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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夕阳无限好

    黄昏时分,红日往西边一角缓缓地落去,艳艳余晖打在云海之间,如赤火在雪地中生长,鲜艳的火烧云连绵天际。

    漫步在空荡荡的街巷,沐浴着夕阳余温,焦急的叶清没有丝毫的享受心情,仍旧为身旁少女的闷闷不乐烦心自扰。人是他惹恼的,那就得他来哄好。

    闷着头,想逗乐的法子想了许久,忽然想到一句名言。

    何以解忧,歌以咏之。

    叶清微微抬头,黯淡眼神中有了光亮。

    四下扫眼,看到长街上行人寥寥,目所能及的几人均不相识,社死的尴尬被避免,自信如同喷涌的泉水,让得他清清嗓子,大有不唱不快的感受。

    三步并作两步,追上前拉住程凝然的手,使得少女停住慢走的步伐。

    叶清控制面部肌肉,尽量笑得可可爱爱。

    “凝然,别生气了,我为你唱首俚歌好吗?”

    为宁深轩的当家花旦唱曲儿?

    程凝然白了他一眼……安静片刻,又开始没皮没脸了。

    有回应……叶清受到鼓舞,也不在乎什么脸面了,掐出个兰花指,捏起嗓子便唱。

    “大伙都来啦~”

    “揍一起上吧~”

    “打完刚好茶未凉~”

    “我不当宜修~”

    “只想来走你~”

    “英文大意是~”

    “壁球啊~”

    这曲儿唱完,唱得程凝然哑口无言。

    长街行人纷纷投来震惊的目光,然后小跑躲避。

    纵使语言上有细微的不同,可这堪称华语乐坛万千精华之一的壁球唱段,给众人带来的杀伤丝毫不亚于叶清初听捧腹大笑的时候。

    只不过,二者的反馈存在差异。

    一个突然静止,目光空洞表情精彩。

    一个捧着长条砖头点个红心,一直笑到腹痛。

    “这是剧曲?”程凝然几分无奈,发音方式都不正统。

    听到她的调侃,叶清笑而不语,只吐露两个淡定的字眼。

    “你品。”

    程凝然摇摇头,等她在脑海里有了回味。

    竟然没走音。

    摸了摸鼻尖,衷心夸道:“叶郎,你虽唱得极其怪异,但好像还是个唱曲儿的天才。”

    “怪异?我这戏腔好听吧?”

    叶清嘴上邀功,心里却在叹息,天知道他遭过多少次扰民的投诉。

    “好听?”程凝然刚要嗤之以鼻,壁球唱段又一次响彻心间,顿时止住了口。

    早有经验的叶清低头掩饰着笑意,稳稳回道:“你慢慢品,别急着下定论。”

    程凝然定在原地,任由那魔性的声音在脑海中反反复复。

    “咦~~~”

    一声长咦,旦角经典开嗓,叶清察觉到一丝不同寻常,笑容缓缓收敛。

    接着,凭借多年蕴养而成的惊人乐感,程凝然将壁球唱段重唱了一遍,其间虽有几个字音迥异于原曲,但却无伤大雅,整体听来还是那么的魔性十足。

    “叶郎,的确不是你的问题。”

    程凝然品了品自己的歌声,捂住脸遮掩羞愧。

    不知具体的唱词,只模仿个大概,她唱得比叶清更加怪异。

    知晓其中关键的叶清,却是怔了在当场,面容震惊又喜悦。

    “通透,通透,通透。”他瞪大了眼睛,拍手称赞,重要的评价说了三遍,“凝然,你竟能把戏歌唱得这般通透。”

    饱受网红歌手荼毒的他,亲耳感觉到了唱功的魅力。

    乍听下来,出自他口的不走音戏腔仿若与程凝然的天籁之音差别不大,仔细品味个中韵味,却是不啻天渊。

    做个现代化的比喻,就像两台同样尺寸的电脑,外表相差无几,但论说起内核,一个是破产960,一个是信仰3080,怒拍键盘和呲牙咧嘴的差距无比具象。

    “戏不就该这么唱吗?”程凝然只当叶清的猛夸是在安慰于她,顿时哭笑不得。

    叶清唉声叹气,若有机会,他需得展示一下紫金锤和黄梅戏,让程凝然认识认识江湖险恶。

    “凝然,把揍唱成就,把宜修唱成英雄,把走重读成揍,假如你重唱一遍,一定会有天翻地覆的变化。”

    程凝然羞愧的表情戛然而止。

    当即便明悟了怪异味道的来源。

    趁着愣神的功夫,叶清眼睛眨也不眨,又咳嗽几声开嗓。

    “是这曲儿不好咬字的问题,你听我唱别的便没那么怪了。”

    他定了定神,回忆千数的曲库,选中了自认上佳的一首,打算在大晋一流的名旦面前,为华语乐坛正名。

    程凝然轻吐一口气,深深看着叶清,看其是否仍在搞怪,却见后者已经正色,悠悠张开了口。

    “红日初升~其道大光~河出伏流~一泻汪洋~”

    “……”

    “少年自有少年狂~”

    “心似骄阳万丈光~”

    “……”

    此刻,少年自雄,孤音震震。

    瞻仰着清秀身姿,少女再无他想,心中唯剩“得夫如此,还复何求”的相宜感叹,那怀春玉面宛若天边橘红色的云霞,凉爽清明的初秋气息沾染上春日暖风的妩媚,漫漫长街皆是蔷薇花开的芬香。

    当红日远落天外,星月在云深处迷踪,这驿动心里的莺飞草长,淡了阴郁如光。

    一样的黄昏,一样的余音绕梁,在雄伟壮阔的宁深轩茶楼之后,穿过一片葱郁的杨林,有一座不起眼的小屋。

    中年妇人捧着一煲莲子粥在门前高喊:“开饭了。”

    “来喽来喽。”林中传来高昂的回音,几息之后,身着窄袖白袍的程恺歌从林中走出,那皱纹初生的额头上沁满了细汗。

    纵使功成名就多年,他依旧不忘日日打磨功底。

    “凝然呢?”帮着爱人摆好碗筷,程大师随口问道。

    “你还真觉着她天黑前能回来啊。”妇人笑了笑,拧着湿毛巾为夫君擦拭汗渍。

    程大师拍了拍桌子,有几分愠怒:“这孩子,枉负了你的一片苦心!”

    “怎么,莲子粥你不爱喝吗?”妇人娇嗔着,将毛巾投入铜盆盥洗,“我干闺女,不许你凶!”

    “那自然不是。”程大师语调低了下来,端起碗匙吃粥。

    这时,月出云海,皎洁的光亮透过门窗,打在妇人柔顺的发髻上,几缕华发映出洁白,风华渐去。

    望着陪伴自己半生的人不经意间流露的老态,程大师一时间五味杂陈,口中香甜的莲子粥难以下咽。

    “没熟?”妇人拧干毛巾,也为自己舀一碗粥。

    “熟过了。”程大师狼吞虎咽,猛吃几口,然后关窗闭门,吹灭烛火。

    妇人把一切看在眼内,刚举到下巴的汤匙又放了下去。

    所谓岁月静好,所谓细水流长。

    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