老二似乎有了什么收获,从小家伙口袋里掏出一枚亮黄色的圆形金属片,拿在手里一脸的好奇,“不像是费卡啊?”

    “亮黄色的......拿过来我看看!”

    雷德从鲍尔手里抢过钱币,举到眼前翻来覆去地看了几遍,又用手上下掂了掂,有点不敢相信地说道:“这不是铜币,老二!这是金币!金币!老二咱们发财了,发财了!我就说今天要发大财的哈哈哈哈......”

    好像是觉得自己的声音有点大,雷德压下兴奋地有点走样的声音:“老二你快看看口袋里还有没有!”

    “大哥,就这一个,没了。”

    “就一个吗?”雷德有点儿失望,不过他很快又想到了什么,“只有一个就对了!一个小孩子也不可能有那么多金币的!这绝对是金币!”

    发财了!这可是金币!这可真是大财运啊!不知道可以把娼馆所有的女人都包上多少次!

    “对了老二,把这身衣服扒下来,它也值不少钱,还有靴子!”兴奋之余,雷德也没忘了叮嘱胖子把地上的小家伙搜刮干净。

    他自己则站在一边,双手有点颤抖地拿着金币,嘴里喃喃自语:“这小子身上竟然有金币......肯定是贵族家的孩子。这个镇的领主是爱兰斯老爷吧,他有儿子吗?我记得他好像只有两个女儿吧?”

    “没准是私生子,那些贵族老爷,谁要是没几个私生子还挺丢人的。”鲍尔开始扒小男孩的衣服,随口回应他。

    “有道理,老二你也有聪明的时候啊!”收获了一枚金币让雷德有点喜出望外,他禁不住夸了鲍尔一句,两只手则不断摩挲着那金属片,“金币......发财了......”

    “嘿,大哥,这小子白白净净细皮嫩肉的,要不要卖给夜莺酒馆?那些贵族老爷就喜欢这样的雏儿,肯定也能一笔大钱!”

    脱下小男孩上衣的鲍尔捏着那细嫩的胳膊,一脸猥琐地说道。

    “让我想想。”雷德将金币小心地放进自己的口袋,思考着接下来的事情。

    夜莺酒馆位于鲁特拉伯爵城的三大道,是城里那些贵族老爷和富人们都喜欢去的快活场所,将这小子卖给酒馆显然可以得到一大笔钱。

    但是这小子说不好就是爱兰斯老爷或者哪个贵族的私生子,要是被哪个在酒馆里快活的贵族老爷认出来,那个叫夜莺的狠辣老板娘必然会将他们兄弟俩供出去,接下来伴随他们的肯定就是贵族的追杀。

    虽然他对自己的逃跑本事很有自信,但被贵族追杀而东躲XZ的日子肯定不会好过。

    蠢货老二肯定想不到这一点,他只看得到眼前的好处。要是按照他的想法去做,他们兄弟早就死过几十次了。

    看来最稳妥的做法还是杀掉这小子了。

    雷德晃了晃手中的匕首,朝鲍尔说道:

    “不用那么麻烦,你快点把他靴子和裤子脱下来吧。”

    ......

    将密林分成南北两半的道路上,商人驱着马车在路边停下,年轻的少女跳了下来,朝密林深处仔细观察了一会儿,走了进去。

    后面的诗人也从马车里跳下来,他跟商人打了个招呼,跟着女子走了进去。

    商人在后面喊道:“别吓到这里的马儿!”

    诗人没有回头地摆了摆手。

    少女在密林里敏捷地左拐右拐,在一处稍为空旷的地方停下,向诗人轻轻说道:

    “已经很近了。”

    诗人点了点头。

    日光透过层层的树叶,在地面上撒下斑驳的光影,中午的密林极为寂静,时间仿佛静止了一般。

    诗人不知从何处找出一支长长地、一端有所弯曲的木杖,双手握持竖于身前,口中低吟着无人听懂的呓语。

    他的面前,空气开始快速地旋转,凝聚。地面上的枯叶被旋转的气团层层卷起,越转越快。

    细碎晃动的光点间,女子矮小纤细的影子迅速膨胀、变形,从人类的影子很快变成一只巨大的猛兽阴影,最终盖住了整个空旷地面。

    地面上猛兽影子脑袋的部位开始向前突出,同时嘴巴逐渐张开,露出上下交错着的七八颗长长的尖牙,仅是影子就令人不寒而栗。伴随着张开的大嘴,一声足以惊动整个密林的长嚎响了起来——

    “嗷呜——”

    如果有不知情的家伙在附近的话,必然会被这突然的叫声吓得心惊胆碎,然而,这叫声刚一发出,便被诗人面前飞速旋转的气团卷起,丝毫未漏出半点儿声音。

    随着诗人将木杖向上一挑,气团旋转着吹开层层叠叠的树枝,裹挟着长嚎开始向密林深处卷去。

    ......

    深处,鲍尔费力地解开牛皮靴的系带,将靴子脱下来,开始扒那条裤子。

    雷德拿着刀子一点点靠近,突然,他敏锐地发现了一丝异常——无风的树林里,树荫在不正常的晃动。

    雷德眯起眼睛,仔细打量着周围的动静。

    一股奇特地腥味迎面而来,令人有些不适和心悸。

    忽然,一阵急风夹杂着枯叶呼啸而来,直冲他的面门,某种熟悉的野兽的叫声,穿过层层叠叠的树叶,传到雷德的耳边:“嗷呜——嗷呜——嗷呜——”

    那叫声密密麻麻、层层交错,随着急风由远及近连绵不断地向这边快速传来,似乎有数十头野兽在向这边狂奔。

    妈的!是狼群!

    意识到这一点的雷德,脑后的头发瞬间竖了起来——

    糟糕,这里太深入了,招惹到了狼群!而现在正是饿了好几个月的野狼野熊从森林深处出来觅食的季节!

    雷德神色大惊,如果只有一只或者少数几只狼的话,他与鲍尔轻轻松松就能解决,可是听这层层麻麻的叫声,怎么也不像只有几只的样子!

    “是狼群!有狼过来了!而且很多——”

    话未说完,雷德已经迈开双腿,向着叫声相反的方向跑了起来。

    “蠢货老二,快跑!”这一刻,他既恼恨老二之前的毛糙惊动了那群野兽,又庆幸他阻止了自己跑到更深的地方。

    “大哥,这小子的遮裆布还没脱下来!”

    “不要了,那东西不值钱!”收获一枚金币,他已经心满意足了。

    “这小子怎么办?”

    “别管了,扔下来喂狼!让他引开狼群!咱们快跑!”声音已经越来越远。

    看到大哥已经跑出几十步远,胖子也赶紧抓起已经扒下来的衣服和靴子,朝着相同的方向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